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2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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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萬人,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 今天下甲卒數十萬眾,戰馬數十萬匹,並萃京師。悉 集七亡國之士民於輦下,比漢、唐京邑民庶十倍。甸 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 四渠,派引脈分,咸會天邑,舳艫相接,贍給公私,所以 無匱乏。唯汴水橫亙中國,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盡 南海,半天下之財賦,并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 然則「禹力疏鑿以分水勢,煬帝聞吾以奉巡游,雖數 湮廢,而通流不絕於百代之下,終為國家之用者,其 上天之意乎!」

《太宗本紀》:「至道二年秋七月,汴水決穀熟縣。」

《河渠志》:「真宗景德元年九月,宋州言,汴河決,浸民田, 壞廬舍。遣使護塞,踰月功就。」

景德三年六月,京城汴水暴漲,詔覘候水勢,并工修 補,增起堤岸,工畢,復遣使致祭。

《五行志》:「景德三年七月,應天府汴水決,南注亳州,合 浪宕渠東入于淮。」

《文獻通考》:「景德四年六月,鄧州汴水暴漲。」

《宋史五行志》:「大中祥符二年四月,有黑龜甚眾,沿汴 水而下。」

《河渠志》:「大中祥符二年八月,汴水漲溢,自京至鄭州, 浸道路。詔選使乘傳減汴口水勢。既而水減,阻滯漕 運,復遣浚汴口。」

《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丁未,作《汴水發願 文》。」

《河渠志》:大中祥符八年六月,詔自今後汴水添漲及 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護。八月,太常少卿 馬元方請浚汴河中流,闊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 費。即詔遣使計度修浚。使還上言:「泗州西至開封府 界,岸闊底平,水勢薄,不假開浚,請止自泗州夾岡,用 工八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以宿、亳丁夫充。計減 工七百三十一萬。仍請於沿河作頭踏道僻岸,其淺 處為鉅牙,以束水勢,使其後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 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長吏令佐督役。自今汴河 淤澱,可三五年一浚。又於中牟、滎澤縣各置開減水 河。」並從之。

《真宗本紀》:天禧元年九月「甲寅,詔能拯救汴渠覆溺 者給賞,或溺者貧者,以官錢給之。」

十二月,壬辰,遣使緣汴河收瘞流尸。

《河渠志》:「天禧三年十二月,都官員外郎鄭希甫上言, 汴河兩岸皆是陂水,廣浸民田,堤腳並無流泄之處, 今汴河南省自明河接澳入淮,望詔轉運使規度以 聞。」

仁宗天聖三年,汴流淺,特遣使疏河注口。

《開封府志》:「天聖三年,汴水溢,決陳留隄。」

《宋史五行志》:「天聖四年,汴水溢,決京城西賈陂入護 龍河,以殺其勢。」

《河渠志》:「天聖四年,汴水大漲,堤危,眾情恟恟憂。詔度 京城西賈陂岡地,洩之於護龍河。」

六年,句當汴口康德輿言:「行視陽武橋、萬勝鎮,宜存 斗門,其梁固斗門三,宜廢去。」祥符界北岸請為別竇, 分洩溢流。而句當汴口王中庸欲增置孫村之石限, 悉從其請。

七年,德輿言「修河芟地為並灘農戶所侵。」詔限一月 使自實檢括以還縣官。

《康德輿傳》:「德輿字世基,河南洛陽人,遷內殿崇班,河 陰兵馬都監,建沿汴斗門以節水。會積雨,汴水將溢, 德輿請自京西導水入護龍河,水得不溢。」

《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俱 溢。」

《五行志》:「慶曆元年三月,汴流不通。」

《仁宗本紀》:「皇祐三年八月,汴河絕流。」

《河渠志》:「皇祐三年,命使詣中牟治堤。明年八月,河涸 舟不通,令河渠司自口浚治,歲以為常。舊制,水增七 尺五寸,則京師集楚兵夫作排岸兵,負土列河上以 防河,滿五日,賜錢以勞之,曰『特支』。而或數張數防,又 不及五日而罷,則軍士屢疲而賜予不及。是歲七月, 始制防河兵日給錢薄,其數才比特支十分之一,軍」 士便之。明年,遣使行河,相利害。

《仁宗本紀》:嘉祐元年九月「癸卯,自京至泗州,置汴河 木岸。」

《河渠志》:嘉祐六年,汴水淺澀,嘗稽運漕,都水奏:「河自 應天府抵泗州,直流湍駛無所阻。惟應天府上至汴 口,或岸闊淺漫,宜限以六十步闊,于此則為木岸狹 河,扼束水勢令深,駛梢伐岸,水可足也。」遂下詔興役, 而眾議以為未便。宰相蔡京奏:「祖宗時已嘗狹河矣, 俗好沮敗事,宜勿聽役,即半岸木不足,募民出雜梢。」 岸成而言者始息。舊曲灘漫流,多稽留覆溺處,悉為 駛直平夷,操舟往來便之。

東坡《志林》:數年前,朝廷作汴河斗門以淤田,議者皆 以為不可,竟為之,然卒亦無功。方樊山水盛時,放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