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3 (1700-1725).djvu/15

此页尚未校对

李恪殺猛而降。癸亥,帝耕於籍田。二月乙亥,禁彫文 綺組非法之物。壬辰,太宰、安平王孚薨。詔內外群官 舉任邊郡者各三人。帝與右將軍皇甫陶論事,陶與 帝爭言,散騎常侍鄭徽表請罪之。帝曰:「讜言謇諤,所 望於左右也。人主常以阿媚為患,豈以爭臣為損哉! 徽越職妄奏,豈朕之意!」遂免徽官。夏四月,置後將軍, 以備四軍。六月,益州牙門張弘誣其刺史皇甫晏反, 殺之,傳首京師,弘坐伏誅,夷三族。壬辰,大赦。景申,詔 復隴右四郡遇寇害者田租。秋七月,以車騎將軍賈 充為司空。九月,吳西陵督步闡來降,拜衛將軍、開府 儀同三司,封宜都公。吳將陸抗攻闡,遣車騎將軍羊 祜率眾出江陵。荊州刺史楊肇迎闡於西陵,巴東監 軍徐引擊建平以救闡。冬,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十 二月,肇攻抗,不克而還。闡城陷,為抗所禽。

九年春正月辛酉,司空、密陵侯鄭袤薨。二月癸巳,司 徒、樂陵公石苞薨。立安平亭侯隆為安平王。三月,立 皇子祗為東海王。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五月,旱。 以太保何曾領司徒。六月乙未,東海王祗薨。秋七月 丁酉朔,日有食之。吳將魯淑圍弋陽,征鹵將軍王渾 擊敗之。罷五官左右中郎將弘訓太僕、衛尉、大長秋 等官。鮮卑寇廣甯,殺略五千人。詔聘公卿以下子女, 以備六宮采擇,未畢,權禁斷婚姻。冬十月辛巳,制「女 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十一月丁酉,臨宣 武觀,大閱諸軍。甲辰,乃罷。

十年春正月辛亥,帝耕於籍田。閏月癸酉,太傅、壽光 公鄭沖薨。己卯,高陽王珪薨。庚辰,太原王瓌薨。丁亥, 詔曰:「嫡庶之別,所以辨上下,明貴賤。而近世以來,皆 多內寵,登妃后之職,亂尊卑之序。自今以後,皆不得 登用妾媵以為嫡正。」二月,分幽州五郡置平州。三月 癸亥,日有食之。夏四月己未,太尉、臨淮公荀顗薨。六 月癸巳,臨聽訟,觀錄囚徒,多所原遣。是夏,大蝗。秋七 月景寅,皇后楊氏崩。壬午,吳平鹵將軍孟泰、偏將軍 王嗣等帥眾降。八月,涼州賊寇金城諸郡,鎮西將軍、 汝陰王駿討之,斬其帥乞文泥等。戊申,葬元皇后於 峻陽陵。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為太尉,攻拔吳枳 里城,獲吳立信校尉莊祜。吳將孫遵、李承帥眾寇江 夏,太守嵇喜擊破之。立河橋於富平津。冬十一月,立 城東七里澗石橋。庚午,帝臨宣武觀大閱諸軍。十二 月,有星孛於軫。置籍田令。立太原王子緝為高陽王。 吳威北將軍嚴聰、揚威將軍嚴整、偏將軍朱買來降。 是歲,鑿陝南山決河,東注洛,以通運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