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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之,以為濤患息而蓄潦之患興矣。綸曰:濤之患十 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失少,豈不可耶?」表三請,願 身自臨役。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

《浙江通志》:「楊紘知鄞縣。鄞濱海,惡少販魚鹽者,群居 洲島,或掠商人財物入海。紘設方略,使識者質惡少 船,及歸始給還,且戒諭之,由是不敢為盜。」

《宋史沈起傳》:「起字興宗,明州鄭人。進士高第,知海門 縣。縣負海地卑,間歲海潮至,昌民田舍,民徙以避棄 其業。起為築隄百里,引江水灌溉其中,田益闢,民相 率以歸,至立祠以報。」

《揚州府志》:「胡令儀,陳留人。天聖中,任發運使。先是范 仲淹請築捍海堰,甫役,會大雨雪,驚濤洶湧,役夫有 旋濘而死者。讙言堰不可成,朝命令儀為淮南轉運 使,按役之可否。令儀嘗令海陵,熟知湖患,力主仲淹 議,堰卒成,民至今利之。」

《浙江通志》:「明道七年,餘姚大風雨,海溢溺民害稼,大 饑。」

《江南通志》:「景祐初,平江范仲淹親歷海濱,開濬五湖, 東南自吳淞入于海,用錢糧一十八萬三千五百貫 石。又築捍海堤,今名范公堤,在揚州府通州。」

《五行志》:「慶曆五年七月十四日,廣州地震。六年三月 戊寅,青州地震。三月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 震不已,每震則海底有聲如雷。」

六年九月「甲辰,登州有巨木浮海而出者三十餘。」 《紹興府志》:「謝景初字師厚,陽夏人。慶曆中,自大理氶 出知餘姚,視民如子。民所利病相緩急,為設方略,務 令得所。北偏瀕海,歲苦海患,為築堤捍之。」

汪思溫,字汝直,鄞人。擢甲科,轉令餘姚。姚前令謝景 初所築海堤,歲久且圮,思溫繼修其功,並海七鄉之 田盡復其故。

《泉州府志》:「林杞字卿材,南安人。天聖五年進士,歷知 康、雅、淄、泰四州。在泰州修築海埭,復良田數千頃。使 者上課最,為淮南第一。」

《江南通志》。「至和中,海門知縣沈興宗築捍海堤,後人 名為沈公塘。」在揚州府海門縣

《仙遊縣志》:「蔡高字君山,襄弟。景祐元年進士,調長溪 縣尉。縣有某媼,二子漁於海而亡,媼指某氏為讎,告 縣捕賊,縣吏難之,皆曰:『海有風濤,安知其不水死乎』? 高曰:『媼色有冤,吾不可不為理』。乃陰察讎家,得其跡, 與媼約曰:『吾與汝宿海上,期十日不得屍,則為媼受 捕盜之責』。凡宿七日,海水潮,二屍浮至,驗之皆殺也。」 乃捕讎家,伏法。

《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九年「七月,安南行營次桂州,郭 逵遣鈐轄和斌等督水軍涉海,自廣東入,諸軍自廣 南入。」

《五行志》:「熙寧九年十月,海陽、潮陽二縣海潮溢,壞廬 舍,溺居民。」

元豐四年七月,泰州海風駕大雨,漂沒州城,壞公私 舍數千楹。

《漳州府志》:「謝伯宜字晞聖,龍溪人。熙寧六年進士。官 至尚書都官郎。秩滿家居,因疏通九十九坑之水,築 海成田,由是八九都皆成沃土。」

《宋史豐稷傳》:「稷字相之,明州鄞人。登第,為榖城令,以 廉明稱。從安燾使高麗,海中大風,檣折,舟幾覆,眾惶 擾莫知所為,稷獨神色自若。燾歎曰:『豐君未易量也』!」 《紹興府志》:「李子筠簿姚,號李水晶。有茶商航海,與海 舶相遭,更疑為盜,相格鬥,殺傷十餘人,久繫不決。太 守趙抃檄子筠治之。子筠曰:『犯事不知,在律勿問』。具」 聞于州,杖遣之。抃大稱賞焉。

《南昌郡乘》:「王本字觀復,分寧人。登元豐進士,知祁門 縣,調知海鹽縣。時導松江入海,民多役死者。明年議 欲再舉,本率諸邑請罷之,使者不能奪。」

《八閩通志》:「元祐五年,風大作,海居之民,漂蕩萬數。」 《武進縣續志》:「宋元祐六年,蘇軾自杭州歸朝,奏三吳 之水,瀦于太湖,太湖之水,溢于松江以入海。海日兩 潮,潮濁而江潮水清,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 輒滌去。海口常通,則吳中少水患。」

《夢溪筆談》:「李士衡為館職,使高麗,一武人為副,高麗 禮幣贈遺之物,士衡皆不關意,一切委于副使。時船 底疏漏,副使者以士衡所得縑帛藉船底,然後實己 物,以避漏濕。至海中遇大風,船欲傾覆,舟人大恐,請 盡棄所載,不爾,船重必難免。副使倉惶,取船中之物 投之海中,更不暇揀擇約投。及半,風息船定,既而點」 檢所投,皆副使之物,士衡所得在船底,一無所失。 《嘉興府志》元祐八年,兩浙海潮害田

《八閩通志》:「元祐八年,福建海風駕海潮,害民田。」 《宋史馬默傳》:「默字處厚,單州成武人,知登州沙門島, 囚眾,官給糧者纔三百人,每益數則投諸海。砦主李 慶以二年殺七百人,默責之曰:『人命至重,恩既貸其 生,又從而殺之,不若即時死鄉里也。汝胡不以乏糧 告,而顓殺之如此』?欲按其罪,慶懼,自縊死。默為奏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