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8 (1700-1725).djvu/59

此页尚未校对

六廟。詔從官先塋在洛者,賜告祭拜。癸酉,詔西京建 太祖神御殿。置國子監、武成王廟。甲戌,幸上清宮,詔 賜酺三日。辛巳,錄唐白居易孫利用為河南府助教。 壬午,幸呂蒙正第。甲申,御五鳳樓觀酺,召父老五百 人,賜飲樓下。丁亥,幸元偓宮。戊子,葺周六廟,加號「列 子。」增封唐孝子潘良瑗及其子季通墓,仍禁樵採。庚 寅,詔河南府置五代漢高祖廟。辛卯,車駕發西京。甲 午,次鄭州,遣使祀中嶽及周嵩、懿二陵。丁酉,賜隱士 楊璞繒帛。三月己亥,至自西京。甲辰,謁啟聖院太宗 神御殿。癸丑,趙德明遣使來謝廩給,因貢馳馬,優賜 答之。丁巳,詔天下收瘞遺骸致祭。庚申,蠲河南府倉 庫吏逋負芻糧緡帛四十五萬。夏四月癸酉,詔嶺南 官除赴以時,以避炎瘴。辛巳,皇后郭氏崩。甲午,詔榷 酤不得增課。五月丙申朔,日有食之。辛亥,有司上大 行皇后諡曰莊穆。減并、代戍兵屯河東,以省饋運。戊 午,幸元偁宮視疾。兗州增二千戶守孔子墳。閏月戊 辰,減劍、隴等三十九州軍歲貢物,夔、賀等二十七州 軍悉罷之。己巳,幸秦國長公主第省疾。壬申,御試制 科舉人。丙戌,詔「張齊賢等各舉供奉官、侍禁」、殿直有 謀略武幹知邊事者二人。癸巳,詔開封府斷獄,雖被 旨仍覆奏。六月盛暑,減京城役工日課之半。丁未,命 翰林講讀、樞密直學士各舉常參官一人充御史。司 天監言「五星聚而伏於鶉火。」乙卯,葬莊穆皇后。秋七 月丁卯,莊穆皇后祔別廟。庚午,置《靈臺令》。壬申,增置 開封府判官、推官各一員。甲戌,宜州兵亂,軍校陳進 殺知州劉永規等,劫判官盧成均為首,詔閤門使曹 利用等討之。乙亥,交州來貢。賜黎龍廷《九經》及佛氏 書。辛巳,以龍廷為靜海軍節度、交阯郡王,賜名至忠。 癸巳,復置諸路提點刑獄。八月壬寅,幸大相國寺,遂 幸崇文院觀書,賜修書官器幣,又幸內藏庫。丁未,中 書門下言:「莊穆皇后祥除已久,秋宴請舉樂」,不允。己 酉,頒宜州立功將士賞格。益州地震。辛亥,賜文宣王 四十六世孫聖佑同學究出身。壬子,邢昺加工部尚 書、中書門下,再表請秋宴聽樂,又不允。丙辰,涇原路 言瓦亭砦地震。丁巳,詔王旦、楊億等修太祖、太宗史。 置龍圖閤直學士,以右諫議大夫杜鎬為之。丁謂上 《景德會計錄》。九月己巳,賜交阯郡王印及安南旌節。 壬申,賜畿縣《聖惠方》。丁亥,幸舒王宮視疾。辛卯,賜監 修國史王旦宴。壬辰,日上有五色雲。冬十月甲午朔, 日當食,雲陰不見。曹利用破賊於象州,擒盧成均,斬 陳進,優賜將士,利用等進秩、賜物有差。乙巳,頒考試 進士新格。祠祭置監祭使二員,以御史充。詔翰林學 士晁迥等舉常參官可知大藩者二人。丁未,升象州 為防禦。甲寅,詔「宜、柳、象州、懷遠軍死罪以下,非十惡、 謀故鬥殺、官吏犯枉法贓者,並原之。廣南東、西路雜 犯死罪以下遞減一等,脅從受署者勿理。」蠲宜、柳、象 州、懷遠軍丁錢及夏秋租,桂、昭州秋租。乙卯,毀諸道 官司非法訊囚之具。十一月戊辰,日南至,御朝元殿 受朝。曹利用等言:「招安賊黨,其饋賊食物者,請追捕 減死論。」詔釋不問。十二月己亥,賜近臣、契丹錦綺綾 縠等物。癸卯,廢兗州鐵冶。己未,甘州僧翟大秦等獻 馬,給其直。是歲,河西六谷、夏州、沙州、大食、占城、蒲端 國、西南蕃溪洞蠻來貢。雄州、安肅、廣信饑,宛丘、東阿、 須城縣蝗不為災,諸路豐稔。淮、蔡間「麥斗十錢,粳米 斛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