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餘慶為兵部尚書,依前留守。王播奏:「江淮、河嶺已 南兗、鄆等鹽院,元和五年都收賣鹽價錢六百九十 八萬五千五百貫,校量未改法已前,四倍抬估虛錢 一千七百四十六萬三千七百貫,除鹽本外,付度支 收管。」從之。辛卯,戶部奏置巡官。五月甲午朔,取受王 承宗錢物,人品官王伯恭杖死。庚子,以左金吾衛將 軍李惟簡檢校戶部尚書、鳳翔尹、隴右節度使。丙午, 前山南東道節度使、檢校左僕射、平章事裴均卒。壬 子,以振武節度阿跌光進「夙彰誠節,久立茂勳,宜賜 姓李氏,弟洺州刺史光顏,已從別敕處分。」六月甲子 朔,減教坊樂人衣糧。丁卯,中書門下奏:「官省則事省, 事省則人清;官煩則事煩,事煩則人濁。清濁之由,在 官之煩省。國家自天寶已後,中原宿兵,見在軍士可 使者八十餘萬,其餘浮為商販,度為僧道,雜入色役, 不歸農桑者,又十有五六,則是天下常以三分勞筋 苦骨之人,奉七分坐衣待食之輩。」今內外官給俸料 者,不下一萬餘員,其間有職出異名,奉離本局,府寺 曠廢,簪組因循者甚眾。況斂財日寡,而授祿至多,設 官有限而入色無數。九流安得不雜,萬物安得不煩? 漢初置郡,不過六十,文景醲化,百王莫先,則官少不 必政紊,郡多不必事理。今天下三百郡,一千四百縣。 故有一邑之地,虛設群司;一鄉之甿,徒分縣職。所費 至廣,所制全輕。伏請敕吏兵部侍郎郎中給事中中 書舍人各一人,錯綜利病,詳定廢置,吏員可併省者 併省之,州縣可併合者併合之,每年入仕者可停減 者停減之。此則利廣而易求,官少而易理,稍減冗食, 足寬疲甿。又國家舊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三十 千,其餘職田祿米,大約不過千石,自一品以下,多少 可知。艱難已來,禁網漸弛,於是增置使額,厚請俸錢。 故大曆中,權臣月俸有至九十貫者,列郡刺史,無大 小,給皆千貫。常袞為相,始立限約。至李泌,又量其閒 劇,隨事增加。時「謂通濟,理難減削。然猶有名存職廢, 額去俸存,閒劇之間,厚薄頓異。將為永式,須立常規。」 從之。乃命給事中段平仲、中書舍人韋貫之、兵部侍 郎許孟容、戶部侍郎李絳等詳定減省。甲申,以御史 中丞柳公綽為湖南觀察使。丁亥,太白近右執法。戊 子,賜御史中丞竇易直緋魚袋。秋七月癸巳朔,尚書 右僕射致仕高郢卒。庚申,贈銀青光祿大夫、太子賓 客裴垍太子少傅。八月癸亥朔,戶部侍郎李絳奏:「諸 州闕官職田祿米及見任官抽一分職田,請所在收 貯,以備水旱賑貸。」從之。乙丑,以天德軍防禦使張煦 為夏州刺史、夏綏銀等州節度使。丁卯,荊南先制永 安軍宜停。辛巳,以常州刺史崔芃為洪州刺史、江西 觀察使。九月癸巳朔,以蜀州刺史崔能為黔中觀察 使。戊戌,富平縣人梁悅,為父復仇,殺秦杲,投獄請罪, 特敕免死,決杖一百,配流循州。職方員外郎韓愈獻 議,執奏之,減諸司流外總一千七百六十九人。貶黔 中觀察使竇群為開州刺史,以為政煩苛,辰、錦二州 蠻叛故也。冬十月,以前夏州節度使李愿檢校兵部 尚書、徐州刺史,充武寧軍節度使。戊辰,以戶部尚書 韓皋為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以太子詹事李 藩為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以東都留守鄭 餘慶為吏部尚書。己巳,詔:「朕於百執事群有司,方澄 源流,以責實效。轉運重務,專委使臣,每道有院,分督 其任。今陜路漕引,悉歸中都,而尹守職名,尚仍舊貫。 又諸道都團練使,足修武備,以靖一方,而別置軍額, 因加吏祿,亦既虛設,頗為浮費。思去煩以循本,期省 事以便人。其河南水陸運、陜府陸運、潤州鎮海軍、宣 州采石軍、越州義成軍、洪州南昌府、福州靖海軍等 使額並宜停。所收使已下俸料,一事已來,委本道充 代。百姓闕額兩稅,仍具數奏聞。」戊寅,詔:「王者之牧黎 元也,愛之如子,視之如傷。苟或風雨不時,稼穡不稔, 則必除煩就簡,惜力重勞,以圖便安,以阜生業。況邦 畿之內,百役所叢,雖勤卹之令亟行,而供億之制猶 廣。重以經夏炎暵,自秋霖澍,南畝虧播植之功,西成 失豐登之朢。內乏口食,外」牽王徭,豈惟轉輪之虞,慮 有餒殍之患。斯蓋理道猶鬱,和氣未通,永言於茲,良 所咎歎。京兆府每年所配折糶粟二十五萬石,宜放 於百姓,有粟情願折納者,時估外特加優饒。今春所 貸義倉粟,方屬歲饑,容至豐熟,歲送納元和五年已 前諸色逋租,並放百官職田,其數甚廣。今緣水潦諸 處,道路不「通,宜令所在貯納度支支用,令百官據數 于太倉請受。遭水旱處通計所損,便與除破,不得檢 覆。為理之本,在乎安人。咨爾尹京宰邑之臣,實為親 人阜俗之寄,必當詢其疾苦,奉我詔條,恤隱為心,無 怠於事。罔或徇利以剝下,吐剛而茹柔,使閭并咸安, 惸婺獲濟。各勉忠孝,宜悉朕懷。」丙戌,以諫議大夫孔 戣為皇太子、諸王侍讀。十一月壬辰朔。癸巳,新授華 州刺史李藩卒。乙巳,以工部尚書趙昌檢校兵部尚 書,兼華州刺史,充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十二月癸 亥朔。壬申,詔「委宗正卿選人門嫁十六宅諸王女,仍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6 (1700-1725).djvu/77
此页尚未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