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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初,奈勿王以實聖質於高句麗,實聖怨之。及為王,欲

害其子訥祗以報之,訥祗怨王,弒之。新羅歃良州干 朴堤上不屈,倭死之。初,訥祗王弟《卜好質》,《高句麗》未 《斯欣》質倭。及王立,思見二弟,聞歃良州干朴堤上勇 而有謀,召問之,堤上請行遊,往說《高句麗》王與卜好, 同還,又請囚家屬詐為叛者,入倭國。倭人不疑,使與 《未斯欣》同處。一日,堤上使《未斯欣》潛還,倭主乃怒,剝 足皮,刈蕪葭,使趨其上,更問之,答如故,乃燒殺之。王 聞之哀痛,贈大阿餐,使《未斯欣》妻其弟二女。王得見 二弟,置酒極歡,作憂息白堤上鴟《述嶺》,望《倭國》慟哭 而死。仍為《鴟述神》。始教民牛車之法。王親養老於南 堂。賜穀帛有差。

孝武帝大明二年新羅訥祗王在位四十二年薨子慈悲王立宋大明二年納未斯欣女為妃

按《宋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南齊

高帝建元二年新羅慈悲王薨子炤智王立

按《南齊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慈 悲王在位二十三年薨。子《炤智》王立。九年始置郵驛 市肆。十年幸天泉亭,得烏銜書射琴匣,妃及內殿焚 修僧伏誅。王幸天泉,有烏銜書來鳴,得其書,外面云 開見二人死,不開一人死。日官奏云:「一人者君也。」王 開視之,書曰「射琴匣。」王入言,射之果有人,乃內殿焚 修僧王妃引與潛通者也,皆伏誅。自是國俗每歲是 日以糯飯祭烏,又以龍、馬、豬、鼠之異,每於歲首、辰午 亥子日設祭,禁百事,謂之「怛忉。」

廢帝永元二年新羅王炤智薨再從弟智大路立

按《南齊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納 捺已郡女。即今榮州。初王幸郡,郡人波路獻其女碧 花。王不納。後追念,屢至其第幸之。路見老嫗問曰:「國 人以王為何如。」嫗曰:「眾以為聖。妾獨疑之。王於波路 女屢微服而行。夫龍為魚服,漁者所制。今王不自慎 重此而為聖,孰非聖乎。」王大慚,匿其女納宮中。是年 冬王薨。在位二十年,無嗣。再從弟《智大路》立。齊永元二年

武帝天監二年新羅始定國號稱王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智大路在 位四年,始定國號,《新羅》稱王。前此,或稱新羅,或稱斯 盧,言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意。禁殉葬。前 此王薨,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親定州郡縣,以 金異夫為阿琴羅州軍主,伐于山國,在溟州正東海 島名鬱陵,降之。

《天監》十三年《新羅》《智大路》王薨子原宗立。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智大路在 位十五年,薨,諡「智證。」新羅諡法始此元子原宗立。梁天監十三年是 為《法興王》《新羅》頒律令。始制百官公服。

普通二年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新羅者,其先 本辰韓種也。辰韓亦曰秦韓,相去萬里。傳言秦世亡 人避役來適馬韓,馬韓亦割其東界居之,以秦人,故 名之曰秦韓。其言語名物,有似中國人,名國為邦,弓 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皆為徒,不與馬韓同。 又辰韓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相係。辰韓不得自立 為王,明其流移之人故也。恆為《馬韓》所制。《辰韓》始有 六國,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其國在《百濟》東南 五千餘里。其地東濱大海,南北與《句驪》《百濟》接。魏時 曰新盧,宋時曰新羅,或曰《斯羅》。其國小,不能自通使 聘。《普通》二年,王名募,泰始使使隨《百濟》奉獻方物。其 俗呼城曰《健牟羅》。其邑在內曰《啄評》,在外曰《邑勒》,亦 中國之言郡縣也。國有六啄評,五十二邑勒。土地肥 美,宜植五穀,多桑麻,作縑布,服牛乘馬,男女有別。其 官名有子賁旱支、齊旱支、謁旱支、壹旱支、奇貝旱支。 其冠曰《遺子禮》,襦曰尉解,褲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 行,與《高麗》相類。無文字,刻木為信。語言待百濟而後 通焉。

按《朝鮮史略》,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並遣使朝梁,新 羅始行佛法。初,訥祗王時,沙門墨胡子自《高句麗》至 一善郡,即今《善山府》,郡人毛禮作窟室以居之。至炤 智王時,有僧阿道者,與其徒亦來毛禮家,往往有信 奉者。至是,王欲興佛教,群臣皆曰:「僧徒議論詭異,若 從之恐有後悔。」近臣異次頓獨曰:「佛法淵奧,不可不」 信。王以為異言,下吏異。次頓曰:「佛若有神,吾死必有 異。」及斬血從斷處湧,色白如乳。眾怪之,不復毀佛。《新 羅》以哲夫為上大等,總知國事。

大同六年法興王薨弟彡麥宗立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駕洛國王金仇衡降於新羅駕洛亡自始祖至亡凡十王總五

百二十年。《新羅》《法興王》在位二十七年薨。王始建年 號曰「建元。」自國初行中國年號,至是南北朝分裂故 也。立外官挈家之法,直興王彡《麥宗》立。梁大同六年直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