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領其役。又命翰林學士宋白祭白馬津,沈以太牢, 加璧。未幾,役成。
《五行志》:「太平興國九年,延州南北兩河漲溢入東西 兩城,壞官寺民舍。」
《太宗本紀》:「雍熙元年春三月丁巳,滑州河決既塞,帝 作《平河歌》,蠲水所及州縣今年租。秋八月壬寅,河水 溢。」
《魏仁浦傳》:「仁浦子咸信知澶州。太宗雍熙四年,本郡 黃河清,咸信以聞,詔褒答之。」
《太宗本紀》:「端拱元年春正月,澶州黃河清。」
《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澶、濮二州河清二百餘里。 淳化元年六月,孟州河漲。」
《太宗本紀》:「淳化二年閏二月,河水溢。夏四月,河水溢。 六月,河水溢。」
《河渠志》:「淳化二年三月,詔長吏以下及巡河主埽使 臣,經度行視河堤,勿致壞隳,違者當寘于法。」
《五行志》:「淳化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漲,陝州河漲,壞大 堤及五龍祠。六月乙酉,溢於浚儀縣,壞連堤,浸民田。 上親臨視,督衛士塞之。辛卯,又決於宋城縣。博州大 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八百七十區。亳州河溢,東流汎 民田、廬舍。」
《柴成務傳》:「成務字寶臣,曹州濟陰人也。淳化二年,為 京東轉運使,會宋州河決,成務上言,河水所經地肥 澱,願免其租稅,勸民種藝。從之。」
《山東通志》:「淳化三年,河決𡏮陵故城。」 《東昌府志》:「淳化三年六月,博州河決城壞,徙州治於 孝武渡西。」
《宋史五行志》:「淳化三年十月,上津縣大雨,河水溢,壞 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鳳陽府志》:「丁罕,淳化三年為澤潞團練使,知霸州。會 河溢壞城壘,罕以私錢募築,民咸德之。」
《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四年九月,河水溢,壞澶州。詔溺 死者給斂具,人千錢,仍發廩以賑。冬十月,河決澶州, 西北流入御河。」
《河渠志》:淳化四年十月,河決澶州,陷北城,壞廬舍七 千餘區。詔發卒代民治之。是歲,巡河供奉官梁睿上 言,「滑州土脈疏,岸善隤,每歲河決南岸,害民田。請于 迎陽鑿渠引水,凡四十里至黎陽,合大河以防暴漲。」 帝許之。
《魏仁浦傳》:仁浦子咸信,拜彰德軍節度。淳化四年,河 決澶淵,陷北城,命知州事,太宗親諭方略,傳置而往。 時遣閻承翰修河橋,咸信請及流水未下,造舟為便。 承翰入奏,「方冬難成,請權罷其役。」咸信因其去,乃集 工成之。奏至,上大悅。河平,遣還役兵。俄詔留築堤,咸 信以為天寒地涸,無決溢之患,復奏罷之。
《五行志》:「淳化四年九月,澶州河漲,衝陷北城,壞居人 廬舍、官署、倉庫殆盡,民溺死者甚眾。十月,澶州河決, 水西北流入御河,浸大名府城,知府趙昌言壅城門 禦之。」
《趙安仁傳》:「安仁父孚,知開封府司錄參軍事,受詔與 殿中侍御史柴成務、供奉官葛彥恭、殿直郭載行視 黃河,分南北岸,按行復遙堤,以紓湍決。孚言治遙堤 不如分水勢。于是建議于澶滑二州立分水之制。時 決河未平,重惜民力而寢焉。」
《趙昌言傳》:「昌言知天雄軍,賜錢二百萬。大河貫府境, 豪民峙芻茭圖利,誘姦人潛穴堤防,歲仍決溢,昌言 知之。一日,堤吏告急,命徑取豪家廥積以給用,自是 無敢為姦利者。屬澶州河決,流入御河,漲溢浸府城。 昌言籍府兵負土增堤,數不及千,乃索禁卒佐役,皆 偃蹇不進。昌言怒曰:『府城將墊,人民且溺,汝輩食厚 祿,欲坐視耶?敢不從命斬』!」眾股慄赴役。不浹旬,城完。 太宗手詔褒諭之,召拜給事中、參知政事。
《河渠志》:「淳化五年正月,滑州言新渠成。帝又案圖,命 昭宣使羅州刺史杜彥鈞率兵夫,計功十七萬,鑿河 開渠,自韓村埽至州西鐵狗廟,凡十五餘里,復合于 河,以分水勢。」
《五行志》:「至道二年七月,鄆州河漲,壞連堤四處。閏七 月,陝州河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