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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平壤,倭棄釜山遁。然陰謀啟疆,為患不已。於是海 上流言倭圖釜山,朝鮮與之通者。」

萬曆四十一年九月,總兵官楊宗業以「朝鮮通倭」,聞 琿疏辨,詔慰解之。

按:《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萬曆四十二年,朝鮮王琿請追封生母金氏。

按《明外史朝鮮傳》:「萬曆四十二年,琿奏請追封生母 金氏。禮部按《會典》,嫡母受封而生母先亡者,准追封。 宜照例追封金氏為國王次妃。報可。」

萬曆四十三年,朝鮮王琿乞改正《中國》所載其國之 事,從之。又為生母祈冠服,禮臣謂不可,後請至再,從 之。

按《明外史朝鮮傳》:萬曆四十三年十一月,琿表賀冬 至,因奏買回《吾學編》《弇山堂別集》等書,載本國事,與 《會典》乖錯,乞改正。禮部言,「野史不足憑,今所請恥與 逆黨同譏,宜憫其誠,宣付史館。」從之。初,琿為生母,已 得封,至是復祈遣使,并給冠服。引成化朝封某祖康 靖王妃尹氏例。禮臣以金氏側室,禮有隆殺,執不可。 四十五年正月,琿請至,再部議如前指。帝以琿屢次 懇陳,勉從之。

熹宗天啟四年封朝鮮王姪倧為其國王

按《明外史朝鮮傳》:「天啟三年四月,琿為其姪倧所篡。 倧稱王太妃之意,廢昏立明,令議政府移文督撫轉 奏。文龍為之揭報。登州巡撫袁可立上言:李琿襲爵 已十五年,倧則其臣也。琿果不道,宜聽太妃具奏,待 中國更置,奚至以臣篡君,以姪廢伯,所當聲罪致討, 以振王綱。倘謂封疆多事,兵戈宜戢,亦宜播告彼邦, 明正其罪,使彼中臣民,亟討篡逆,復歸廢主。果倧迫 於妃命,臣民樂以為君,當退避待罪,俟朝廷赦罪之 詔,然後襲位,如國初所以待成桂者,此又不得已之 權也。」八月,昭敬王妃金氏疏請封倧,禮部尚書林堯 俞奏:「據妃疏稱:琿積為不道,淫佚忍虐,背恩天朝,陰 通敵國。倧無攘奪之夙心,迫於群臣」之樂戴,其說似 可為倧解矣。顧琿,朝鮮君也;皇上,朝鮮君之君也。琿 誠得罪臣民社稷,夫豈不可諫正?即不可諫正,夫豈 不有普天之共主在?一介行李,告於闕廷,一廢一興, 誰曰不可?而偃然易數十年之舊君,奄有三韓之土 宇,則不能為倧解也。內外諸臣,抒忠發憤,有謂聲罪 致討者,有謂勿遽討且弗受方貢覈顛末者。或謂當 責以大義,察輿情之向背者;或謂「此事但以通敵不 通敵為主。琿誠通敵,則倧立非篡,當令之討敵自洗 者。」眾論咸有可采。其謂「琿實悖德,倧討叛臣,以赤心 奉朝廷者,惟文龍一人耳。臣惟亂臣賊子,誅不容朝。 皇上奉天討逆,扶植綱常,此正法也。毋亦念彼素稱 恭順,迥異諸裔,高皇帝之處成桂,原有故事。向者釜 山之役,我且捐億萬之脂膏,分百萬之貔虎,使立國 於荊榛瓦礫之間,今一旦絕之,而直暴其辜,當亦聖 心所不忍也。金氏殆未足據。文龍旋寄箕封,地主寓 公,或相迴護,合無更遣貞士信臣會問。」文龍公集臣 民,再四詢訪。如琿無悖虐之行,通敵之情,「而倧不軌 篡逆,則王法自在,誰得而寬?或琿果自絕於天,親離 眾叛,前不與篡弒之逆計,後自值推戴之公情,襲位 以來,一心中國,悉索敝賦,用張我軍,餼海上新集之 師,固義土敵愾之憤。則恭也,非篡也,祇是一擅,而罪 非不赦,恩有可加。勘辨既明,再請聖斷,則廢立之事, 庶無遁情,天吏之威,不至錯貸。」報可。十二月,禮部復 上言:「臣前會同兵部移咨登撫,并劄毛帥,遣官往勘, 務使覘人情之向背,定琿、倧之順逆。今據登撫、毛帥 呈送彼國《公結》十二通,自宗室至八道臣民,合詞共 稱琿為悖逆,倧為恭順。人情如此,大勢了然。彼之陪 臣相率哀籲請敵國欲絕毛帥之牽制,先攻小邦為 同仇。當此危急之秋,必須君國之主。若名號未定,徵 發難行。邊疆為重,未可以經常例論。乞先頒敕諭,令 倧統理國事,仍令發兵索賦,同文龍設伏出奇。俟恢 復漸有次第,始遣重臣完此封典。庶幾字小之中,不 失固圉之道。」從之。四年四月,遂封倧為國王。時封疆 多故,閹寺專權,故徇其意許之。倧之得封,文龍實主 之也。

天啟五年,鎮臣擒朝鮮逆黨李适等,餘令朝鮮自處。 是年,其王倧請「撤遼民,安插中土。」

按《明外史朝鮮傳》:「天啟五年十二月,文龍報,朝鮮逆 黨李适、韓明璉等起兵昌城,直趨王京,被臣擒獲,餘 孽韓潤、鄭梅等竄入建州。有左議政府尹義立約為 內應,期今冬大舉犯朝鮮。已咨國王防守,暫移鐵山 之眾就雲從島柴薪。」登萊巡撫武之望奏:「毛帥自五 月以來,營室於須彌,所謂雲從島是也。今十月又徙 兵民商賈以實之,而鐵山之地空矣。故朝鮮各道,疑 其有逼處之嫌,甚至布兵以防衛之。今鎮臣所稱李 适等之叛,王義立之內應,臣等微聞之而未敢遽信 焉。信之則益重鮮人之疑,不信則恐貽後來之患。」兵 部言:「牽制敵國者,朝鮮也。聯屬朝鮮者,毛鎮也。駕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