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1 (1700-1725).djvu/91

此页尚未校对

夜有火光,寇將至。江亟遣馬步軍校赴海上小堡備 之。翌日,倭賊二千餘人,以數十海」泊馬雄島,魚貫 而上,直逼堝下。一賊貌甚醜惡,指揮諸賊如入無人 之境。江得報,但令犒師秣馬,略不為意。徐令都指揮 徐剛伏兵山下,百戶姜隆率壯士潛燒賊船,截其歸 路,約曰:「旗舉伏起,砲鳴奮擊,不用命者戮。」既而賊至, 江披髮,舉旗鳴砲,伏兵盡起,為兩翼而進。賊遂大敗, 奔匿櫻桃園空堡中。我師追逼,環而「攻之,且請入堡 勦殺。」江不許,故開西壁縱之。仍分兩翼夾擊,生擒賊 數百人,斬首千餘級,間有潛脫而逃。者,復為隆所 縛,無一人得免者。諸將請曰:「公見敵意氣安閒,惟飽 士馬。及臨陣披髮而戰,追賊入堡,不殺而縱走之,何 也?」江曰:「窮寇遠來,必饑且勞,以逸待勞,以飽待饑,法 也。賊始魚貫成長蛇陣,故作真武狀以鎮服之,雖愚 士卒之耳目,亦可借以壯其氣。賊既入堡,有死而已。 我師臨之,彼必死鬥,我兵寧無傷乎?故縱之生路,而 後掩擊之,即圍師必缺之意耳。」事聞,徵至京師,面慰 勞之,封廣寧伯,食祿一千二百戶,子孫世襲。

永樂十九年,李珪敗倭于潮州靖海《海濱》。

按《籌海圖編》:「十九年正月辛巳,副總兵李珪敗倭於 潮州靖海海濱。珪先以昌化之陷,戴罪殺賊,大敗賊 于靖海,生擒十五人,斬首五級,悉送京師。」

按《廣東通志》:「十九年,兵部言,廣東都指揮李端,捕倭 失機,已就逮。」上命選能幹官,率兵禦倭。

永樂二十年,倭寇浙東。

按《籌海圖編》:「二十年,倭寇浙東,朱亮祖、徐忠擊敗之。 亮祖破之于溫州,忠破之于桃渚,斬獲獻俘,由是賊 始知戢斂。」

永樂二十二年,倭寇象山縣。

按《籌海圖編》:「二十二年,寇象山,縣丞宋真、教諭蔡海 死之。真持竿擊賊,海罵賊不屈,皆被害。」

宣宗宣德元年日本國入貢

按《籌海圖編》:「元年,入貢人船踰數,刀劍過多。特諭來 使,今後貢船不過三隻,使人毋過三百,刀劍勿過三 十,不許違禁。」

宣德七年、令琉球王轉諭日本國王。

按《明外史日本傳》:「宣德七年正月,帝念四方藩國皆 來朝,獨日本久不貢,命中官柴山往琉球,令其王轉 諭日本,賜之敕。明年夏,王源義教遣使來,帝報之,齎 白金綵幣,秋復至。」

按《籌海圖編》:「七年,來貢,如約束,受之使者不知禮法, 甚擾于民,禁之。」

按《明會典》:「宣德間,使臣至通州湯飯,令行在光祿寺 辦送至濟寧州,浙江布政司并寧波府茶飯管待。 宣德八年,遣使日本弔喪。」

按《籌海圖編》:「日本國王源義教卒,上命太監雷春、少 卿潘賜等出使垂弔,以盡懷柔之意。」

宣德十年,日本國來貢。

按:《明外史日本傳》:「宣德十年十月,以英宗嗣位,遣使 來貢。」

按《籌海圖編》:「十年,遣使貢方物,並奉表謝恩,以八年 遣使弔喪也。」

按《明會典》:「宣德十年,回賜國王紵絲二十表裏,紗羅 各八匹,錦二段,銀二百兩;妃銀一百兩。」

英宗正統元年更給日本信符勘合

按《明外史日本傳》:「正統元年二月,使者還,賚王及妃 銀幣。四月,工部言,宣德間,日本諸國皆給信符勘合, 今改元伊始,例當更給。從之。」

正統四年,倭陷浙江大嵩所、昌國衛。

按《明外史日本傳》:「正統四年五月,倭船四十艘連破 台州、桃渚、寧波、大嵩二千戶所,又陷昌國衛,大肆殺 掠。」

按《籌海圖編》:「四年,賊舟四十餘艘,夜入大嵩港,襲破 所城,轉寇昌國衛,城亦陷。備倭等官以失機被刑者 三十六人,惟爵谿所以獲賊首畢善慶得免。」

正統七年,日本國入貢。

按《籌海圖編》,時貢船九隻,使人千餘,分發境清、天寧 各寺安歇。朝廷雖責其越例,以遠人慕化,亦寬容之。 八年六月使回,迷失使頭普福二人在樂清沙嵩滕 嶺,坊長孔希名護解把總遣回。普福在途悲感,有詩 云:「來遊上國看中原,細嚼青松咽冷泉。慈母在堂年 八十,孤兒為客路三千。心懷北闕浮雲外,身在西山」 反照邊。處處朱門花柳巷,不知何日是歸年。

正統八年,倭人寇海寧。

按《明外史日本傳》:「正統八年五月,寇海寧。先是,洪熙 時,黃巖民周來保、龍巖民鍾普福,困于徭役,叛入倭。 倭每來寇,為之鄉導。至是導倭犯樂清,先登岸偵伺。 俄倭去,二人留村中丐食,被獲,置極刑,梟其首於海 上。倭性黠,時載方物戎器,出沒海濱,得間則張其戎 器而肆侵掠,不得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東南海濱」 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