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3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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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吾行年六十,亦復何恨!但皇業艱難,萬機事重, 不能無遺慮耳。太孫進德日茂,社稷有寄;子良善相 毗輔,思弘治道,內外眾事,無大小悉與鸞參,懷共下 意。《尚書》中是職務根本,悉委王晏、徐孝嗣;軍旅捍邊 之略,委王敬則、陳顯達、王廣之、王元邈、沈文季、張瓌、 薛淵等。百辟庶僚,各奉爾職,謹事太孫,勿有懈怠,知 復何言!」又詔曰:「我識滅之後,身上著夏衣、畫天衣,純 烏犀導應諸器,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複裌 衣各一,本通常所服身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隨我入 梓宮,祭敬之典,本在因心。東鄰殺牛,不如西家。禴祭 我靈上,慎勿以牲為祭,唯設餅茶飲干飯酒脯而已。」 天下貴賤,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朢設菜食。陵墓萬 世所宅,意嘗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 邊以葬我,「名為景安陵。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民。百 官停六時入臨朔,聖祖日可依舊。諸主六宮,並不須 從山陵。內殿鳳華、壽昌、耀靈三處,是吾所治製。」夫貴 有天下,富兼四海,宴處寢息,不容乃陋,謂此為奢儉 之中,慎勿壞去。顯陽殿玉像諸佛及供養,具如別牒, 可盡心禮拜供養之。應有功德事,可專在中。自「今公 私皆不得出家為道,及起立塔寺,以宅為精舍,並嚴 斷之。唯年六十必有道心,聽朝賢選序,已有別詔。諸 小小賜乞及閤內處分,亦有別牒。內外禁衛勞舊主 帥左右,悉付蕭諶優量驅使之,勿負吾遺意也。」是日 上崩,年五十四。上剛毅有斷,為治總大體,以富國為 先,頗不喜遊宴雕綺之事,言常恨之,未能頓遣。臨崩 又詔:「凡諸遊費,宜後休息。自今遠近薦獻,務存節儉, 不得出界營求,相高奢麗。金粟繒纊,弊民已多;珠玉 玩好,傷工尤重。嚴加禁絕,不得有違准繩。」九月,丙寅, 葬景安陵。

史臣曰:「世祖南面嗣業,功參寶命,雖為繼體,事實艱 難,御袞垂旒,深存政典,文武授任,不革舊章,明罰厚 恩,皆由上出,義兼長遠,莫不肅然。外表無塵,內朝多 豫,機事平理,職貢有恆,府藏內充,民鮮勞役。宮室苑 囿,未足以傷財,安樂延年,眾庶所同幸。若夫割愛懷 抱,同彼甸人,太祖群昭,位後諸穆。昔漢武留情晚悟」, 追恨戾園;魏文侯克中山,不以封弟。英賢心跡,臣所 未詳也。

鬱林王本紀

按《南齊書鬱林王本紀》,「鬱林王昭業,字元尚,文惠太 子長子也。小名法身。世祖即位,封南郡王,二千戶。永 明五年十一月戊子,冠於東宮崇政殿。其日小會,賜 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給昭業扶二人。七年,有司奏給 班劍二十人,鼓吹一部,高選友學。十一年,給皁輪三 望車,詔高選國官。文惠太子薨,立昭業為皇太孫,居」 東宮。世祖崩,太孫即位。八月壬午,詔稱「先帝遺詔,以 護軍將軍武陵王葉為衛將軍,征南大將軍陳顯達 即本號,並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西昌侯鸞為 尚書令,太孫詹事沈文季為護軍將軍。癸未,以司徒 竟陵王子良為太傅。詔曰:「朕以寡薄,嗣膺寶政,對越 靈命,欽若前圖。思所以敬守成規,拱揖群后。哀荒在 日,有懵大猷。宜育德振民,光昭睿範。凡逋三調及眾 債,在今年七月三十日前,悉同蠲除。其備償封籍,貨 鬻未售,亦皆還主。御府諸署,池田邸冶,興廢沿事,本 施一時,于今無用者,詳所罷省,公宜權禁,一以還民, 關市征賦,務從優減。」丙戌,詔曰:「近北掠餘口,悉充軍 實,刑故無小,罔或攸赦。撫辜興仁,事深睿範,宜從蕩 宥,許以自新。可一同放遣,還復民籍。已賞賜者,亦皆 為贖。」辛丑,詔曰:「往歲蠻裔協謀,志擾邊服,群帥授略, 大殲凶醜。革城克捷,及舞陰固守,二處勞人,未有沾 爵賞者,可分遣選部,往彼序用。」九月癸丑,詔:「東西二 省府國,長屯所積,財單祿寡,良以矜懷。選部可甄才 品能,推校年月,邦守邑丞,隨宜量處,以貧為先。」辛酉, 追尊文惠皇太子為世宗文皇帝。冬十月壬寅,尊皇 太孫太妃為皇太后,立皇后何氏。十一月辛亥,立臨 汝公昭文為新安王,曲江公昭秀為臨海王,皇弟昭 粲為永嘉王。

隆昌元年春正月丁未,改元,大赦。加太傅竟陵王子 良殊禮,驍騎將軍晉熙王銶為郢州刺史,丹陽尹、安 陸王子敬為南兗州刺史,征北大將軍晉安王子懋 為江州刺史,臨海王昭秀為荊州刺史,永嘉王昭粲 為南徐州刺史,征南大將軍陳顯達進號車騎大將 軍,郢州刺史建安王子真為護軍將軍。詔百僚極陳 得失,又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戊申,以護軍將軍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