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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詔曰:「《禮》,皇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 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 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 秦,或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 信,敘昭穆於前殿,並四位於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 祐,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 之後,相踵行之。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 在華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後嗣萬 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 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為皇,稱 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 廟,著於《令典》。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帝常言:「獄 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初,洛陽 宗廟未成,神主在鄴廟。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 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於鄴。十二月 己丑,至,奉安神主於廟。

臣松之按:黃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廟,太皇帝、大長秋與文帝之高祖共一廟,特立武帝廟,百世不毀。今此無高祖神主,蓋以親盡毀也。此則魏初唯立親廟,祀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廟之制,孫盛曰:「事亡猶存,祭如神在,迎遷神主,正斯宜矣。」

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 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 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 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 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 之。」戊子,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於廟門之 外。癸巳,以大將軍曹真為大司馬、驃騎將軍、司馬宣 王為大將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將軍。夏四月, 太傅鍾繇薨。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丙申,省上庸郡。 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於高陵。詔大司馬曹真、大將 軍司馬宣王伐蜀。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 祠中嶽。」

《魏書》曰:「行過繁昌,使執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禪壇。」 臣松之按《漢紀》,「章帝元和三年,詔高邑縣祠即位,壇五成陌,比臘祠門戶。」 此雖前代已行故事,然為壇以祀天,而壇非神也。今無事於上帝,而致祀於虛壇,求之義典,未詳所據。

乙未,幸許昌宮。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詔真等班 師。冬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 各有差。」十一月,太白犯歲星。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 甄后於朝陽陵。丙寅,詔公卿舉賢良。

五年春正月,帝耕於藉田。三月,大司馬曹真薨。諸葛 亮寇天水,詔大將軍、司馬宣王拒之。自去冬十月至 此月不雨。辛巳,大雩。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軻比能率 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禪詣幽州貢名馬。復置《護匈 奴》中郎將。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

《魏書》曰:初,亮出,議者以為「亮軍無輜重,糧必不繼,不擊自破,無為勞兵。或欲自芟上邽左右生麥,以奪賊食」 ,帝皆不從。前後遣兵增宣王軍,又敕使護麥。宣王與亮相持,賴得此麥以為軍糧。

乙酉,皇子殷生,大赦。八月,詔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 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 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 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 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後。有少主、母后 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於令。」十一月乙酉,月犯 軒轅大星。戊戌晦,日有蝕之。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 戊午,太尉華歆薨。

六年春二月,詔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 室也。《詩》不云乎?『懷德維寧,宗子維城』。秦漢繼周,或彊 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 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 國。」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鰥寡孤獨,賜穀 帛。乙亥,月犯軒轅大星。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甲 子,初進新果於廟。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諡安平哀王。 秋七月,以衛尉董昭為司徒。九月,行幸摩陂,治許昌 宮,起景福、承光殿。冬十月,殄裔將軍田豫帥眾討吳 將周賀於成山,殺賀。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有星孛 於翼,近太微上將星。庚寅,陳思王植薨。十二月,行還 許昌宮。

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二月 丁酉,幸摩陂觀龍,於是改年,改「摩陂」為「龍陂。」賜男子 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三月甲子,詔公 卿舉賢良篤行之士各一人。夏五月壬申,詔祀故大 將軍夏侯惇、大司馬曹仁、車騎將軍程昱於太祖廟 庭。

《魏書》載詔曰:「昔先王之禮於功臣,存則顯其爵祿,沒則祭於大烝。故漢氏功臣,祀於廟庭,大魏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