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2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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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治河副使。河決崔家口,有議開復舊河者,上書 言不便狀,議遂寢。」

《蘇州府志》:「王天爵字子修,幼自歙來吳。嘉靖己未進 士,知歸德府。丁外艱後,補衛輝。時河決病漕,總河大 臣議欲開沁水,由衛河達天津。天爵考典故,測地勢, 以為開沁河必出懷慶,水湍激,衛當其衝,必且魚吾 民。乃抗言不可,且曰:『以軍國計,不惜一郡,則必移城 郭,遷人民,以避水衝。如人心動搖何』?乃罷議。」

《松江府志》:「潘允瑞字仲履,恭定仲子。嘉靖壬戌進士, 授刑部主事,晉參政,理漕儲。先是有司交兌後,時領 運者多怠事,比入河,河水暴漲,數敗舟北上,早寒冰 合,舟不能達,于是以期會督有司部勒諸官軍,以二 月至淮,五月入閘,八月達天津。於瓜州建閘以避江 濤,令白糧民船尾漕艘而行,漕政為之一新。」

《揚州府志》:「陳堯,字敬甫,通州人。為南京戶部右侍郎, 尋改工部兼副都御史,督漕河。時江淮大水,高郵湖 岸善崩,堯畫策樹木,實茭楗以代石,隄無壞。會河徙 百二十里,而景恭王薨。自楚歸葬,輜重千艘,又江南 漕艘皆膠淤。堯大患之,遣水工探刁陽湖,得故漕道 自潰口入,轉達湖陵,得以通行無滯。改為刑部右侍」 郎。

《續文獻通考》:隆慶元年正月,河決沛縣,議者請修復 運河古道,乃勘議新集郭貫樓等處上源。尚書朱衡 言:「上源之議可罷,惟開廣秦溝,使下流通行,修築南 長堤以防奔潰,可以甦魚、沛昏墊之民。」工部覆請,從 之。八月,工部右侍郎吳時來言:「今以馬家橋易淺,沙 河易淤,薛河易衝為患,此患在委耳。夫新河與青原」 山至近,而東兗以南費、嶧、鄒、滕之水注焉。以一堤而 捍群流,又當大山瀉下之勢,與素號瀦水之區,能保 其不潰乎?故疏濬分殺之謀宜豫也。夏村迤邐數十 里,地勢居高,必導水於薛河,非開支河,引薛河上流 以分其派,及三河口鯰魚泉諸地,鑿口築隄,益以啟 閉之閘,能免衝決淤塞之虞乎?故蓄「洩之計宜慎也。」 上然之,令尚書朱衡計處以聞。十月,朱衡請于東郡 開支河三道,以洩河流,又于東郡之上別開支河,歷 滄橋以達百中橋,鑿豸裏溝諸處為溝,使水入赤山 湖,由之以歸呂孟湖,下景山而去。至沙湖,水築壩于 支湖之下,令水由之以出鯰魚泉,而於泉之對河開 塘築堤,以納其流而「殺其勢。」上從之。

隆慶二年七月,河決沛縣,自考城、虞城、曹、單、豐、沛抵 徐州,俱罹其害,漂沒田廬不可勝數。漕舟二千餘皆 阻邳州不得進。總理河道都御史翁大立以聞。工部 尚書朱衡覆奏:「茶城淤塞,宜候水退乃可疏濬,獨徐、 沛災民流移困苦,宜令戶部亟議賑濟,以安民心。」戶 部覆如衡言。請以淮、揚商稅,撫按贓贖備賑倉糧,賑 「恤貧民。仍敕河道諸臣設法疏濬支渠,或置船盤剝, 勿令漕舟阻滯。」上是之。

《濟南府志》「隆慶二年四月初五日,萊蕪大水,河溢,漂 沒東關廬舍。」

《鳳陽府志》:「隆慶二年,亳州黃河水泛,民舍漂沒。」 《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八月,總理河道都御史翁大 立言,臣按行徐州,循子房山,過梁山,至于境山,入地 浜溝,直趨馬家橋,上下八十里間,可別開一河以漕, 其利有十:自秦溝濁河至徐州洪,諸狂瀾激湍,遠不 相涉,一也;依山為堤,雖有洪濤,必不泛濫,二也;漕舟 循堤而上,挽牽不難,三也。無茶城淤淺之患,省盤剝 之費,四也。由馬家橋至境山四十里,由境山之徐州 洪四十五里,視舊河為近,驛遞夫價併可減省,五也。 驛路改從新堤,往來徑捷,六也。徐州募夫可併,呂梁 二洪,徭夫可遂裁革,七也。計沛縣六鋪至境山,築隄 百里,當用銀十三萬有奇。今開新河,則長堤可緩,費 益大省,八也;糴穀貯倉,假工役以濟飢民,兼節財賑 荒弭盜之術,九也;乘舊河以為水壑,即河由谷亭、沛 縣,從鴻溝洩徑,從小浮橋下徐洪,運道無梗,十也。顧 其難亦有三:地:浜溝當築大壩,接黑龍潭堤,至楊山 壩西當別開一道,至舊河繞出茶城,及開堤建閘,費 皆不貲,此其難在工費。歲屬大饑,而徭夫工食,往往 不繼,待哺之民,怨讟易生,此其難在工食。役夫二萬, 仍聽番休,而錢糧不益,淹以歲月,必招謗議,此其難 在工程。犯此三難,以興十利,臣未易辨也。惟上集廷 臣議之。」章下工部,以大立議為便,請行撫、按及巡鹽 官相度地形,并議錢糧夫役以請。從之。時河水漲溢, 自清河縣至通濟倉閘及淮安府城西,淤者三十餘 里。決方、信二壩出海,平地水深丈餘,寶應湖堤崩壞。 又山東莒州、沂州、郯城等處水溢,從沂河直河出,邳 州人民溺死無算。河道都御史翁大立以聞,都給事 中嚴用和言:「淮安、徐、邳皆轉輸咽喉,壅淤潰決,運道 為梗,關國計不細。疏濬滌築之務,不可不亟。宜令趙 孔昭及翁大立協心共濟,不得廢事失時。」工部覆如 用和議。且言:「淮安湖陂故有大隄,往時商人決隄逃 稅,故多水患。宜及時修築。今河決草灣,北合鹽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