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8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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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黃河之北,大漠之南。《史》謂「中城南直朔方,意今河套之地;『西城南直靈武,意今寧夏之地;『東城南直榆林,意今在綏、雲之間』』。」 今其故址無復可考。說者多謂東勝州即古東受降城所在,其地今有斷頭山,地最肥腴且宜馬,疑即《史》所謂「牛頭朝那」 也。國朝設東勝衛於此,其後移於內地。宣德、正統間,往往有建議者「欲復其故,然而卒不果焉。」 夫自古守封疆者必據險阻。然守險也,不守其險而守於險之外,若即險而守,則敵於我共其險矣。是以古人之守江也,必守淮,而河亦然。唐人禦突厥也,始以河為界,其後張仁愿乃建三城於河之外焉。是即守江之意,蓋擇其要害之地,扼其吭而折其脅也。是以唐自有此城之後,朔方益無寇,歲省費億計,減鎮兵數萬,此其明驗也。今日邊城營堡措置已定,固無更革之理,然事有暫勞而久安、費少而效大者,古人亦不憚改作,在乎行之有其漸,處之有其道焉耳。臣故微舉其端,而不敢盡其說,以俟後之經國遠圖者云。

五代,晉高祖,割幽、薊、瀛、莫、涿、檀、順、新、媯、儒、武、雲、應、寰、 朔、蔚十六州與契丹。

胡三省曰:「石晉以十六州與契丹,人以為北方,自撤藩籬之始。」 予謂應門以北諸州,棄之猶有關隘可守,若燕、順、薊等州,則失地險矣。然盧龍之險,在營、平二州界,自劉守光僭竊,周德威攻取契丹,乘間遂據營、平。自同、光以來,契丹南來,直抵朔、易,其失險也久矣。其後天福八年,契丹主乃集山後及盧龍兵,合五萬人,使趙延壽將之,經略中國,所謂「山後」 ,即雲應諸州,而盧龍即幽州軍號也。此乃天福初割與契丹之土地人民也。

臣按:「石晉所賂契丹十六州,幽、薊、瀛、莫、涿、檀、順七州在山前,新媯、《儒武》雲應、寰、朔、蔚九州在山後,合前契丹所自取營、平二州通計之,蓋十八州也。」 自是中國非但失其土地人民,乃併其關隘而失之,晉人自捐其險隘與人,既無以自守其國,宋人承其後而不能復中國之舊,遂以白溝河為界,故二國所受之禍略同。夫自晉天福元年以賂契丹,此地為虜所得者,首尾四百五十餘年。我太祖繼元而興,乃復為中國有,蓋援之於泥塗之中也。至成祖又於此建都,則隮之天日之上矣。夫以百二山河而有天然之地,險重城萬雉,屯百萬貔貅於此鎮壓之,是誠萬萬年不拔之基也。今山前山後皆吾中國之地,山「前七州,今為畿甸之地。太行西來,連岡疊嶂,環而繞之,東極於醫巫閭之境,以為內之藩籬。山後諸州,自永寧四海冶以西,歷雲、代之境,重關列戍,以為外之藩籬。苟委任得人,守禦得法,可保其無外患也。唯昌平以東,遵化、永平一帶,往者有大寧都司興營、義會等衛,在山之後,以為外障,其後移入內地。以此之故,京師東北藩籬單薄之甚,異時卒有外患,未必不出於此。夫天下之患,往往出於意料之外,然能謀畫於未事之先而預有以防備之,則所患者消泯於無跡矣。請下大臣議,居庸以東,歷黃花鎮、古北口,直抵山海關山之後,皆荒漠無人之境,非如居庸以西大小邊鎮兩層可以防備若何,可以善其後,而使之永無外患,必有奇謀宏略出于其間。必不得已而臣有一見,請將洪武中大寧都司後移保定者,立于永平或遵化或薊州,以為重鎮。凡舊所屬衛所,移于沿山要害,相為聲勢。仍于山之後去山五里或十里,或三四十里,量其地勢,因其形便,築為墩臺,就其空缺之地接連以為邊牆,就于其間擇一要地,設為關鎮,屯軍守備,以為兀良哈入貢之道,一以衛都城,一以護陵寢,此誠千萬年之遠謀也。不然,國家養銳儲材,俟吾力有餘而其機可乘,仍復洪武中山後帥閫之舊,俾與宣府、大同列為三鎮,直達遼東之境,則是國家之險要既失復得,藩籬厚而無可乘之隙,根」 本固而無意外之患矣。伏唯聖明當此太平無事之時,思患豫防,有以為國家萬年無窮之慮,勿以為書生過慮而忽之。

宋仁宗時,范仲淹《攻守二議》。其議攻曰:「切見延州之 西,慶州之東,有賊界百餘里,侵入漢地。可攻之地,其 在于此。軍行入界,當先布號令,生降者賞,殺降者斬, 得精彊者賞,害長幼婦人者斬,拒者併力以戮之,服 者厚利以安之。逃遯者勿追,疑有質也;居者勿遷,俾 安土也。乃大為城寨,以据其地。俟城寨堅牢,當留土」 兵以守之。方諸舊寨,必倍其數,使使臣以安撫之。必 嚴其戒曰:「賊大至,則明斥候,召援兵,堅壁清野以困 之;小至則扼險設伏以待之。」居常高估入中,及置營 田以助之。如此,則分彼賊勢,振此兵威。所用主兵官 員、使臣、勇夫身死者居其前,可用策應者居其次,使 臣中可當一隊者,參以前隊,有心力「幹事者,營立城 寨。」臣觀後漢段紀明以騎三千、步萬人、車三千兩、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