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0 (1700-1725).djvu/39

此页尚未校对

使來者亦益多。嘗獻伶官十餘輩,曰:「夷樂無足觀,止 欲潤色國史爾。」帝以其國尚文,每賜書詔,必選詞臣 著撰,而擇其善者。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二年三月辛酉,皇太后崩。癸 亥,遣使報哀于高麗。六月戊子,高麗遣使弔祭。 按《朝鮮史略》,三十一年,創安興寺以待宋使。太傅少 卿李唐鑑奏,「中朝使命往來,高巒島亭,稍隔水路。請 以貞海縣地創亭,為迎送之所。」從之。東蕃作亂,以中 書侍郎平章事文正及同知中樞院事崔奭等將兵 三萬出屯定州,大破之。

元豐元年遣安燾陳睦等使高麗高麗遣使如遼求賜鴨綠江以東地遼不許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元豐元年始 遣安燾、左諫議大夫陳睦假起居舍人往聘。造兩艦 於明州。一曰淩虛、安濟、「致遠」、次曰靈飛、順濟。皆名為 「神舟。」自定海絕洋而東。既至,國人歡呼出迎。徽具袍 笏玉帶拜受詔。與燾、睦尤禮。館之別宮。標曰「順天館。」 言尊順中國如天云。徽已病,僅能拜命。且乞毉藥。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四年夏四月辛亥。高麗遣使 乞賜鴨綠江以東地。不許。」

元豐二年正月,立《高麗交易法》。是年,高麗使人海中 遇風,失所貢物,自劾,敕書慰之。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春正月,詔立高麗交易 法。按《高麗本傳》:二年遣王舜封挾毉往診治。徽又 使柳洪來謝,海中遇風,失所貢物。洪上章自劾,敕書 安慰。尋獻日本所造車曰:「諸侯不貢車服,故不敢與 土貢同。」前此貢物至,輒下有司估直償以萬縑。至是 命勿復估,以萬縑為定數。

元豐三年春正月己丑,高麗國遣使來貢。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四年,高麗納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七年十一月 己亥,高麗遣使來貢。」

元豐六年,高麗王徽卒,詔明州為修浮屠供一月,徽 子勳立,又薨,其弟運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六年徽卒,在 位三十八年。治尚仁恕,為東夷良主。然猶循其俗。王 女不下嫁臣庶,必歸之兄弟,宗族貴臣亦然。次子運 諫,以為既通上國,宜以禮革故習。徽怒,斥之于外。訃 聞,天子閔焉。詔明州修浮屠供一月。遣楊景略、王舜 封祭奠,錢勰、宋球弔慰。景略辟李之儀書狀,帝以之 儀文稱不著,宜得問學博洽、器宇整秀者,召赴中書, 試以文,乃遣。又以遠服,不責其備,諭使者以相見之 所,殿名鴟吻,皆聽勿避。徽子順王勳嗣,百日卒。弟宣 王運,仁賢好文,內行飭備,每賈客市書至,則潔服焚 香對之。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九年八月高麗王徽薨。九月 徽子三韓國公勳權知國事。十一月詔僧善知讎校 高麗所進佛經。頒行之。十二月三韓國公王勳薨」 按《朝鮮史略》,「三十七年,王徽薨。王性聰哲,好學善射, 志略宏遠,寬仁容眾。上事遼宋,下交鄰國。民賴以寧。 時號治平。獨其佛宇塔廟之盛,為盛德累。」太子即位, 少有疾,哀毀疾篤,薨於喪。次弟原國公運即位,李資 仁如遼告喪,帝詰問:「二君連逝,必有他故?」資仁對辨 切直,帝引見慰諭。

元豐八年,高麗王運遣其弟來朝,遼冊運為高麗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哲宗本紀》。元豐八年高 麗入貢按《高麗傳》:「八年遣弟僧統來朝,求問佛法, 并獻經像。」哲宗立,遣使金上琦奉慰。林暨致賀,請市 刑法之書。《太平御覽》《開寶通禮》《文苑英華》。詔惟賜《文 苑英華》一書,以名馬、錦綺、金帛報其禮。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元年十一月丙辰,遣使冊三 韓國公王勳子運為高麗國王。」

按《朝鮮史略》:「宣宗孝思王,諱運,字繼天,順宗母弟。二 年,即宋元豐八年,遼大康十一年,御宣政殿,聽斷死 囚,停音樂,進素膳。王妹積慶公主,適王弟扶餘侯燧。」

哲宗元祐元年回賜高麗器幣是年高麗遣使如遼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春正月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二年十月,高麗遣使謝封冊。 按《朝鮮史略》,「三年,民貧不能興用,命州縣出米穀,許 民貿易,使知錢利,始用銀瓶為貨。其制以銀一斤為 之,像本國地形,俗號闊口。」

元祐二年,高麗納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三年三月「乙 卯,高麗遣使來貢。」

按《朝鮮史略》:「四年以崔奭守太尉判吏部事監修國 史;翟思齊參知政事;朴寅亮同知中樞院事。」

元祐三年,遼免高麗歲貢。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四年三月乙 丑,免高麗歲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