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8 (1700-1725).djvu/17

此页尚未校对

曾以臣為世子,欲令嗣位。臣時年幼,遜位於舅氏摩 訶賁該。後屢興兵伐安南,致敵兵入舊州、古壘等處, 殺掠人畜殆盡,王亦被擒。國人以臣先王之姪,且有 遺命,請臣代位。」辭之再三,不得已,始於府前治事。「臣 不敢自專,伏候朝命。」乃遣給事中陳誼、行人薛幹持 節封為王,諭以保國交鄰,并諭國中臣民共相輔翼。 十三年敕安南送摩訶賁該還國,不奉命。

代宗景泰三年占城國來貢且告喪封王弟摩訶貴由為王

按《明外史占城傳》:「景泰三年,遣使來貢,且告王訃。命 給事中潘本愚、行人邊永,封其弟摩訶貴由為王。」

英宗天順元年占城入貢賜其正副使鈒花金帶

天順二年,占城王摩訶槃羅悅新立,遣使奉表朝貢 按以上《明外史占城傳》云云。

天順四年,占城入貢,訴「安南見侵」,又遣使告喪。封王 弟槃羅《茶全》為王。

按《明外史占城傳》:「天順四年復貢,自正使以下,賜紗 帽及金銀角帶有差。使者訴安南見侵,因為敕諭安 南王。九月,使來告王喪,命給事中黃汝霖、行人劉恕 封王弟槃羅茶全為王。」

按:《明會典》,「天順四年,占城王族下程與王孫同,但減 牛一隻。」

天順八年,占城入貢,仍訴安南見侵,乞立界牌碑石。 按《明外史占城傳》:「天順八年入貢,憲宗已嗣位,應頒 賜蕃國錦幣,禮官請付使臣齎回,從之。其使者復訴 安南見侵,求索白象。乞如永樂時,遣官安撫,建立界 牌碑石,以杜侵陵。」兵部以兩國方爭,不便遣使,乞令 使臣歸諭國王,務循禮法,固封疆,捍外侮,毋輕搆禍, 從之。

憲宗成化七年安南破占城執其王及家屬王弟遣使告難兵部奏應遣官宣諭帝慮安南逆命俟安南貢使至日賜敕責之

按《明外史占城傳》:「成化五年入貢時,安南索占城犀 象寶貨,令以事天朝之禮事之。占城不從,則大舉征 伐。以七年二月破其國,執王槃羅茶全及家屬五十 餘人,劫印符,大肆焚掠,遂據其地。王弟槃羅茶悅逃 之山中,遣使告難。兵部言:安南吞并與國,若不為處 分,非惟失占城歸附之心,抑恐啟安南跋扈之志。宜 遣官齎敕宣諭,還其國王及眷屬。」帝慮安南逆命,令 俟貢使至日,賜敕責之。

成化八年,安南破占城,改為《交南州》,冊封占城使,阻 於《新州港》,還。

按《明外史占城傳》:「成化八年,以槃羅茶悅請封,命給 事中陳峻、行人李珊持節往。峻等至新州港,守者拒 之,知其國已為安南所據,改為交南州,乃不敢入。十 年冬還。」

成化十年,安南破占城,遣兵立前王孫齋亞麻弗菴 為王。

按《明外史占城傳》:「成化十年冬,李珊、陳峻還朝。安南 既破占城,復遣兵執槃羅茶悅,立前王孫齋亞麻弗 菴為王,以國南邊地予之。」

成化十四年,占城前王孫齋亞麻弗菴請封,適冊封 未至而死,弟又遣使來請安南。已,以偽敕立提婆苔 為王。

按《明外史占城傳》:「成化十四年,遣使朝貢請封,命給 事中馮義、行人張瑾往封之。義等多攜私物,既至廣 東,聞齋亞麻弗菴已死,其弟古來遣使乞封。義等慮 空還失利,亟至占城。而占城人言:王孫請封之後,即 為古來所殺。安南已以偽敕立其國人提婆苔為王。 義等不俟奏報,輒以印幣授提婆苔封之,得所賂黃」 金百餘兩,又往滿剌加國盡貨其私物以歸。義至海 洋病死。瑾具其事,并上偽敕于朝,朝廷不知也。 成化十七年,占城前王孫古來遣使朝貢請封 按《明外史占城傳》:「成化十七年九月,古來遣使朝貢, 言安南破臣國時,故王弟槃羅茶悅逃居佛靈山,比 天使齎封誥至,已為賊人執去。臣與兄齋亞麻弗菴 潛竄山谷。後賊人畏懼天威,遣人訪覓臣兄,還以故 地。然自邦都郎至占臘止五處爾。臣兄權國未幾,遽 爾隕歿。臣當嗣立,不敢自專,仰望天恩,賜之冊印。臣 國所有土地,本二十七處,四府、一州、二十二縣。東至 海,南至占臘,西至黎人山,北至阿本喇補,凡三千五 百餘里。更乞特諭交人,盡還本」國。章下廷議,英國公 張懋等請特遣近臣有威望者二人往使。時安南貢 使方歸,即賜敕詰責黎灝,令速還地,毋抗朝命。禮官 乃劾瑾擅封,執下詔獄,具得其情,論死。時古來所遣 使臣在館,召問之,云「古來實王弟,其王乃病死,非弒 提婆苔,不知何人。」乃命使臣暫歸廣東,俟提婆苔使 至,審誠偽處之。使臣候命經年,而《提婆苔》使者不至, 乃令還國。

成化二十年,以占城偽王提婆苔為頭目,封占城王 孫古來為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