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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移文責問,昺稱從本俗。十二月,安南國王陳光昺 遣使來貢方物。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十年正月葉 式捏卒。命李元代式捏,以合撒兒海牙副之。中書省 復牒光昺言:「比歲奉使還者,言王每受天子詔令,但 拱立不拜,與使者相見,或燕席,位加於使者之上。今 覽來書,自謂既受王爵,豈非王人乎。考之《春秋》,敘王 人於諸侯之上。《釋例》云:『王人蓋下士也。夫五等邦君, 外』」臣之貴者也;下士,內臣之微者也。以微者而加貴 者之上,蓋以王命為重也。後世列王為爵,諸侯之尤 貴者,顧豈有以王爵為人者乎?王寧不知而為是言 耶?抑辭令之臣誤為此言耶?至於天子之詔,人臣當 拜受,此古今之通義,不容有異者也。乃云「前奉詔旨, 並依舊俗,本國遵奉而行。凡受詔令,奉安於正殿而 退避別室,此舊典禮也。」讀之至此,實頗驚訝!王之為 此言,其能自安於心乎?前詔旨所言,蓋謂天壤之間 不啻萬國,國各有俗;驟使變革,有所不便,故聽用本 俗;豈以不拜天子之詔而為禮俗也哉!且王之教令 行於國中,臣子有受而不拜者,則王以為何如?君子 貴於攻過,緬想高明,其亮察之。

至元十一年,安南入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十一年,「光昺 遣童子冶黎文隱來貢。」

至元十二年正月。安南國使者還。敕以舊制籍戶設 達魯花赤。簽軍立站輸租。及歲貢等事諭之。二月詔 安南國王陳光昺仍以舊制六事諭之。趣其來朝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十二年正月。 光昺上表請罷本國達魯花赤。其文曰。微臣僻在海 隅。得霑聖化。與函生驩抃鼓舞乞念。臣自降附上國 十有「餘年。雖奉三年一貢,然迭遣使臣,疲於往來,未 嘗一日休息。至天朝所遣達魯花赤,辱臨臣境,安能 空回?況其行人,動有所恃,陵轢小國,雖天子與日月 並明,安能照及覆盆。且達魯花赤可施於邊蠻小醜, 豈有臣既席王封為一方藩屏,而反立達魯花赤以 監臨之,寧不見笑於諸侯之國乎?與其畏監臨而修 貢,孰若中心悅服而修貢哉!臣恭遇天朝建儲冊后, 大恩霶霈,施及四海,輒敢哀鳴。伏望聖慈特賜矜恤, 今後二次發遣綱貢,一詣鄯闡奉納,一詣中原拜獻。 凡天朝所遣官,乞易為引進使,庶免達魯花赤之弊, 不但微臣之幸,實一國蒼生之幸也。」二月,復降詔,以 所貢之物無補於用,諭以六事:且遣合撒兒海牙充 達魯花赤,仍令子弟入侍。

至元十三年,安南奉表乞免六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十三年二月 「光昺遣黎克復、文粹入貢,以所奏就鄯闡輸納貢物, 事屬不敬,上表謝罪,并乞免六事。」

至元十四年,安南遣使來朝。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十四年,光昺 卒,國人立其世子日烜,遣中侍大夫周仲彥、中亮大 夫吳德邵來朝。」

至元十五年六月辛巳,安南國王陳光昺遣使奉表 來貢。八月壬子,遣禮部尚書柴椿等使安南國,詔切 責之,仍俾其來朝。按光昺十四年已卒而此又云光昺遣使自是日烜二字之訛可無

疑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十五年八月 遣禮部尚書柴椿會同館使哈剌脫因、工部郎中李 克忠、工部員外郎董端同黎克復等持詔往諭日烜 入朝受命。初使傳之通也,止由鄯闡黎化往來。帝命 柴椿自江陵直抵邕州以達交趾。閏十一月柴椿等 至邕州永平寨。日烜遣人進書謂:「今聞國公辱臨弊 境,邊民無不駭愕,不知何國人使而至於斯,乞回軍 舊路以進。」椿回牒云:「禮部尚書等官奉上命與本國 黎克復等由江陵抵邕州,入安南,所有導護軍兵,合 乘驛馬,宜來界首。」遠迓日烜差御史中贊兼知審刑 院事杜國計先至,其太尉率百官自富梁江岸奉迎 入館。十二月二日,日烜就館見使者。四日,日烜拜讀 詔書,椿等傳旨曰:「汝國內附二十餘年,向者六事,猶 未見從,汝若弗朝,則修爾城,整爾軍,以待我師。」又云: 「爾父受命為王,汝不請命而自立,今復不朝,異日朝 廷加罪,將何以逃其責?請熟慮之。」日烜仍舊例設宴 于廊下,椿等弗就宴。既歸館,日烜遣范明字致書謝 罪,改宴于集賢殿。日烜言:「先君棄世,予初嗣位,天使 之來,開諭詔書,使予喜懼,交戰于胸中。竊聞宋主幼 小,天子憐之,尚封公爵,於小國亦必加憐。昔諭六事, 已蒙赦免,若親朝之禮,予生長深宮,不習乘騎,不諳 風土,恐死於道路,子弟太尉以下亦皆然。天使回,謹 上表達誠,兼獻異物。」椿曰:「宋主年未十歲,亦生長深 宮,如何亦至京師?但詔旨之外,不敢聞命。且我四人 實來召汝,非取物也。」椿等還日,烜遣范明字、鄭國瓚、 中贊、杜國計奉表陳情,言:「孤臣稟氣軟弱,且道路艱 難,徒暴白骨,致陛下哀傷,而無益天朝之萬一。伏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