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2 (1700-1725).djvu/31

此页尚未校对

忌憚,又安肯收兵還國,幡然順從。揆情度勢,臣等恐 其不能得此于彼也。即使暫時退兵,旋復入寇,敗盟 之罪,又將誰責?即議者多謂封貢不成,倭必大舉入 寇。不知秀吉妄圖,情形久著。封貢亦來,不封貢亦來, 特遲速之間耳。六十六州與朝鮮一國,先和後取,此 其狡謀明甚。奈何堂堂天朝而可下同于夷邦小國 之愚耶?伏乞皇上大震天威,罷議封貢,明詔天下,以 倭酋平秀吉、干犯天誅,必不可赦」之罪。兼敕文武將 吏及詔諭日本諸酋長,以擒斬平秀吉,則有非常之 賞、破格之封。朝廷不封凶逆之夫,而封其能除凶逆 者,以此曉然令于天下,然後奸權喪膽、豪傑生氣,《平 秀吉》一酋不久當殄滅無難也。臣等迂籌,以為今日 之計,莫妙于用間,莫急于備禦,莫重于征勦。何者?倭 酋猖亂,惟在平秀吉一人;諸州酋長多面降而心異, 中間有可以義感者、有可以利誘者。秀吉原無親戚 子弟、股肱心膂之人,儻得非常奇士,密往圖之,五間 俱起,神祕莫測,則不煩兵戈而元凶可擒;一獲元凶, 倭亂頓弭。故曰莫妙于用間。備禦之策,頻年屢奉明 旨申飭當事諸臣,亦云嚴矣。臣等竊惟遼「陽、天津兩 地密邇京師,一由朝鮮渡鴨綠江而上,一由山東海 面乘風疾趨。設有疏虞,令倭得長驅而入,震驚宸極, 此不可以不慮。宜將東征之兵挑選,或增募二三萬 人,遣大將二員分屯兩地,以防不測。其各省直水陸 兵防,更于今日嚴為整備。俟其入寇吾境,或犄或角, 相為戮力殲此,不可恃其」不來,一日懈緩。故云「莫急 于備禦。然用間妙矣,恐未可必得志于彼;備禦急矣, 恐未能使喪膽于我。臣等以為,彼不內犯則已,果其 內犯,大肆猖狂,乞我皇上與二三大臣定議征討,特 發內帑百萬,分助諸省,打造戰船二千餘隻,選練精 兵二十萬人,乘其空虛,出其不意,會師上遊,直擣倭 國,順命者」宥,逆命者誅;彼秀吉一酋,何能逃遁?此所 謂「堂堂之陣、正正之旗,名其為賊敵乃可服」者也。故 曰莫重于征勦。或者謂興師遠涉,為費不貲;當國計 詘乏時,何以堪此?臣等計之:山東、浙、直、閩、廣備倭兵 餉,歲不下二百萬兩;積之十年,則二千萬兩;又積之 三五十年,其費不可勝窮。今征勦所費,不過一「歲之 需而足。若倭奴蕩平之日,海防又可息肩,各處歲辦 餉銀,可以坐省其半,一勞永逸,事半功倍,未有若斯 舉者矣。臣聞元世祖曾以舟師討倭,致溺十萬眾于 五龍山下,談者恆以為口實。」臣竊料倭雖雄,其實元 人不諳海上形勢。當時將帥不習波濤、不識風汛之 人,而驅駕海洋,直顛倒沉溺,雖「百萬何用!今在東南 而用舟師,則大不然;必習波濤、必知風汛,乘時而往, 無憂覆溺。」試觀沿海商民興販各國者,百鮮失一。故 《元事》非所論于今日也。夫人情慮倭而畏其來,又惟 議株守而憚于往,是以倭酋得恐嚇要求于我。誠知 所以備禦之策與夫攻伐之謀,不患其來復制其往; 則彼雖狡詐百出,無所用之。《兵志》所謂「先聲後實」,又 謂「未戰而廟算勝者」,此舉是也。

《禦倭總論》

禦寇之策,謹條其事之大者,蓋有七焉:一曰議將,二 曰議守令,三曰議兵,四曰議財,五曰議援,六曰議守, 七曰《議防海》。此七議者,固游談之常言,而當事者所 易厭者也,然而不可易也。愚聞古之遣將者,或誓于 軍中,或誓于軍門之外,或將交刃而誓,所以一定而 制也。故將者,君授之制,而無所制于人者也。昔孫武 為吳將,兵未試而斬隊長;穰苴為齊將,始出而斬監 軍。此二子者,非好殺以明威也。子公伐郅支,延壽欲 請之而不從;條侯禦七國,梁王數趣之而不動。此二 子者,又非執己以忤物也。然且行之,則以肅人心而 制重也。故古者將之于軍,如心使臂,如臂使指,赴湯 火投溝壑而無不從者,誠足以制其命也。而今也如 漬土,如潰癰,則敗不可收拾,將與俱靡而已。此最今 之大患也。愚以為將必先有天下之識,具命世之才, 自知其足以任矣,然後不辭而受之。因察彼而審虛 實,慮時當否,具列其狀,請少寬日月,一切得以自由。 如有不效,願伏斧躓。既得請矣,然後臥薪席槁,誓不 與此賊並立。入忘其家,出忘其身,淬礪奮發,天地可 感而金石可破也。蓋三軍之志竦矣。然後左援鼓,右 援旗,申眾而誓之。取其不率者,罪之于庭,以令三軍; 又取其甚者,懸頭于門,以令眾。其令一新矣。然後陳 金于廡,縣格于外,有士從中吐奇,撫劍躍而出焉,則 賞不踰時,士皆超距作矣。有將如此,則其氣足以橫 海上而目無倭夷矣,軍安得不壯?功安得不成?故有 將則其他便宜,皆末計也,故一曰「議將。」然將者折衝 于上者也;而守、令者,保障于下者也。將之所轄者廣, 而守、令之所守者專。如使守、令能用其民,則諸郡邑 皆兵也;否則將以賊所至而用兵,兵不得不寡;如使 守、令能率其民以禦賊,賊所至皆敵也;否「則,將禦其 東而賊轉而西,將禦其南而賊轉而北」,賊無端而將 所嚮之力有限,將不得不勞;兵寡而將勞,立敝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