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2 (1700-1725).djvu/42

此页尚未校对

《河渠志》:元豐六年八月,范子淵又請于武濟山麓至 河岸并嫩灘上修堤及壓埽堤。又新河南岸築新堤, 計役兵六千人,二百日成。開展直河,長六十三里,廣 一百尺,深一丈,役兵四萬七千有奇,一月成。從之。十 月,都提舉司言:「汴水增漲,京西四斗門不能分減,致 開決堤岸。今近京惟孔固斗門可以泄水下入黃河, 若孫賈斗門雖可泄入廣濟,然下尾窄狹,不能盡吞。 宜于萬勝鎮舊減水河、汴河北岸,修立斗門,開淘舊 河,創開生河一道,下合入刁馬河,役夫一萬三千六 百四十三人,一月畢工。」詔從其請,仍作二年開修。 七年四月,武濟河潰。八月,詔罷營閉,縱其分流,止護 廣武三埽。

《楊汲傳》:「汲字潛古,泉州晉江人。登進士第,主管開封 府界常平,權都水丞。與侯叔獻行汴水淤田法,遂釃 汴流漲潦,以溉西部瘠土,皆為良田。神宗嘉之,賜以 所淤田千畝。」

《夢溪筆談》:神宗時初行淤田法。論者以謂《史記》所載 「涇水一斛,其泥數㪷,且糞且溉,長我禾黍。」所謂糞即 淤也。予出使至宿州,得一石碑,乃唐人鑿六斗門,發 汴水以淤澤,民獲其利,刻石以頌刺史之功。則淤田 之法,其來蓋久矣。

《宋史·河渠志》:「哲宗元祐元年閏二月辛亥,右司諫蘇 轍言,近歲京城外創置水磨,因此汴水淺澀,阻隔官 私舟船。其東門外水磨下流,汗漫無歸,浸損民田一 二百里,幾敗漢高祖墳。賴陛下仁聖惻怛,親發德音, 令執政共議營救。尋詔畿縣于黃河春夫外,更調夫 四萬,開自盟河,以疏洩水患,計一月畢工。然以水磨 供給京城內外食茶等,其水止得五日閉斷,以此工 役重大,民間每夫日顧二百錢,一月之費,計二百四 十萬貫,而汴水渾濁,易至填淤,明年又須開淘,民間 歲歲不免此費。聞水磨歲入不過四十萬貫,前戶部 侍郎李定以此課利,惑誤朝聽,依舊存留。且水磨興 置未久,自前未有此錢,國計何闕?而小人淺陋,妄有 靳惜,傷民辱國,不以為愧。況今水患近在國門,而恬 不為怪,甚非陛下勤恤民物之意,而又減耗汴水,行 船不便。乞廢罷官磨,任民磨茶。」三月,轍又乞令汴口 以東州縣各具水匱所占頃畝,每歲有無除放二稅, 仍具水匱可與不可廢罷。如決不可廢,當如何給還 民田,以免怨望。八月辛亥,轍又言:「昨朝旨令都水監 差官具括中牟、管城等縣水匱,元浸壓者幾何,見今 積水所占幾何,退出頃畝幾何,凡退出之地,皆還本 主,水占者以官地還之,無田可還,即給元直。聖恩深 厚,棄利與民,所存甚遠。然臣聞水所占地,至今無可 對還,而退出之田,亦以迫近水匱,為雨水浸淫,未得 耕鑿。」知鄭州岑象求近奏稱:「自宋用臣興置水匱以 來,元未曾取以灌注清汴,水流自足,不廢漕運。乞盡 廢水匱,以便失業之民。」十月,遂罷水匱。

《哲宗本紀》:元祐二年「冬,始閉汴口。」

《河渠志》:「元祐四年冬,御史中丞梁燾言:嘗求世務之 急,得導洛通汴之實,始聞其說則可喜,及考其事則 可懼。竊以廣武山之北,即大河故道,河常往來其間, 夏秋漲溢,每抵山下。舊來洛水至此,流人於河後欲 導以趨汴渠,乃乘河未漲,就嫩灘之上峻起東西堤, 闢大河於堤北,攘其地以引洛水,中間缺為斗門,名 通舟楫,其實盜河以助洛之淺涸也。洛水本清,而今 汴常黃流,是洛不足以行汴,而所以能行者,附大河 之餘波也。」增廣武三埽之備,竭京西所有,不足以為 支費,其失無慮數百萬計。從來上下習為欺罔,朝廷 惑於安流之說,稅屋之利,恬不為慮。而不知新沙疏 弱,力不能制悍河,水勢一薄,則瀾漫「潰散,將使怒流 循洛而下,直冒京師,是甘以數百萬日增之費,養異 時萬一之患,亦已誤矣。夫歲傾重費以坐待其患,何 若折其奔衝以終除其害哉!為今之計,宜復為汴口, 仍引大河,一支啟閉以時還。祖宗百年以來潤國養 民之賜,誠為得策。汴口復成,則免廣武傾注,以長為 京師之安;省數百萬之費,以紓京西生靈之困;牽大 河水勢,以解河北決溢之災;便東南漕運,以蠲重載 留滯之弊;時節啟閉,以除蹙凌、打凌之苦;通江、淮八 路商賈大舶,以供京師之饒,為甚大之利者六,此不 可忽也。惟拆去兩岸舍屋,盡廢僦錢,為害者一而甚 小,所謂損小費而成大利也。」臣之所言,特其大略爾。 至於「考究本末,措置纖悉,在朝廷擇通習之臣付之, 無牽浮議,責其成功。」又言:「臣聞開汴之時,大河曠歲 不決,蓋汴口析其三分之水,河流常行七分也。自導 洛而後,頻年屢決,雖洛口竊取其水,率不過一分上 下,是河流常九分也。猶幸流勢臥北,故潰溢北出。自 去歲以來,稍稍臥南,此其可憂,而洛口之作,理須早 計。竊以開洛之役,其功甚小,不比大河之上,但闢百 餘步,即可以通水三分,既永為京師之福,又減河北 屢決之害。兼水勢既已牽動,在於回河尤為順便,非 獨孫村之功可成,澶州故道亦有自然可復之理。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