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3 (1700-1725).djvu/12

此页尚未校对

跡空存,翦商之志彌遠,三分天下,功業在焉。及踰劍 銷氛,浮淮靜亂,桐宮胥怨,或所不堪。若乃體以名臣, 格之端揆,周公流連於此歲,魏武得意於茲日。軒懸 之樂,大啟南陽;師摯之圖,於焉北面。壯矣哉,包舉天 人者也!為帝之主,不亦難乎!」

按《晉書武帝本紀》,「武皇帝諱炎,字安世,文帝長子也。 寬惠仁厚,沉深有度量。魏嘉平中,封北平亭侯,歷給 事中、奉車都尉、中壘將軍,加散騎常侍,累遷中護軍、 假節,迎常道鄉公於東武陽,遷中撫軍,進封新昌鄉 侯。及晉國建,立為世子,拜撫軍大將軍、開府,副貳相 國。初,文帝以景帝既宣帝之嫡,早世無後,以帝弟攸」 為嗣,特加愛異,自謂攝居相位,百年之後,大業宜歸 攸。每曰:「此景王之天下也,吾何與焉!」將議立世子,屬 意於攸。何曾等固爭曰:「中撫軍聰明神武,有超世之 才,髮委地,手過膝,此非人臣之相也。」由是遂定。咸熙 二年五月,立為晉王太子。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 相國、晉王位。下令寬刑宥罪,撫眾息役,國內行服三 日。是月,長人見於襄武,長三丈,告縣人王始曰:「今當 太平。」九月戊午,以魏司徒何曾為丞相,鎮南將軍王 沉為御史大夫,中護軍賈充為衛將軍,議郎裴秀為 尚書令、光祿大夫,皆開府。十一月,初置四護軍,以統 城外諸軍。乙未,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滯:一曰忠 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潔身勞 謙,五曰信義可復,六曰學以為己。是時晉德既洽,四 海宅心,於是天子知歷數有在,乃使太保鄭沖奉策 曰:「咨爾晉王,我皇祖有虞氏誕膺靈運,受終於陶唐, 亦以命於有夏。惟三后陟配於天,而咸用光敷聖德。 自茲厥後,天又輯大命於漢,火德既衰,乃眷命我高 祖,方軌虞夏,四代之明顯,我不敢知。惟王乃祖乃父, 服膺明哲,輔亮我皇家,勳德光於四海,格爾上下神 祇,罔不克順,地平天成,萬邦以乂,應受上帝之命,協 皇極之中。肆予一人,祗承天序,以敬授爾位,歷數實 在爾躬,允執其中,天祿永終。於戲!王其欽順天命,率 循訓典,底綏四國,用保天休,無替我二皇之弘烈。」帝 初以禮讓魏朝公卿,何曾、王沉等固請,乃從之。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景寅,設壇於南郊,百僚在位及 匈奴南單于四夷會者數萬人。柴燎告類於上帝曰: 「皇帝臣炎,敢用《元牡》明告於皇皇后帝。」魏帝稽協皇 運,紹天明命以命炎。昔者唐堯熙隆大道,禪位虞舜, 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暨漢德既衰,太祖 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受命於漢。粵在魏 室,仍世多故,幾於顛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 厥肆祀,弘濟於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於魏也。誕惟 四方,罔不祗順,廓清梁、岷,包懷揚、越,八紘同軌,祥瑞 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肆予憲章三后,用集大命 於茲炎惟德不嗣,辭不獲命。於是群公卿士,百辟庶 僚,黎獻陪隸,暨於百蠻君長,僉曰:「皇天鑒下,求人之 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天序不可以無統, 人神不可以曠主。炎虔奉皇運,寅畏天威,敬簡元辰, 升壇受禪,告類上帝,永答眾望。」禮畢,即洛陽宮幸太 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 帝之載,肇啟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至 於皇考文王,叡哲光遠,允協靈祇,應天順時,受茲明 命,仁濟於宇宙,功格於上下。肆魏氏弘鑒於古訓,儀 型於唐虞。疇咨群后,爰輯大命於朕身。予一人畏天 之命,用不敢違。惟朕寡德,負荷洪烈,託於王公之上, 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肱爪牙之 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光隆我 大業,思與萬國共饗休祚。」於是大赦,改元,賜天下爵, 人五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復天下租 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除舊嫌,解禁 錮。亡官失爵者悉復之。丁卯,遣太僕劉原告於太廟。 封魏帝為陳留王,邑萬戶,居於鄴宮,魏氏諸王皆為 縣侯。追尊宣王為宣皇帝,景王為景皇帝,文王為文 皇帝,宣王妃張氏為宣穆皇后。尊太妃王氏曰皇太 后,宮曰「崇化。」封皇叔祖父孚為安平王,皇叔父幹為 平原王,亮為扶風王,伷為東莞王,駿為汝陰王,彤為 梁王,倫為琅邪王,皇弟攸為齊王,鑒為樂安王,幾為 燕王,「皇從伯父望為義陽王,皇從叔父輔為渤海王, 晃為下邳王,瓌為太原王,珪為高陽王,衡為常山王; 子文為沛王,泰為隴西王,權為彭城王,綏為范陽王, 遂為濟南王,遜為譙王,睦為中山王,淩為北海王,斌 為陳王;皇從父兄洪為河間王,皇從父弟楙為東平 王。」以驃騎將軍石苞為大司馬,封樂陵公;車騎將軍 陳騫為高平公;衛將軍賈充為車騎將軍、魯公;尚書 令裴秀為鉅鹿公;侍中荀勗為濟北公;太保鄭沖為 太傅、壽光公;太尉王祥為太保、睢陵公;丞相何曾為 太尉、朗陵公;御史大夫王沉為驃騎將軍、博陵公;司 空荀顗為臨淮公;鎮北大將軍衛瓘為菑陽公;其餘 增封進爵各有差,文武普「增位二等。」改《景初歷》為《太 始歷》。臘以酉,社以丑。戊辰,下詔大弘儉約,出御府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