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2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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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排為一字形,當其先;餘六十人俱衣緋,列于左右, 各持兵籠,仰天而揖。揖畢,令刀手驅所擄民抬前所 裹衣包八扛,撒地而走。」僧兵知其為無用之人,不之 迎也,亦莫敢越壘而趨利焉。天員引騎兵左右閃開, 誘賊前進。賊先發矢,僧兵亦發矢。天員傳令,停射交 鋒。無極催陣,呼伽藍三聲,大喊殺殺。長鎗手奮勇前 戮。賊舞刀亂斫,鉤鎗手隨長鎗而進,從隙鉤賊之足。 箭手發射,鐵棍隨鉤鎗而進,擊死鉤倒之賊,刀手繼 之。賊一面欲支長鎗,又欲卻箭,不虞鉤蛇循地而至, 不能更顧其足也。僧兵臨戰,暗約以靛青塗面,賊見 青臉,紅布蒙頭,疑為神兵,膽已褫落。戰時,左右弓弩 火器齊發,天員引騎兵遶出賊後,韓都司家兵與銃 箭手三四十人隨之,圍賊于中,賊大敗,斬首四十餘 級。賊捨死潰圍,騎兵開一角縱之走,匿王氏屋中。僧 兵圍之,以火攻賊,賊穿壁而逸,半陷入靛坑中。長鎗 手刺殺之,僅存二十餘人,「逃入老營」,合守營者共五 十餘人。僧兵攻之急,一倭婦出走,乃趙大王妻也。僧 有名某者,驍勇絕倫,持鐵棍踰塹溝擊殺之,時已昏 黑,不能戰,遂收兵而還。行若干里,至中前所劄營,賊 戴夜奔柘林,殺一巡檢、二弓兵,即如金山。十四日,天 員等堅壁不出,調養刀箭所傷,更選壯僧七十餘人, 合韓都司「家兵張忠等三十餘人,更為征勦之計。」是 日也,韓都司等官悉至營來謝,以銀牌稱賀焉。十五 日,天員復引兵至金山,賊逃往嘉興之白沙灘,潛住 王家莊。十六日,僧兵追及之,適湯總兵兵亦至,相合 火攻,賊死二十餘人,出亡被殺者復二十餘人。凡翁 家港逃賊與老營之賊,至是勦滅無遺矣。二十一日, 天員復率兵在八團等處搜邏,一日而還。初,蔡都憲 牌云:「僧兵驍勇,不以首級論功。」天員據此節制其眾, 不許違犯憲語。韓都司見僧數寡,常恐恐,然在陣後 半里大呼眾兵接援,故一時被害,不過了心、徹堂、一 峰、真元四僧而已。僧兵之威,韓都司協相之力,蓋不 可誣也。夫今之武藝,天下莫不讓少林焉。其次為伏 牛。要之伏牛諸僧,亦因欲禦礦徒而學于少林者耳。 其次為五臺。《五臺》之傳,本之楊氏,世所傳「楊家鎗」是 也。之三者,剎數百,其僧億萬,內而盜賊,外而蠻彝,朝 廷下征調之命,蔑不勝者。然觀于翁家港之捷,天員 智謀紀律,有古名將之風,不特技藝之絕人而已。予 嘗過而訪之,天員適與高僧翻閱藏經三千而遍,其 書有經有論有律,三才之理靡所不載,用兵之訣閒 見而雜出,非心閑氣定,不能從容細繹。天員學有淵 源,宜其用武臨戎而變化不窮,大與少林增光,未必 少林之武僧一一如天員之胸襟也。吾儒講法聖言, 精忠為國,倘不鄙夷其伎而兼通之,師尚父、孔明,有 不能跂也乎?

《松江府志》:嘉靖壬子春,徐長谷獻臣同一二友人步 郡治前,見賣鱟魚者,徐問曰:「吾松向無此物,汝從何 處得來?」對曰:「網之黃浦中。」徐歎曰:「甲胄之物忽至兵 兆,可憂也。」同行者迂其言。明年癸丑,倭亂。

薛頭陀,曾石塘裨將也。曾罹難,薛遂棄官學道。嘉靖 三十三年隱松城顧左山,中立館之。神氣充然,時抵 掌休休自樂,亦能前知。人問避倭當何往,薛曰:「只此 可居。」後寇充斥,城竟無恙。

吳石湖先生居北俞塘,倭冠入犯時,獨與七歲小蒼 頭坐浩然樓上,讀書自若。已而數倭闖入,見壁間有 所畜蜜蜂一房,以刀擊之,蜂擁其面,倭驚仆草中。已 而群倭皆共擊蜂,蜂盡出,螫倭面目癰腫,俱相戒不 敢犯。以此浩然樓獨存,而東西五里餘俱免焚劫。先 生有《園蜂逐寇歌》。

宋錦莊乾,天民先生子也,篤行長者。當倭亂時,舉家 奔避,公辭墓乃去。又蹇於行,被執,賊握其手,卷然知 非常人,求貨加迫,公指灰中積盡畀之,凡十二箱。賊 驚喜過望。至鹽鐵港,畀之羽箭,囑曰:「遇我國人,第語 之曰:『古馬帝東則無害』。」已而數遇賊,語之果免。歸置 箭于門,賊不敢入。錦莊弟名坤,其夫人唐氏,讀書有 智識,將避寇義興,遺羊豕數頭,雞鳧倍之,并置宿釀, 留網罟焉。賊至,灌從降人以酒,無恙,咸大喜,乃割鮮 張魚而飲,舉刀刻其堂西北柱,作劍形,長咫。自是賊 入堂中,見柱上刻,輒引去,故宋氏兩居皆獲全。或言 刻柱者,即徐海也。

倭亂時所俘斬賊眾,皆棄尸于東門三里橋側潭中。 築土其上。名曰《定倭墩》。

《籌海圖編》:有李七者,廣東揭陽人,贅婿日本,為我兵 所擒。言「倭燕尾箭張棉布可收,鳥嘴銃鹽水漬絮被 可障。梯而乘城,則投以灰罐火藥、水戰船相比,毋登 彼船。我用火攻彼,則投諸水。彼習太白符訣如搖扇, 我以草薦亂撲,彼亦舉草薦我以箬笠亂撲,彼知我 通其術,必遁矣。」

倭人居處,悉以所產新羅松為之,色白而香,仰塵地 板皆是,復塗以香,入其室,芬郁異常。食則共置一器, 聚而團食,以竹作折,折取之。鞋則無跟,或用木,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