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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紗羅各四匹;王妃紵絲四匹,紗羅各三匹。後照此例

差來。王弟王孫初到,賞織金羅衣并紵絲衣各一套; 正賞紵絲六匹,紗羅各四匹,紵絲衣一套,折鈔絹二 匹。正、副使初到,每人織金羅衣一套;正賞綵段四表 裏,絹二匹,折衣綵段二表裏。正、副通事象奴等初到」, 每人賞素羅衣一套,正賞綵段二表裏,折鈔絹一匹, 折衣綵段一表裏。從人初到,每人絹衣一套,正賞折 鈔綿帛一匹,折衣絹四匹,俱與靴襪各一雙。其正副 使、通事人等,給賜冠帶及給換,例與暹羅國同。正將 士、大頭目及舍人、辦事、火長、總管、幹事各項正者,每 名各烏紗帽一頂,角帶一條。

永樂二年以安南王奏諭占城王,占城王仍告安南 侵掠。帝怒,敕責之。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二年,以安南王胡𡗨奏,詔戢 兵,遣官諭占城王。而王遣使奏:「安南不遵詔旨,以舟 師來侵,朝貢人回,賜物悉遭掠奪。又畀臣冠服、印章, 俾為臣屬。且已據臣沙離牙諸地,更侵掠未已,臣恐 不能自存,乞隸版圖,遣官往治。」帝怒,敕責胡𡗨,而賜 占城王鈔幣。

永樂四年,占城入貢,告安南之難。詔大發兵討安南。 敕「占城獲越軼者送京師。」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四年,貢白象方物。復告安南 之難。帝方大發兵往討,乃敕占城嚴兵境上,遏其越 軼,獲者即執送京師。」

永樂五年,占城攻取安南侵地,獻俘闕下,因貢方物 謝恩。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五年四月,攻取安南所侵地, 獲賊黨胡烈、潘麻休等,獻俘闕下,因貢方物謝恩。帝 嘉其助兵討逆,遣中官王貴通齎敕及銀幣賜之。 永樂六年,占城入貢。」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六年,鄭和使其國,王遣其孫 舍、楊該貢象及方物謝恩。」

永樂十年,占城貢使乞冠帶,予之。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十年,其貢使乞冠帶,予之,復 命鄭和使其國。」

永樂十三年,王師征安南,敕占城助兵。愆期不進,反 資賊戰,象侵四州十一縣地,賜敕切責之。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十三年,王師方征陳季擴,命 占城助兵。尚書陳洽言其王陰懷二心,愆期不進,反 以金帛戰象資季擴,季擴以黎蒼女遺之,復約季擴 舅陳翁挺侵升華府所轄四州十一縣地,厥罪維均, 宜遣兵致討。」帝以交阯初平,不欲勞師,但賜敕切責, 俾還侵地,王即遣使謝罪。

永樂十六年,占城遣其孫舍那挫入朝,貢方物。 按《明外史占城傳》:「永樂十六年,遣其孫舍那挫來朝。 命中官林貴、行人倪俊送歸,有賜。」

宣宗宣德元年遣使往占城

按《明外史占城傳》:「宣德元年,行人黃原昌往頒正朔, 繩其王不恪,郤所酬金幣以歸,擢戶部員外郎。」

英宗正統元年議定占城三年一貢之例

按《明外史占城傳》:「正統元年,瓊州知府程瑩言,占城 比年一貢,勞費實多。乞如暹羅諸國例,三年一貢。帝 是之,敕其使如瑩言,賜王及妃綵幣。然蕃人利中國 市易,雖有此令,迄不遵。」

正統六年,占城王孫遣使入貢,且乞嗣位,詔封為王 按《明外史占城傳》:「正統六年,王占巴的賴卒,其孫摩 訶賁該以遺命遣王孫述提昆來朝貢,且乞嗣位,乃 遣給事中管瞳、行人吳惠齎詔封為王,新王及妃並 有賜。」

按《明會典》:「正統六年,占城王孫等二十三人下程,牛 二隻,羊四隻,鵝四隻,雞十隻,酒四十瓶,米二石,蔬菜 廚料。」

正統七年,占城貢使卒于途,遣官賜祭。

按《明外史占城傳》:「正統七年春,述提昆卒於途,帝憫 之,遣官賜祭。」

正統八年,占城來貢。

按《明外史占城傳》:「正統八年,遣從子且揚樂催貢舞 牌旗黑象。」

正統十一年,敕占城王遵「三年一貢」之制。

按《明外史占城傳》:「正統十一年敕諭摩訶賁該邇:安 南王黎濬遣使奏王欺其孤幼,曩已侵升華思義四 州,今又屢攻化州,掠其人畜財物。二國俱受朝命,各 有分疆,豈可興兵搆怨,乖睦鄰保境之義?王宜秖循 禮分,嚴飭邊臣毋恣肆侵軼,貽禍生靈。并諭安南嚴 行備禦,毋挾私報復。」初定三年一貢之例,而其國不 遵。及詰其使者,則云「先王已逝,前敕無存,今王不知 此令。」是歲,貢使復至,再敕王遵制賜王及妃綵幣。其 冬,復遣使來貢。

正統十二年,封故王占巴的賴姪摩訶貴來為王 按《明外史占城傳》:「正統十二年,其王與安南戰,大敗 被執。故王占巴的賴姪摩訶貴來遣使奏先王抱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