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加官秩,賞出無功。」乃止。終景泰世,使臣無授官者。
英宗天順元年哈密倒瓦答失里卒封其弟卜列革為忠順王
按《明外史哈密傳》:「天順元年,倒瓦答失里卒,弟卜列 革遣使告哀,即封為忠順王。時都指揮馬雲使西域, 聞迤北酋癿加思蘭梗道,不敢進。會哈密王報道已 通,雲乃行至哈密,而賊兵實未退,且謀劫朝使。帝疑 王與賊通,遣使切責。」
按葉向高《蒼霞草》,天順元年,倒瓦答失里卒,弟卜列 革嗣王,乞朝服束帶,母妻冠袍及兵器諸物。詔下有 司,予王朝服,母妻罟罛冠,餘勿許。隨以王母努溫答 失里請先後賜乘轎、洗盆、金箔、茶香及諸藥物甚夥。 其後請以部人必剌牙失里為國師。上曰:「國師以優 西僧之有戒行者,難輕授。」其命為都綱。
天順四年,哈密王卒,其母主國事,無子,請襲封,不決。 按《明外史哈密傳》:「天順四年,王卒,無子,母努溫答失 里主國事。初,也先被誅,其弟伯都王及從子兀忽納 走居哈密,王母為上書乞恩,授伯都王都督僉事。兀 忽納指揮僉事。自卜列革之亡,親屬無可繼命,國人 議當襲者久不定。頭目阿只等言,脫歡帖木兒外孫」 把塔木兒官都督同知,可繼王。母謂「臣不可繼君」,而 安定王阿兒察與忠順王同祖,為請襲封。
按《明會典》:「天順四年,王母差來使臣領去厚榜紙,中 夾紙各三百張,心紅三斤,金箔一百帖,胡椒、蓽茇各 十斤,桐油十斤,白礬十斤,丁香、乳香、檀香各三斤,良 薑、桂皮各五斤,細茶三十斤,洗面銅盆一箇。」
天順七年,癿加思蘭襲破哈密,王母率親屬遁苦峪, 遣使入貢告難。
按《明外史哈密傳》:「天順七年冬奏上,禮官言癿加思 蘭見哈密無主,謀據其地,勢危急,乞從其請。帝命都 指揮賀玉往,至西寧逗遛不進。哈密使臣苦兒魯海 牙請先行,又不許。帝逮玉下吏,改命都指揮李珍,而 敕安定、罕東護使臣偕往。阿兒察以哈密多難,力辭 不行,珍乃返。哈密素衰微,又婦人主國,眾益離散。癿」 加思蘭乘隙襲破其城,大肆殺掠。王母率親屬部落 走苦峪,猶數遣使朝貢,且告難。朝廷不能援,但敕其 國人速議當繼者而已。其國以殘破故,來者日眾。 按葉向高、《蒼霞草》,天順末,卜列革卒,世絕。王母署國, 請以族人阿兒察嗣。阿兒察辭,乃命把塔木兒為右 都督,守哈密。把塔木兒者,故忠義王脫歡帖木兒外 孫也。初,王母以非族類,不宜立,而哈密酋母雜法兒 等及國人請之堅,故有是命。把塔木兒死,子罕慎嗣 為都督。〈按把塔木兒為都督明外史載在成化二年茲因載在天順末故附此存參〉
憲宗成化元年定哈密入貢不得過二百人
按《明外史哈密傳》:「成化元年,禮官姚夔等言,哈密貢 馬二十匹,而使人乃二百六十人,以中國有限之財, 供外蕃無益之費,非策。」帝下廷臣議,定歲一入貢,不 得過二百人。制可。
按《明會典》:「成化元年,令哈密每年一貢,以八月初旬 驗放入關,多不過三百人,內起送三十人赴京。貢物: 馬、駝、玉、速來蠻石、青金石、把咱石、金剛鑚、梧桐鹼、鐵 器、諸禽皮等物。」
成化二年以哈密把塔木兒為右都督,攝行國王事。 按《明外史哈密傳》:「成化二年,兵部言,王母避苦峪久, 今賊兵已退,宜令還故土,從之。已而貢使言其地飢 寒,男婦二百餘人隨來丐食,不能歸國。命人給米六 斗、布二匹遣之。初,國人請立把塔木兒,以王母不肯, 無王者八年。至是頭目交章請,詞極哀。乃擢把塔木」 兒為右都督,攝行國王事,賜之誥印。
按《明會典》:「成化二年,以故忠順王外孫為哈密都督, 賜銅印并織金衣一套。」
成化五年,哈密與瓦剌、土魯番請同入貢。詔宴賚遣 還。使臣堅請詣闕,乃許十之一二赴京。
按《明外史哈密傳》:「成化五年,王母陳老病,乞藥物,帝 即賜之。尋與瓦剌、土魯番遣使三百餘人來貢,邊臣 以聞。廷議,貢有定期,今前使未回,後使又至,且瓦剌 強寇,今乃與哈密偕,非哈密挾其勢以邀利,即瓦剌 假其事以窺邊。」帝乃卻其獻,令邊臣宴賚遣還。貢使 堅不受賜,必欲親詣闕下,乃命遣十之二赴京。 成化八年,土魯番襲破哈密而據其地。
按《明外史哈密傳》:「成化八年,把塔木兒子罕慎以父 卒請嗣職,帝許之,而不命其主國事。國中政令無所 出。土魯番速擅阿力乘機襲破其城,執王母,奪金印, 以忠順王孫女為妾,據守其地。」
按《明會典》,「八年,哈密都督赴京襲職,除馬駝給價外, 加賞彩段一表裏絹一匹,織金紵絲衣一套,并靴襪 各一雙。進貢到京使臣分五等:一等彩段五表裏絹 四匹;二等四表裏絹三匹;三等三表裏絹二匹;四等 二表裏絹一匹,布一匹;五等一表裏絹一匹,俱紵絲 衣一套,靴襪各一雙存留。」甘州男女人等有進貢者, 照五等例賞。無者、每人絹布各一匹。奏事到京、使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