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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足羈縻之耳。今入寇之利,百倍通貢,充其貪心,何 所不至?猶恃中國之威,懾服有素,而群小之回,誘說 未通。若迺遣使諭之,假其重以寢其名,示弱明甚矣。 安知不啟通國之貪乎?

《論通市》
前人

或者云:「中國繁華之盛,四裔慕之。吾民之出而勾引、 彼倭之入而橫暴,皆此為之媒。故浙之定海有關,號 稱要害。誠于此立市,多設防兵,以通諸番之貿易,則 倭人有自通之便,吾民杜竊出之端。凡所欲物,以好 取、不以戎取,倭酋何憚而不為?廣中歲通市舶,百姓 安堵」;足明徵矣。難與諸番類。觀廣、浙事體,大不侔也。 嘗聞海島諸彝,惟倭狡猾為甚,出沒無時,所在登劫, 故沿海諸郡盡設守備把總等官軍以禦之,曰「備倭」, 蓋患之深矣。廣東舊有諸番之舶而無倭,故通市無 恙。若乃定海,本倭入貢之道,定海通市舶,倭人原在 不拒之中矣。昔在太祖朝,猶慮倭人通貢之擾而不 與,成祖嘉其擒獻叛寇之忠,始許之。自劉江擒斬盡 絕之後,憲臣有司能束以法,恪守陪臣之分,帖然者 數十年。至嘉靖時搆孽,貢不及期,獻不盡物,爭屠牛 剝狗之故,相與環視者屢矣。當是時,守臣已難禁戢, 況通市于大亂未懲之後,誰復能以綱紀馴擾之?昨 倭自寧波登劫者八十人,寇犯南京,橫行兩省,而後 殲之。計市舶之倭當不減八十人。其或外順內奸,乘 吾不備,甚易易也。就令無他,安保吾民不有奸貪愚 弄以起隙?又安保彼中不有淫酗驕恣以生戎?一有 不虞,將何以禦之?此端一啟,朝夕慄慄。官除者必掛 納,廛處者必播遷。昔人「馬市」之說,鑒不在遠矣。

《議倭》
唐·順之

宣諭日本、浙江軍門,常請命遣使矣,竟不能盡得其 要領。使者坐罪,而其事遂罷。嘗考《平倭略》所載,洪武、 永樂間遣使日本者,不一而足。高皇帝又嘗與劉基 議,以倭國重佛,特遣僧往諭。古之王者,于四裔之不 貢不臣,則有威讓之令,文告之辭,兵交使在其間,以 深得敵情,而處之切中其機也。然自葉宗滿之坐重 罪而逋逃欲自歸者,不免自疑。自蔣洲之得罪,而人 以「使絕域」為諱。或宜減葉宗滿之罪,以示信于逋逃 之徒;寬蔣洲之獄,以留使絕域詗敵情之一路。

《議招撫》
前人

據總兵官盧鏜手本內一款:「撫處彝情,以尊國體。」開 稱「祖宗以來,給與日本國金印勘合,十年一貢,船不 得過三隻,人不得過百名。既申遠裔慕義之情,遠裔 亦得交易中國之貨以為利。而中國亦以羈縻遠裔, 使常馴服,不為寇賊。百餘年來,海波不揚。自嘉靖二 年宗設、宋素卿等爭貢讎殺,貽害地方,因而絕貢。」至 嘉靖十八年,正使碩鼎等齎獻貢物,并進表文伏罪。 荷蒙皇上擴天地之仁,雖非貢期,復准入貢。嘉靖二 十六年,正使周良等坐船四隻復貢。議者計方九年 之期,有違事例,徑自阻回,從此貢路不通。倭人素性 貪詐,利我中國之貨,既不與貢,則無復望矣。因此遂 被姦徒勾引同利,為寇不止。則以偶「蹉一年、貢期阻 回之故也。為今之計,乞題請聖裁,行令各衙門遵照。 今後倭人復來求貢,果有真正表印勘合,別無詐偽, 姑不計其年例,就與奏請起送赴闕,譯審來寇之端, 敕彼國王令其查治惡逆,斂戢屬倭,使不敢再犯;則 倭人知有貢路之可通而詭計自消、黨類自攜,勾引 之徒亦可漸縛矣。」臣謹按盧鏜,老將也,三十餘年在 海上,熟諳倭情,其言當不甚妄,乞敕該部查議可行 與否。臣又聞先時陝西總制王瓊論西北邊事,以為 能絕其入貢之路,不能絕其入寇之路,今亦可借以 為喻也。

《議番舶》
前人

國初,浙、福、廣三省設三市舶司,在浙江者,專為日本 入貢,帶有貨物,許其交易;在廣東者,則西洋番船之 輳,許其交易而抽分之。若福建既不通貢,又不通舶, 而國初設立市舶之意,漫不可考矣。舶之為利也,譬 之礦然,「封閉礦洞,驅斥礦徒,是為上策。度不能閉,則 國收其利權而自操之,是為中策。不閉不收,利孔洩」 漏,以資奸萌嘯聚其人,斯無策矣。今海賊據峿嶼、南 嶼諸島,公擅番舶之利;而中土之民交通接濟,殺之 而不能止,則利權之在下也。宜查國初設立市舶之 意,無泄利孔,使奸人得乘其便。

《議倭》
張時徹

倭寇悔禍,或揚帆稱貢而至,將何以處之?昔楊文懿 公嘗著《卻貢之議》曰:「倭人狙詐狼貪」云云。且前此入 寇之頻,蓋以通番下海、勾引鄉導者多也。乃不嚴禁 姦之令,而欲開非時入貢之門,是止沸而益之薪也。 況倭王微弱,號令已不行于彼國中,即使通貢,果能 禁諸島之寇掠乎?且貢彝止數百計,而寇邊者動以 「千萬計,豈寇邊之賊皆欲貢而不得貢者乎?請宣頒 明詔,申命海道帥臣,益嚴守備。貢則卻而驅之出境, 寇則草薙而禽獮之,則奸謀狡計,破阻不行矣。」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