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2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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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者復曰:「昔三代盛王,九彝、八蠻、五戎、六狄,莫不來 王。聖人之作《春秋》,于荊楚猾夏,則書人以黜之,至遣 椒來聘,復書爵以進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蓋王政 之所不廢也。倭人自祖宗朝效其職貢,已非一日。邇 者朝廷准令遣使移檄往諭,實屬招徠之意,以開其 補過之門。但奉使者不能直達倭王以宣布聖天子 威德,而徒以簡率行之;如其款邊納貢而峻卻之,恐 永塞其自新之路,而益堅其稔惡之心,東南未知所 息肩也。」夫為是說者,猶治疾之標而未察其本者也。 王者內夏外彝,修之有道。《軍志》亦曰:「毋恃其不來,恃 吾有以待之。」使在我者未修而疏于所恃也,則通之 適所以招侮,絕之亦足以啟釁。此豈安攘之長策哉! 邇者臺省部寺會疏奏行九事:一曰選武將,二曰任 文職,三曰精選練,四曰慎徵調,五曰處軍餉,六曰守 要害,七曰《明職掌》、八曰《明賞罰》、九曰《行撫諭》。酌以時 議之允協者而兼行之,于以內收順治之功,而外樹 威嚴之績。如其且寇且貢,反覆不情,則用威讓之令、 文告之辭以卻絕之。是恪遵太祖高皇帝之明訓,義 之所以為盡也。如其引慝伏罪,重譯效款,必欲率賓 王化,以自納于覆載之中;則必質其信使,堅其誓約, 敕令禁戢各島,不復犯我邊疆。期以數年為斷,共命 不渝,而後如先朝著例,容令入貢。此成祖文皇帝綏 徠遠人之方,仁之所以為至也。是故明徵「定保」,君子 監成憲而行之而已。是故修治城隍,慎固城守,一策 也;編立保甲,內寓卒伍,一策也;譏察非常,嚴禁出洋, 一策也;綏撫瘡痍,以固根本,一策也。凡此皆所以治 內也;修復墩堡,嚴明烽堠,一策也;繕治器械,查復戰 船,一策也;出哨會哨,悉遵舊規,一策也;據險守要,聯 絡響應,一策也;凡此皆所以治外也。至于練主兵而 免調募之擾,足財用而資軍興之需,聚芻糧而給餉 以時,嚴賞罰而功罪不掩,設畫樹防,出奇應變,所謂 「為吾之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則在乎中外任事之 臣加之意焉可也。

《論市舶》
前人

或謂「定海沿邊,舊通番舶,宜准閩、廣事例,開市抽稅, 則邊儲可足而外患可弭。」殊不知彼狡者倭,非南海 諸番全身保貨之比;防嚴禁密,猶懼不測,而況可啟 之乎!況其挾貲求利者,即非脯肝飲血之徒,而捐性 命、犯鋒鏑者,必其素無賴藉者也。豈以我之市不市 為彼之寇不寇哉?殷監不遠,元事足徵。當商舶未至, 而絕之為易,貿易既通而一或不得其所,將窮兇以 逞,則將何以禦之矣?今之寇邊者動以千萬計,果能 一一而與之市乎?內地之商聞風膽落,果能驅之而 使市乎?既以市招之而卒不與市,將何辭以罷遣之 乎?倭以百市,兵以千備,倭以千市,兵以萬備,猶恐不 足以折其奸謀,我之財力,果足以辦此乎?且互市一 開,非計日限月之可期也,彼之求市者無已,則我之 備禦者亦無已,果能屯兵而不散已乎?此皆利害之 較然也。乃謂可以足邊儲而弭外患,斯不已大繆乎?

《議倭》
鄭舜臣

《許貢》一說,決不可行。蓋成祖之許入貢,先有威以制 之也。今威未行而遽許之,非惟無益,恐彼借入貢之 名,來無常期,人舟不遵定數,反生事端矣。

《議倭》
楊守陳

倭人僻在海島,其俗狙詐而狼貪,自唐以至于近代, 已嘗為中國疥癬矣。國初、洪武年間,嘗來而不恪,朝 廷既正其罪,復絕不與通,著之為訓。至永樂初,復來 貢而後許之。于是往來數數,知我中國之虛實、山川 之險易,因肆奸譎,時拏舟載其方物戎器,出沒海道 而窺伺。我得間則張其戎器而恣肆侵擾,不得間則 陳其方物而假稱朝貢。侵擾則捲民財,朝貢則沾國 賜。間有得不得,而利無不得,其計之狡如是。至宣德 末來不得間,乃復稱入貢,而朝廷不知其狡。詔至京 師,燕賞豐渥,稛載而歸,則已中其奸計矣。迨正統中 來而得間,乃入桃渚,犯我大嵩,劫倉庾,燔室廬,賊殺 蒸庶,積骸流血如陵谷。縛嬰兒于柱間,沃之沸湯,視 其啼號以為笑樂。捕得孕婦,則計其孕之男女,剔視 以賭酒,荒淫穢惡,至有不可名言者。「吾民之少壯,與 其粟帛席捲而歸巢穴,城野蕭條,過者隕涕。」于是朝 廷特下備倭之詔,命重帥守要地,增城堡,謹斥堠,大 修戰艦,合浙東諸衛之軍分番防備,而兵威振于海 表。四十八年間,邊氓安堵,而倭寇潛伏,罔敢揣焉。茲 者復來窺伺,而我軍懷夙昔之憤。幸其自來送死,皆 瞑目礪刃,欲食其肉而寢處其皮。彼既不得間,乃復 稱「入貢」;而我師遂從其請以達于朝:是將復中其計 矣。今朝廷未納其貢,而吾鄞先罹其害。芟民稼穡,為 之舍館;浚民脂膏,為之飲食;勞民筋力,為之役使防 衛;晝「號而夕呼,十徵而九斂,雖雞犬不得寧焉。」而彼 且縱肆無道,強市物貨,善謔婦女,貂璫不之制,藩憲 不之問,郡縣莫敢誰何,民既譁然不寧矣,若復詔至 京師,則所過之民,其有不譁然如吾鄞者乎?矧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