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1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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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以土產所無。凡給物價及民者,必以實召募。水手 當從所欲,伺民之氣稍蘇,我之力粗備,三二年復東 征,未晚。」不從。六月,以征日本民間騷動,盜賊竊發,忽 都帖木兒、忙古帶乞益兵禦寇,詔以興國、江州軍付 之。七月,諭阿塔海所造征日本船,宜少緩之,所拘商 船,其悉給還。八月,浙西道宣慰使史弼言:「頃以征日 本船五百艘,科諸民間,民病之。宜取阿八赤所有船 修理,以付阿塔海,庶寬民力,并給鈔沿海募水手。」從 之。按《日本傳》,二十年,命阿塔海為日本省丞相,與 徹里帖木兒右丞,劉二拔都兒左丞,募兵造舟,欲復 征日本。淮西宣慰使昂吉兒上言民勞,乞寢兵。按 《劉宣傳》,宣「為吏部尚書。及再征日本,宣又上言,其略 曰:『近議復置征東行省,再興日本之師,此役不息,安 危繫焉。唆都建伐占城,海牙言平交趾三數年間,湖 廣、江西供給船隻,軍須糧運,官民大擾。廣東群盜並 起,軍兵遠涉江海瘴毒之地,死傷過半,即日連兵未 解。且交趾與我接境,蕞爾小邦,遣親王提兵深入,未 見報功,唆都為賊所殺,自遺羞辱。況日本海洋萬里, 疆土闊遠,非二國可比。今次出師,動眾履險,縱不遇 風,可到彼岸』。」倭國地廣,徒眾猥多,彼兵四集,我師無 援,萬一不利,欲發救兵,其能飛渡耶?「隋伐高麗,三次 大舉,數見敗北,喪師百萬。唐太宗以英武自負,親征 高麗,雖取數城而還,徒增追悔。且高麗、平壤諸城,皆 居陸地,去中原不遠,以二國之眾加之,尚不能克,況 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萬里哉。」帝嘉納之。按 《相威傳》:「十八年左丞范文虎、參政李庭以兵十萬,航 海征倭,七晝夜至竹島,與遼陽省臣兵合,欲先攻太 宰府,遲疑不發。八月朔,颶風大作,士卒十喪六七,帝 震怒,復命行省左」丞相塔海征之,一時無敢諫者。相 威遣使入奏曰:「倭不奉職貢,可伐而不可恕,可緩而 不可急。向者師行迫期,戰船不堅,前車已覆,後當改 轍。今為之計,預修戰艦,訓練士卒,耀兵揚武,使彼聞 之,深自備禦,遲以歲月,俟其疲怠,出其不意,乘風疾 往,一舉而下,萬全之策也。」帝意始釋,遂罷其役。 至元二十一年。遣王積翁齎詔使日本。賜錦衣玉環 鞍轡。積翁由慶元航海。至日本近境。為舟人所害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日本本傳》。二十一年。又 以其俗尚佛。遣王積翁與補陀僧如智往使。舟中有 不願行者。共謀殺積翁。不果至。

至元二十二年,增征日本軍。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二年,遣使告高麗,「發兵萬人, 船六百五十艘,助征日本,仍令于近地多造船,以占 城遁還。忽都虎、劉九、田二復舊職,從征日本。增阿塔 海征日本戰士萬人,回回砲手五十人。」從樞密院請, 嚴立軍籍條例,選壯士及有力家充軍。敕:「樞密院:向 以征日本,故遣五衛軍還家治裝。今悉選壯士,以正」 月一日到京師。江淮行省以戰船千艘習水戰江中。 至元二十三年,罷征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春正月,帝以日本孤遠, 重困民力,罷征日本。召阿八赤赴闕,仍散所雇民船。 九月,高麗遣使獻日本俘,十月,復遣使獻日本俘十 六人。按《日本本傳》:二十三年,帝曰:「日本未嘗相侵, 今交趾犯邊,宜置日本,專事交趾。」

至元二十九年,日本舟至四明。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 舟中甲仗皆具,恐有異圖,詔立都元帥府,命哈剌帶 將之,以防海道。」

成宗大德二年也速答兒乞征日本不許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日本本傳》:成宗大德二 年,江浙平章政事也速答兒乞用兵日本,帝曰:「今非 其時,朕徐思之。」

大德三年。遣僧齎詔使日本。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年三月癸巳。命妙慈弘濟大師 江浙釋教總統補陀僧一山齎詔使日本。詔曰:「有司 奏陳,向者世祖皇帝嘗遣補陀禪僧如智及王積翁 等兩奉璽書通好日本。咸以中途有阻而還。爰自朕 臨御以來。綏懷諸國。薄海內外靡有遐遺。日本之好 宜復通問。今如智已老。補陀寧一山道行素高。可令」 往諭。附商舶以行。庶可必達。朕特從其請。蓋欲成先 帝遺意耳。至于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審圖之按《日 本本傳》。三年遣僧寧一山者加妙慈弘濟大師。附商 舶往使日本。而日本人竟不至。

明一

太祖洪武二年倭人入寇

按《明外史日本傳》:「洪武二年,遣行人楊載齎詔書以 即位告,且詰其入寇之故。日本王良懷侵掠如故。」 按《籌海圖編》:「時倭賊出沒海島中,數侵掠蘇州、崇明, 殺掠居民,劫奪貨財,沿海之地皆患之。太倉衛指揮 僉事翁德,督舟師出海捕之,遇于海門之上幫,麾兵 衝擊,多所殺溺,生擒數百人,并得舟械以聞。陞本衛 指」揮副使,仍命往捕餘寇。德再往,倭懼不敢出,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