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2 (1700-1725).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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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拒之,不得逞。十八日,復回縣後沙川心港。郭總兵 與邵都司江北參將大兵三枝,困賊于絕地者五 日。賊勢大促,而我兵觀望莫敢擊。二十三日,颶風大 作,《福蒼》、「八槳」等船久不修艌,破散飄溺,兵得上岸者, 賊輒殺之,莫紀其數;舵工、捕盜、火器資糧皆為賊有, 識者恨之。二十四日,兵備道新調兵又集,賊遁出洋, 官兵追之莫及。是夜,三沙又到賊舟二隻,吳家沙、新 皂沙、響沙皆有賊焉。先是,巡撫都御史周如斗以迎 護景藩喪往安慶府,飛報不能即及。巡按御史溫如 璋在宜興縣,星夜馳詣太倉,謂諸將曰:「賊至浹旬,若 曹不能立尺寸功而更損舟師,罪在罔赦。若三日不 能破賊,必以失機奏聞。」諸將懼,請效死戰。溫公乃取 兵備道兵及同知蕭奇勳所募兵往三沙助戰,而以 指揮朱先武昌祖為蒞陣官,耿隨卿又遣參將田應 山策應之。大兵既集,火器資糧皆稱竭,乃將士規避 故習也。蕭同知以其平日所備應之,隨取隨足,未嘗 踰時,將士無以藉口。如璋遣火牌督戰甚峻,蕭同知 解,懸賞銀二千兩亦至,人心大悅。二十六日,諸將奮 力與賊戰于三沙。賊敗走縣後沙,官兵追擊之,沉其 舟一艘。賊登陸,為官兵擒斬十八名顆,墮海死者不 與焉。遺賊一舟遁往高家嘴。總兵郭成先以陸兵列 沙灘左右,而以舟師逼賊,且火其舟。賊不得已登陸, 則前所遣陸兵與兵備道兵蕭同知兵四面夾擊,賊 大敗,生擒三十七名,斬首七十有七。餘賊伏叢莽中, 郭總兵遣通事往諭之,賊降者二十人,其不肯降者 尚伏莽中,夜半盜沙船欲遁,沙兵覺之,殪于海中,又 二十餘人。是戰也,總兵郭成、參將田應山、都司邵應 奎之功固多,而陷陣先登,則兵備道及蕭同知兵之 功尤不可誣。因溫、耿威令禁搶首級,故苗兵得攘之 為己功云。五月,官兵擊賊于三沙外洋,大破之。巡撫 都御史周如斗聞《海洋》有警,自安慶馳至太倉,適縣 後沙先捷。巡按御史溫如璋、巡江御史尹缺名犒將士 于本州教場。偵者報洋山、殿前山、淡水門賊船一艐 且至。三公相謂曰:「方今有事,正駕馭將官之時,雖例 有宴,可廢也。」即遣總兵郭成率將士擊賊。成遣都司 邵應奎等自三爿沙向東南行,而親督把總車梁等 從高家嘴東行,會合截殺,及于三沙東南外洋。賊大 敗,生擒六名,斬首十六級,死洪濤中者不計,二舟皆 犁沉,賊無孑遺矣。先是,耆民多崛強,與舵工相推諉, 臨陣規避;縱賊;當道雖素知,莫如之何。署印州同知 蕭奇勳謂「此輩宜結以恩」;訪耆民中知兵者優禮之; 有過,恕之。臨出海,厚犒之;耆民感激,爭盡死力,故得 以成功云。

穆宗隆慶 年倭破碣石等處

按《明外史日本傳》:「隆慶時,破碣石、甲子諸衛所,已犯 化州、石城縣,陷錦囊所,神電衛,吳川、陽江、茂名、海豐、 新寧、惠來諸縣,悉遭焚掠,轉入雷、廉、瓊三郡境,亦被 其患。」

神宗萬曆二年倭犯浙東寧紹台溫四郡又陷廣東銅鼓衛雙魚所

萬曆三年,倭犯電白。

萬曆四年,倭犯定海。

萬曆八年,倭犯浙江韭山及福建彭湖東湧。

萬曆十年,倭犯溫州,又犯廣東。

按:以上《明外史日本傳》云云。

萬曆十六年,擊倭寇,大捷。會《日本》王為其下所弒,平 秀吉盡統其眾,欲以犯中國,不果。

按《明外史日本傳》,「萬曆十六年,犯浙江。然時疆吏懲 嘉靖之禍,海防頗飭,賊來輒失利。其犯廣東者,為蜒 賊梁本豪勾引,勢尤猖獗。總督陳瑞集眾軍擊之,斬 首千六百餘級,沉其船百餘艘,本豪亦授首。帝為告 謝郊廟,宣捷受賀云。」日本故有王,其下稱關白者最 尊顯。時山城州渠信長為此職,偶出獵,遇一人臥樹 下,驚起衝突,執而詰之,自言為平秀吉,薩摩州人之 奴,雄健蹻捷,有口辨。信長見而悅之,令牧馬,名曰「木 下人。」後漸用事,為信長畫策,奪并二十餘州,遂為攝 津鎮守大將。有參謀阿奇支者,得罪信長,命秀吉統 兵討之。俄信長為其下明智所弒,秀吉方攻滅阿奇 支,聞變,與部將行長等乘勝還兵誅之,威名益振。尋 廢信長三子,僭稱《關白》,盡有其眾,時為萬曆十四年。 於是益治兵,征服六十六州。又以威脅琉球、呂宋、暹 羅、佛郎機諸國,皆使奉貢。乃改國王所居山城為大 閣,廣築城郭,建宮殿。其樓閣有至九重者,實婦女珍 寶其中。其用法嚴,軍行有進無退,違者雖子婿必誅, 以故所向無敵。乃改元文祿,并欲侵中國、滅朝鮮而 有之;召問故。時王直遺黨知唐人畏倭如虎,氣益驕, 益大治甲兵、繕舟艦,與其下謀:「入中國北京者,用朝 鮮人為導;入浙、閩沿海郡縣者,即用唐人為導。慮琉 球」洩其情,使毋入貢。同安人陳甲者,商於琉球。懼其 為中國害也,與琉球長史鄭迥謀,因進貢請封之使 具以其情來告。甲又旋故鄉,陳其事於巡撫趙參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