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8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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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焰硝十五萬觔,硫黃三萬觔,砲鐵鉛子大小二十 五萬觔,弓矢盾架相為表裏,庶可鞭撻此「胡,恢復故 壤。然此特一年之具耳。三四年間,如飛砲、硝黃、鉛子 之類,又須陸續補其缺壞。」今京造火器種種具備防 邊可矣。但或宜於此而不宜於彼,或可以守而不可 以攻,大者質重而難於致遠,生者日久而多所燬裂, 留以別用,各有所長。若曰神機不可外造,盔甲、神鎗 等器原為私藏者例也,而盞口砲長短鐵銃,《律條》既 無該管,而實為籌邊破虜之公器,特敕該部不以為 例,速發帑銀二、三萬兩,給各該撫鎮官於山西、陝西 等處買辦置造,以為復套之資。蓋成造而後教演,服 習而後運用。《語》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之謂 也。不然,虜技精強,我軍莫恃萬全之功,未可必也。

《長城說》
章潢

長城之築,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非獨秦始皇 築也,昭王時已於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固邊矣。 亦非盡秦築也,起自代并陰山,下至高闕為塞。燕自 造至襄平,亦皆築長城矣。秦之後,若魏、若北齊、若隋, 亦皆築焉。蓋天以山川險隘限華夷,有所不足,增而 補之,亦不為過,且有為民之意存焉。使後之人懲秦 人起閭左之失,慮蒙恬絕地脈之禍,而廢其已成之 功,非計也。但內政不修,而區區於外侮之禦,乃至於 竭天下之財以興無已之功,則不知所務耳。

《防河套議》
前人

成化二年三月,延綏紀功兵部郎中楊琚奏:「延綏、慶 陽二境,東接偏頭關,西至寧夏花馬池,相去二千餘 里,營堡迂疏,兵備稀少,以致河套達賊屢為邊患。近 有百戶朱長,年七十餘,自幼熟遊河套,親與臣言,套 內地廣田腴,亦有鹽池海,葭州等民多出墩外種食。 正統間,有寧夏副總兵黃鑑奏,欲於偏頭關、東勝關、 黃河西岸地名一科樹起,至榆溝、速迷都六鎮,沙河 海子、山火石腦兒、鹼石海子、回回墓、紅鹽池、百眼井、 甜水井、黃沙溝,至寧夏黑山、觜馬營等處,共立十三 城堡,七十墩臺,東西七百餘里」,實與偏頭關、寧夏相 接,惟隔一黃河耳。當時議者以為地土平漫難據。已 之後,總兵官石亨又奏欲將延綏一路營堡移徙直 道,是欲不免暫勞一時軍民之力實為萬世邊防之 長策也。按薛應旂曰:嘗歷延綏慶陽諸境,往復於偏 頭關花馬池二千里間,凡諸營堡咸為稽考,詢之將 官故老,猶皆記憶楊琚之策,且曰「曾銑幾於復套。」其 計蓋不出此,惜乎垂成而殺身也。

《復河套議》
前人

國家慎西北之防,以固封守。自東勝而西,因河為境, 蓋二千餘里。自河以南,則皆周秦以來朔方故地。且 其地沃衍,有屯牧之利,此祖宗之疆理,所謂「內夏外 夷,而據險以守」者也。往以承平弛備,虜遂得乘憑要 塞,出入於吾河套之中。百有年來,莫有能驅之出境, 亦罔復有以拓還為意者,甚可歎也。皇上喟然嘉與 邊臣欲復套之議,一代纘承之鴻烈,誠在是矣。而或 謂黠虜盤據之勢,慮不足以逐之。夫儲峙之必充,器 用之既利,將卒之選練,戰陣之服閑,倡其勇敢而相 其機宜。《傳》曰:「兵義而時動,動則威。以吾之人民,復吾 之土地。」其於順逆之勢何如也?或慮其逐之可以復 至,洪河之險與彼共之者,非也。蓋自東勝內移,榆林 啟鎮,而河套昔時豐膏之壤,盡舉而棄之。論者徒知 虜人蕃牧其中,其勢為日盛,而不知我兵玩愒積懦, 實有以相成。授之安飽,以啟吾疆圉之勞饑,納之門 庭以勤吾扄閾之備禦,豈非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 者乎?今乃曰「烽堠之綿長,轉餉之懸逖,士伍之單弱, 甲馬之疲羸,若將無以守之者。」愚則曰:「祖宗守邊之 制,屯田不可不講也。夫河套之地,歷代之所列郡,而 《宋史》所載,五谷咸宜。祖宗時,沿邊設備,皆有屯營,故 邊防有策應之便。今誠復祖宗之法,俟河套既復,開 衛留屯,雜籍兵民,署建撫總。外則乘塞列隧,營壘木 譙,珠聯不絕,庀兵飭堠,相警防援,使虜人不得攻擾。 內則『制畝分川,牛具農器,種糧有給,誘勤督惰,息訟 寬征,使吾軍家有蓋藏。如是則士有餘糧,馬有餘芻, 以戰則克,以守則固。黃河如帶,可以永為天險之防, 而宣、大、固寧無窺竊之警。虜可久絕,吾可恆守矣』。」

《河套敘》
前人

夫邊計博而悍銳之臣,亦或有理先帥之緒而思復 河套者乎?藉令國家都長安,借河套之地以為外屏, 而益斥遠虜,可復也,長安今不得言重矣。我以十萬 之眾逐虜而果去也,勢不得不設八衛,衛五千人而 後成軍,何所取調也?若移鎮何?鎮可移也?勢必錯衛 所州邑得二萬民戶以配。何戶可徙?勢必築五六城 「以犬牙相錯,何所取土石材木也?虜必爭,爭當以兵 數萬衛之,何所取餉也?河地饒即可屯守,虜能不蹂 踐乎?何以能且耕且戰也?虜既失地,獨不能合東大 國而併力我乎?大國即不虜,獨不能從之而西以取 償於京輔乎?」我竭天下以奉陜,而陝不益安,乃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