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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徵志》:「太祖登國中,河南有虎七,臥于河側,三月乃 去。後一年,蚍蜉白鹿盡渡河北。後一年,河水赤如血。 此衛辰滅亡之應。及誅其族類,悉投之河中,其地遂 空。」

《酉陽雜俎》·魏賈𤨿家累千金,博學善著作,有蒼頭,善 別水。常令乘小艇於黃河中,以瓠匏接河源水,一日 不過七八升,經宿,器中色赤如絳。以釀酒,名「崑崙觴」, 酒之芳味,世中所絕。曾以三十斛上魏莊帝。

《伽藍記》:「尒朱兆自雷陂涉渡,擒莊帝於式乾殿。帝初 以黃河奔急,謂兆未得猝濟,不意兆不由舟楫,憑流 而渡。是日水淺,不及馬腹,故及此難。」書契所記,未之 有也。

《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元年:「夏四月乙巳,青州刺 史上言,今月庚寅,河、濟清。」以河、濟清,改大寧二年為 河清,降罪人各有差。

《徐州志》:高流之為徐州刺史,時河決,水衝破城一古 墓,銘曰:「死後三百年,背底生流泉。賴有高流之,遷,吾 上高原。」流之為造棺槨改葬。

《北史高昂傳》:昂字敖曹,為西南道大都督,徑趣商洛。 昂渡河祭河伯曰:「河伯,水中之神,高敖曹,地上之虎。 行經君所,故相沃酹。」

《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四年「夏六月壬子,開渠自渭達 河,以通漕運。」

開皇十五年六月,詔「鑿底柱。」

《開封府志》:「開皇十八年,河決。」

《隋書王劭傳》:「劭拜著作郎,上表言符命曰:『昔周保定 二年,歲在壬午五月五日,青州黃河變清,十里鏡徹。 齊氏以為己瑞,改元曰河清。是月,至尊以大興公始 作隋州刺史,歷年二十,隋果大興。臣謹按《易·坤靈圖》 曰:『聖人受命,瑞先見于河。河者最濁,未能清也』。竊以 靈貺休祥,理無虛發,河清啟聖,實屬大隋。午為鶉火』」, 以明火德。仲夏火王,亦明火德。月五日五合,天數地 數,既得受命之辰,允當先見之兆。

《煬帝本紀》:仁壽四年「七月即位,冬十一月景申,發丁 男數十萬掘塹,自龍門東接長平、汲郡,抵臨清關渡 河,至浚儀、襄城,達於上雒,以置關防。」

大業元年春三月辛亥,發河南諸郡男女百餘萬開 《通濟渠》,自西苑引穀洛水達于河,自板渚引河通于 淮。

《大業雜記》:「元年,發河南道諸州郡兵夫五十餘萬,開 通濟渠,自河起滎澤入淮千餘里。」

冬十月,車駕至江都。十二月,至城皋關,于武牢城西 邊黃河汜水之上。

《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三年春正月,武陽郡上言河水 清。」

四年春正月乙巳,詔發河北諸郡男女百餘萬,開永 濟渠,引沁水南達于河,北通涿郡。

五年夏四月癸亥,出臨津關,渡黃河,至西平,陳兵講 武。

「七年冬十月乙卯,底柱山崩,偃河逆流數十里。」 《冊府元龜》:「大業七年,同州治中雲得臣開渠,自龍門 引黃河,溉灌六千餘頃。」

《濟南府志》「大業七年夏四月,山東河決,大水漂沒三 十餘郡。」

《山西通志》:「大業十一年,河清于龍門。」

《大業拾遺記》:十二年,命雲屯將軍麻叔謀濬黃河入 汴堤,使勝巨艦。叔謀御命甚酷,以鐵腳木鵝試彼淺 深,鵝止,謂濬河之夫不忠,隊伍死冰下。至今兒啼,聞 人言「麻胡來即止。」其訛言畏人皆若是。

《文獻通考》:「大業十二年,龍門又河清。」

《山西通志》:「大業十三年,河復清于龍門。」

《隋書堯君素傳》:「君素,魏郡湯陰人也。從驍衛大將軍 屈突通拒義兵于河東。俄而通引兵南遁,以君素有 膽略,署領河東。通守義師,遣將呂紹宗、韋義節等攻 之,不剋。及通軍敗,至城下,呼之。君素見通,歔欷流涕, 悲不自勝,左右皆哽咽,通亦泣下霑襟。因謂君素曰: 『吾軍已敗,義旗所指,莫不響應。事勢如此,卿當早降, 以取富貴』。」君素答曰:「公當爪牙之寄,為國大臣,主上 委公以關中,代王付公以社稷,國祚隆替,懸之于公。 奈何不思報效,以至于此!縱不能遠慚主上,公所乘 馬,即代王所賜也,公何面目乘之哉?」通曰:「吁,君素,我 力屈而來。」君素曰:「方今力猶未屈,何用多言!」通慚而 退。時圍甚急,行李斷絕,君素乃為木鵝,置表於頸,具 論事勢,浮之黃河,沿流而下。河陽守者得之,達於東 都。越王侗見而歎息,於是承制拜君素為金紫光祿 大夫,密遣行人勞苦之。

《唐書五行志》:高祖武德九年二月,蒲州河清。襄楷以 為河,諸侯象清,陽明之效也。

《太宗本紀》:「貞觀十一年九月丁亥,河溢壞陝州河北 縣,毀河陽中潬,幸白司馬坂觀之,賜瀕河遭水家粟 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