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1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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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與汴等,合御河道逼大伾,北即堅壤,析一渠,東西 二十里,廣深與汴等,復東大河,兩渠分流,則三四分 水猶得注澶淵舊渠矣。大都河水從西大河故瀆東 北合赤河「而達於海。然後於魏縣北發御河西岸析 一渠,正北稍西六十里,廣深與御河等合衡漳水。」又 冀州北界、深州西南三十里,決衡漳西岸,限水為門, 西北注滹沱。潦則塞之使東漸渤海,旱則決之使西 灌屯田,此中國禦邊之利也。兩漢而下,言水利者,屢 欲求九河故道而疏之。今考《圖志》,九河并在平「原而 北。」且河壞澶、滑,未至平原,而上已決矣,則九河奚利 哉?漢武捨大伾之故道,發頓丘之暴衝,則濫、兗泛濟, 患流中土,使河朔平田膏腴千里,縱容邊寇劫掠其 間。今大河盡東,全燕陷北,而禦邊之計莫大於河。不 然,則趙、魏百城,富庶萬億,所謂誨盜而招寇矣。一日 伺我饑饉,乘虛入寇,臨時用計「者實難,不如因人足 財豐之時,成之為易。」詔樞密直學士任中正、龍圖閣 直學士陳彭年、知制誥王曾詳定。中正等上言:「詳垂 所述,頗為周悉。所言起滑臺而下,派之為六,則緣流 就下,湍急難制,恐水勢聚而為一,不能各依所導。設 或必成六派,則是更增六處。河口悠久,難於隄防,亦 慮入滹沱、漳河」,漸至二水淤塞,益為民患。又築堤七 百里,役夫二十一萬七千工。至四十日,侵占民田,頗 為煩費,其議遂寢。

《五行志》:「大中祥符六年六月,保安軍積雨河溢,浸城 壘,壞廬舍,判官趙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 人。」

《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七年秋八月,河決澶州。冬十一 月,濱州河溢。」

《河渠志》:「大中祥符七年,詔罷葺遙隄,以養民力。八月, 河決澶州大吳埽,役徒數千築新堤,亙二百四十步, 水乃順道。」

「大中祥符八年,京西轉運使陳堯佐議開滑州小河 分水勢,遣使視利害以聞。及還,請規度自三迎楊村 北治之,復開議河於上游,以泄其壅溢。詔可之。」 《濟南府志》:「祥符八年,河浸棣州,詔徙州陽信界。」 《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九年九月,雄霸河溢。」 《大名府志》:「馮守信,滑州白馬人。以才武給宿衛。太宗 征河東,先登,遷」弓箭直副指揮使。真宗數駕河北,命 公帥兵先驅,以禦契丹,所獲敵首甚眾。時河決滑州, 天子以為憂,問誰可使者。公自言「少長河上,能知河 利害。」詔知滑州。河決,埽且陷,公坐其上,指畫自若也, 悉召其部人以一日塞之。天子賜手書獎諭,詔還領 步軍。

《山東通志》:「呂夷簡,壽州人。真宗時知濱州。時河水泛 溢,夷簡因隄防分導水勢,民賴以安。」

《宋史崔立傳》:「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歷通判廣州、許 州。會滑州塞決河,調民山芻楗,命立提舉受納。立計 其用有餘,而下戶未輸者尚二百萬,悉奏弛之,知江 陰軍。」

《孫沖傳》:「沖字升伯,趙州平棘人。授將作監丞,累遷太 常博士。河決棣州,知天雄軍寇準請徙州治河,命沖 往按視。還言:徙州動民,亦未免治堤,不若塞河為便。 遂以沖知棣州。自秋至春凡四決,沖皆塞之,就除殿 中侍御史。」

《高瓊傳》:「瓊子繼勳,字紹先,授建雄軍節度使,知滑州。 河水暴溢,齧堤岸,繼勳雖老,躬自督役,露坐河上,暮 夜猶不輟,水乃殺怒,滑人德之。」

《大名府志》:「張禹珪字天錫,知澶州,會河堤決溢,禹珪 率徒塞之。宰相王旦使兗州還言其狀,優詔褒之,拜 洺州團練使。」

《泊宅編》:「天禧初,滑州河決已塞,惟龍門未合。忽有大 風,門鼓沙起如連岡,勢于未合處淤定。於是人得致 力而畢工。」

《宋史真宗本紀》:「天禧三年夏六月癸未,河決滑州。戊 戌,滑州河決,泛澶、濮、鄆、齊、徐境。遣使救被溺者,卹其 家。八月丁亥,滑州龍見河決。」

《河渠志》:「天禧三年六月乙未夜,滑州河溢城西北天 臺山旁,俄復潰於城西南岸,摧七百步,漫溢州城,歷 澶、濮、曹、鄆,注梁山泊,又合清水古汴渠東入於淮,州 邑罹患者三十二。即遣使賦諸州薪石、楗橛芟竹之 數千六百萬,發兵夫九萬人治之。」

《五行志》:「天禧三年六月,河決滑州城西南,漂沒公私 廬舍,死者甚眾,歷澶州、濮、鄆、濟、單至徐州,與清河合, 浸城壁,不沒者止四板。明年既塞,夏六月,復決于西 北隅。」

《真宗本紀》:「天禧四年春二月,滑州決河塞。夏六月,河 決滑州。」

《河渠志》:天禧四年二月,河塞,群臣入賀,上親為文,刻 石紀功。是年,祠部員外郎李垂又言疏河利害,命垂 至大名府滑衛德貝州通利軍,與長吏計度。垂上言: 「臣所至並稱黃河水入王莽沙河,與西河故瀆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