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驩,殷道復興。
按:《竹書紀年》:「武丁。」
〈注〉名昭。
元年丁未,王即位,居殷。命卿士《甘盤》。
三年,夢求傅說,得之。
六年,命卿士傅說視學養老。
十二年,報祀《上甲微》。
二十五年,王子孝己卒于野。
二十九年,肜祭太廟,有雉來。
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荊。
三十四年,王師克鬼方氏,羌來賓。
四十三年,王師滅《大彭》。
五十年,征豕韋,克之。
五十九年,陟。
王,殷之大仁也,力行王道,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于大小,無時或怨。是時輿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荊蠻,北不過朔方,而頌聲作禮廢而復起,廟號「高宗。」
帝祖庚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 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按《竹書紀年》:祖庚
〈注〉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按通志作在位七年〉
帝祖甲本紀〈按祖甲通志作辛甲〉
按《書經無逸》:「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 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 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蔡傳〉《史記》:高宗崩,子祖庚立;祖庚崩,弟祖甲立。則祖甲,高宗之子,祖庚之弟也。鄭元曰:「高宗欲廢祖庚,立祖甲,祖甲以為不義,逃於民間,故云『不義惟王』。」按:漢孔氏以「祖甲」為太甲,蓋以《國語》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孔氏見此等記載,意為帝甲,必非周公所稱者,又以「不義惟王」與「太甲,茲乃不義」文,似遂以此稱祖甲者為「太甲。」然詳此章舊為「小人」作「其即位」,與上章「爰暨小人」「作其即位」,文勢正類。所謂「小人」者,皆指微賤而言,非謂憸小之人也。作「其即位」,亦不見太甲復政、思庸之意。又按,邵子《經世書》,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歷年皆與書合,亦不以太甲為祖甲。況殷世二十有九,以甲名者五帝以太、以小,以沃,以陽,以「祖」別之,不應二人俱稱祖甲。《國語》傳訛承謬,旁記曲說,不足盡信,要以周公之言為正。又下文周公言「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及」云者,因其先後次第而枚舉之辭也,則祖甲之為祖甲而非太甲明矣。
按《史記殷本紀》:「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 淫亂,殷復衰。」
按:《竹書紀年》:「祖甲」
〈注〉名載。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
十二年,征西戎。冬,王返自西戎。
十三年,西戎來賓,命邠侯組紺。
二十四年,重作《湯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囂、王子良。
三十三年,陟。〈按通志作在位十六年〉
「王舊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侮鰥寡。」 迨其末也,繁刑以攜遠,殷道復衰。
帝廩辛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帝甲崩,子帝廩辛立。」
〈注〉索隱曰:《漢書、古今人表》及《帝王世紀》皆作「憑辛。」
按《竹書紀年》「馮辛。」
〈注〉名先。
「元年庚寅」,王即位,居殷。
四年,陟。〈按通志作在位六年〉
帝庚丁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帝廩辛崩,弟庚丁立,是為帝庚丁。」 按《竹書紀年》:庚丁
〈注〉名囂。
「元年甲午」,王即位,居殷。
八年,陟。〈按帝王世紀作二十一年通志作在位六年〉
帝武乙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復去亳,徙 河北。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為 行。天神不勝,乃僇辱之。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 射天。」
按:《竹書紀年》「武乙」
〈注〉名瞿。
元年壬寅,王即位,居殷邠,遷于岐周。
三年,自殷遷于河北,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