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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占城本傳》:「宣和元年,進 檢校司空、兼御史大夫、懷遠軍節度、琳州管內觀察 處置使,封占城國王。自是每遇恩,輒降制加封邑。」

高宗建炎三年占城國入貢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三年春正月,占城國入貢」 按《占城本傳》:「建炎三年,楊卜麻疊遣使入貢,遇郊恩, 制授檢校太傅,加食邑。」

紹興二年占城國貢方物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紹興二年,占城國 王遣使貢沉香、犀、象、玳瑁等,答以綾、錦、銀絹。」

紹興二十五年,占城國王子鄒時闌巴遣使貢方物, 求封爵,以其父初封之爵授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占城本傳》:「紹興二十五 年,其子鄒時闌巴嗣立,遣使進方物,求封爵,錫宴於 懷遠驛,以其父初封之爵授之,報賜甚厚。」

孝宗乾道三年占城入貢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三年十月乙未,占城入貢。 按《占城本傳》:「乾道三年,子鄒亞娜嗣,掠大食國方物, 遣人來貢求封,為其國人所訴,詔卻之,遂不議其封。」 乾道七年,占城與真臘戰,閩人教占城王習騎射以 勝之。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占城本傳:「七年,閩人有 浮海之吉陽軍者,風泊其舟,抵占城。其國方與真臘 戰,皆乘大象,勝負不能決。閩人教其王當習騎射以 勝之。王大說,具舟送之吉陽,市得馬數十匹歸戰大 捷。明年復來,瓊州拒之,憤怒大掠而歸。」

淳熙元年十月戊寅占城入貢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三年,占城求通商,詔不許。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占城本傳:「淳熙二年,嚴 馬禁,不得售外蕃。三年,占城歸所掠生口八十三人, 求通商,詔不許。」

淳熙四年,占城為真臘所破,國遂亡,其地悉歸真臘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占城本傳:淳熙四年占 城以舟師襲真臘,傳其國都。「慶元以來真臘大舉伐 占城以復讎,殺戮殆盡,俘其主以歸,國遂亡,其地悉 歸真臘。」

世祖至元十五年占城王有內附意詔降虎符授榮祿大夫封占城郡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占城本傳:「占城近瓊州, 順風舟行一日可抵其國。世祖至元間,廣南西道宣 慰使馬成旺嘗請兵三千人、馬三百匹征之。十五年, 右丞唆都以宋平遣人至占城,還言其王失里咱牙 信合八剌哈迭瓦有內附意,詔降虎符,授榮祿大夫, 封占城郡王。」

至元十六年,占城來獻。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六年六月,占城以珍物及象犀 各一來獻,賜銀鈔、衣服、幣帛、鞍勒、弓矢及羊馬價鈔 等。」十二月詔諭占城國主,使親自來朝按《占城本 傳》,十六年十二月,遣兵部侍郎教化的、總管孟慶元、 萬戶孫勝夫與唆都等使占城,諭其王入朝。

至元十七年,占城奉表稱臣入貢。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七年八月,占城遣使奉表 稱臣,貢寶物犀象。十一月復遣宣慰教化孟慶元等 持詔諭占城國主,令其子弟或大臣入朝」按《占城 本傳》:「十七年二月,占城國王保寶旦拏囉耶卭南詙 占把地囉耶遣使貢方物,奉表降。」

至元十九年,占城國納款。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九年冬十月甲辰,占城國納款 使回,賜以衣服。」按《占城本傳》:「十九年十月,朝廷以 占城國主孛由補剌者吾曩歲遣使來朝,稱臣內屬, 遂命左丞唆都等即其地立省以撫安之。既而其子 補的專國,負固弗服,萬戶何子志、千戶皇甫傑使暹 國,宣慰使尤求賢、亞闌等使馬八兒國,舟經占城,皆 被」執,故遣兵征之。帝曰:「老王無罪,逆命者乃其子與 一蠻人耳。苟獲此兩人,當依曹彬故事,百姓不戮一 人。」十一月,占城行省官率兵自廣州航海,至占城港, 港口北連海,海旁有小港五,通其國大。州東南止山, 西旁木城,官軍依海岸屯駐。占城兵治木城,四面約 二十餘里,起樓棚,立回回三,梢砲百餘座。又木城西 十里建行宮,孛由、補剌、者吾親率重兵屯守應援。行 省遣都鎮撫李天祐、總把賈甫招之七往,終不服。十 二月,招真臘國使速魯蠻,請往招諭,復與天祐甫偕 行,得其《回書》,云:「已修木城,備甲兵,刻期請戰。」

至元二十年,破占城降,璽書招徠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年二月,令隆興行省遣 軍護送占城糧船。五月,行省已破占城,其國主補底 遁去,降璽書招徠之。」按占城本傳:「二十年正月,行 省傳令軍中以十五日夜半發船攻城。至期分遣瓊 州安撫使陳仲達、總管劉金、總把栗全,以兵千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