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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呂宋傳》:「永樂三年十月,遣官齎詔撫諭其 國。」

按:《明會典》:「永樂三年,呂宋遣使入貢。」

按《明一統志》:「呂宋,前代無考。本朝永樂三年,王遣其 臣隔察老來朝,并貢方物。土產黃金。」

永樂八年。呂宋與馮嘉、施蘭入貢。自後久不至 按《明外史呂宋傳》云云。

神宗萬曆四年呂宋助討逆賊有功來貢貢道由福建

按《明外史呂宋傳》:「萬曆四年,官軍追海寇林道乾至 其國,國人助討有功,復朝貢。」

按《明會典》:「呂宋貢道由福建。萬曆四年以助討逆賊, 正賞外加賜如朝鮮國送回人口例。」

萬曆 年,佛郎機賈人襲呂宋,殺其王而據其國。 按《明外史呂宋傳》:「時佛郎機強,與呂宋互市。久之,見 其國弱可取,乃奉厚賄遺王,乞地如牛皮大,建屋以 居。王不虞其詐而許之。其人乃裂牛皮聯屬至數百 丈,圍呂宋地,乞如約。王大駭然業已許諾,無可奈何, 遂聽之,而稍徵其稅如國法。其人既得地,即營室築 城,列」火器,設守禦具,為窺伺計。已竟乘其無備,襲殺 其王,逐其人民,而據其國,名仍「呂宋」,實佛郎機也。先 是,閩人以其地近且饒富,商販者至數萬人,往往久 居不返。至長子孫,《佛郎機》既奪其國,其王遣一酋來 鎮,慮華人為變,多逐之歸,留者悉被其侵辱。

萬曆二十一年,華人潘和五刺呂宋酋長,收金寶而 歸,失路之安南。後以酋子聞於朝,和五留安南,終不 返。

按:《明外史呂宋傳》:「萬曆二十一年八月,酋郎雷敝裏 系」侵美洛居,役華人二百五十助戰。有潘和五者, 為其哨官。蠻人日酣臥,而令華人操舟稍怠,輒鞭打, 有至死者。和五曰:「叛死,箠死,等死耳,否亦且戰死。曷 若刺殺此酋以救死,勝則揚帆歸,不勝而見縛,死未 晚也。」眾然之,乃夜刺殺其酋,持酋首大呼。諸蠻驚起, 不知所為,悉被刃,或落水死。和五等盡取其金寶甲 仗,駕舟以歸。失路之安南,為其國人所掠,惟郭惟太 等三十二人附他舟獲返。時酋子郎雷《貓吝》駐朔霧, 聞之,率眾馳至,遣僧陳父冕,乞「還其戰艦金寶,戮仇 人以償父命。」巡撫許孚遠聞於朝,檄兩廣督撫以禮 遣僧置惟太於理和五,竟留安南不敢返。初,酋之被 戮也,其部下居呂宋者,盡逐華人於城外,毀其廬。及 貓吝歸,即令城外築室以居。會有傳日本來寇者,貓 吝懼交通為患,復議驅逐。而孚遠適遣人招還,蠻乃 給行糧遣之。然華商嗜利,趨死不顧,久之復成聚。其 時礦稅使者四出,奸宄蜂起言利有閻應龍、張嶷者, 言「呂宋機易山素產金銀,採之歲可得金十萬兩,銀 三十萬兩。」

「萬曆二十六年,呂宋國徑抵濠鏡澳,臺司官議逐之。 按《廣東通志》」:「呂宋國例由福建貢市,萬曆二十六年 八月初五日,徑抵濠鏡澳,住舶索請開貢。兩臺司道 咸謂其越境違例,議逐之。諸澳彝亦謹守澳門,不得 入。九月,移泊虎跳門,言候丈量。越十月,又使人言已 至甲子門,舟破趨還,遂就虎跳門徑結屋群居不去。」 海道副使章邦翰飭兵嚴諭,焚其聚次;九月,始還東 洋。或曰:「此閩廣商誘之使來也。」

萬曆三十年,以張嶷言「呂宋《機易山》金銀礦可開」,命 海澄丞王時和偕嶷往勘之。

按《明外史呂宋傳》:有閻應龍、張嶷者,言:呂宋機易山 素產金銀,採之歲可得金十萬兩,銀三十萬兩。萬曆 三十年七月,詣闕奏聞,帝即納之。命下,舉朝駭異。都 御史溫純疏言:「近中外諸臣,爭言礦稅之害,天聽彌 高。今雲南李鳳至汙辱婦女六十六人,私運財賄至 三十巨舟,三百大扛,勢必見戮於積怒之眾,何如?及 今撤之,猶不失威福操縱之柄。緬酋以寶井故,提兵 十萬將犯內地,西南之蠻岌岌可憂;而閩中姦徒又 以機易山事見告矣。」此其妄言,真如戲劇,不意皇上 之聰明而誤聽之!臣等驚魂搖曳,寢食不寧。異時變 興禍起,費國家之財不知幾百萬;倘或剪滅不早,其 患又不止費財矣。臣聞海澄市舶高「寀已歲徵三萬 金,決不遺餘力而讓利;即機易越,在海外亦決無遍 地金銀任人採取之理,安所得金十萬、銀三十萬以 實其言?不過假借朝命,闌出禁物,勾引諸番以逞其 不軌之謀;豈止煩擾公私,貽害海澄一邑而已哉!昔 年倭患,正緣姦民下海私通大姓,設計勒價,致倭賊 憤恨,稱兵犯順。今以朝命行之,害當彌大。及乎兵連 禍結諸姦,且效汪直、曾一本輩故智,負海稱王,擁兵 列寨,近可以規重利,遠不失為尉佗,於諸亡命之計 得矣,如國家大患何?乞急寘於理,用消禍本。」言官金 忠士、曹于汴、朱吾弼等亦連章力爭,皆不聽。事下福 建,守臣持不欲行,而迫於朝命。乃遣海澄丞王時和、 百戶于一成偕嶷往勘,呂宋人聞之大駭。華人流寓 者謂之曰:「天朝無他意,特姦徒橫生事端。今遣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