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則漸置奸回於內地。事覺,則多縱反間,傾我輔臣。 乃者許之朝貢,使方入闕,而賊兵已至,河西幾危。此 閉關與通貢,利害較然。今瓊等既言賊薄我城堡,縛 我士卒,聲言大舉,以恐喝天朝。而又言賊方懼悔,宜 仍許通貢。何自相牴牾若是?霍韜又以賊無印信番 文為疑。臣謂即有印信,又安足據?第毋墮其術中,以 間我忠臣,弛我邊備,斯可矣。」牙「蘭本我屬番,為彼掠 去。今束身來歸,事屬反正,宜即撫而用之。招彼攜貳, 益我藩籬。至於興復哈密,臣等竊以為非中國所急 也。夫哈密三立三絕,今其王已為賊用,民盡流亡。借 使更立他種,彼彊則入寇,弱則從賊,難保為不侵不 叛之臣。故臣以為立之無益,適令番酋挾為奸利耳。 乞賜瓊璽書,令會同甘肅守臣,遣番使歸諭滿速兒, 詰以入寇狀。儻委為不知,則令械送虎力納咱兒。或 事出瓦剌,則縛其人以自贖。否則羈其使臣,發兵往 討。庶威信並行,賊知斂戢。更敕瓊為國忠謀,力求善 後之策,以通番納貢為權宜,足食固圉為久計,封疆 幸甚。」疏入,帝深然之,命瓊熟計詳處,毋輕信番言。 按葉向高《蒼霞草》,嘉靖四年夏,牙木蘭降。牙木蘭者, 曲先彝也,幼為土魯番所掠,壯而黠,滿速兒倚之,數 苦邊。至是以入寇不從,欲誅之,懼而來奔。頃之,虎力 納咱兒犯肅州,趙載、彭濬擊卻之。督臣王瓊以所斬 獲示馬黑麻等,械下獄。其年冬,滿速兒請歸哈密,瓊 以聞,下廷議。時頗有言哈密難守不宜復。詹事霍韜 力言:「置哈密者,所以離戎虜之交,外領西域,內蔽邊 郡,不可失也。或難其守,欲棄之,則甘肅難守,亦棄甘 肅乎?第宜覈彝情,討軍實,下令有能和輯諸戎,屏我 西陲,則畀以其地,毋規規忠順後為也。」尚書世寧疏 言:「先朝不惜棄交阯、大寧,何有於哈密?且我實封殖 忠順以為外藩,而自罕、慎以來,三立三為虜後,遂與 戎比而窺我。耗金幣,勞士馬,竭財力,無尺寸功,徒使 戎得挾以為資以邀索我。臣以為此與國初所封元 孽和寧王、順寧王、安定王等耳。安定王又在哈密西, 最近邊。今皆存亡不可知,我一切勿問,而獨戀戀于 哈密,何哉?昔光武閉玉關,後世善之。臣愚謂宜謝哈 密,專守河西,毋煩憊中國。」報:聞滿速兒時往來關下, 遣人索前使,及欲得牙木蘭釋憾。事聞,將報許世寧 復爭:「牙木蘭本我屬彝,土魯番安得索之?且彼所恃 者寫亦虎仙、火者、他只丁,今皆斃,而牙木蘭復來歸, 是無奈我何。我料兵食以備之,結瓦剌以撓之,拊新 附,賞有功,內治既修,何憂乎狡彝?」上是之。章下瓊,瓊 引彝使伏階下,風諭朝廷威德為言牙木蘭己他徙, 釋馬黑麻虎力嬭翁,俾入貢。滿速兒再使來,語稍恭, 瓊慰犒之,遂以哈密歸,然我竟不能有。
嘉靖八年,甘肅巡撫唐澤上言:「哈密未易興復,請專 自治。」報可。
按《明外史哈密傳》:「嘉靖八年,甘肅巡撫唐澤亦以哈 密未易興復,請專圖自治之策。瓊善之,據以上聞。帝 報可,自是置哈密不問,土魯番許之通貢,西陲藉以 息肩。而哈密後為失拜煙答子米兒馬黑木所有,服 屬土魯番。朝廷猶令其比歲一貢,異於諸番。隆慶、萬 曆朝猶入貢不絕,然非忠順王苗裔矣。」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定,哈密每貢不必拘三百之數, 止據到數十人起送二人前起,貢回盡數出關,後起 方許入關。」
嘉靖十一年,改定「哈密入貢人數。」
按:《明會典》「十一年定:五年一貢。每貢不過一百人,起 送不過三十人。」
《嘉靖》十二年定、哈密等國供應
按《明會典》:「嘉靖十二年題准:哈密衛夷使三十四名, 每五日與羊六隻,折去雞鵝。撒馬兒罕彝使除五十 五名正數外,餘人每五名十日與羊一隻。」
嘉靖二十二年,改定「哈密供應」
按《明會典》,嘉靖二十二年題准,哈密彝人每五人五 日與羊一隻、鵝一隻、雞一隻,及米麪酒等物。 嘉靖二十五年,哈密為土魯番馬黑麻速檀所據。 按葉向高《蒼霞草》,嘉靖二十五年復為馬黑麻速檀 所據,語具《土魯番傳》中。諸酋癿吉、孛剌等瓊皆為請 襲,招居近地,耕牧河西,入貢如故。哈密名存而地久 沒矣。初,阿力虜王母以不助掠赤斤,王母頗有威嚴, 能馭下。王母虜赤斤諸衛相繼沒。土魯番日以金印 為市,遞歸遞奪。我自楊翥議襲後,無能以一騎踰關 而西,一闖其境,徒重棄金印,竟不返。世寧發憤力爭, 不能格也。都御史唐澤、御史劉濂疏曰:「今之處土魯 番與哈密,跡有已然,理有當然,勢有必然。撫之以恩 則驕滋,震之以武則力屈,此已然之跡也。順則綏之 而備愈嚴,逆則禦之而武毋黷,此當然之理也。處置 得宜則彼此俱寧,不則禍連而不解,此必然之勢也。 蓋師戒輕舉,寇難橫挑,其大者有五焉:尺籍空虛,屯 田榛蕪,兵食不充,一也;我屢挫而怯,彼方勝而銳,二 也;我失瓦剌之援,進則無資;彼合瓜州之力,退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