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9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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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封楊存中為和王。甲申,以葉顒為尚書左僕射,魏 杞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蔣芾參 知政事,吏部尚書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 政事。庚寅,詔宰相領兼制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 用事。癸巳,詔監司、守臣舉廉吏。丙申,金遣烏古論元 忠等來賀明年正旦。以江東兵馬鈐轄王抃為帶御 器械。是歲,裁定內外軍額。

三年春正月甲辰,詔「廷尉大理官毋以獄情白宰執, 探刺旨意為輕重。」庚戌,置三省戶房國用司。初,以國 用匱乏,罷江州屯田軍馬,至是復留之。癸亥,罷銅錢 過江之禁。裁定利州西路諸軍額。二月壬申,詔國用 司月上宮禁及百司官吏、三衙將士請給之數。癸酉, 出龍大淵為江東總管,曾覿為淮西總管。甲戌,大淵 改浙東,覿改福建。乙亥,罷成都、潼州路轉運司輪年 銓試,以其事付制置司。辛巳,以端明殿學士虞允文 知樞密院事。癸未,雨雹。甲申,為知陳州陳亨祖立廟 於光州,賜名「愍忠。」丙戌,以《武經、龜鑑》《孫子》賜鎮江都 統戚方、建康都統劉源。癸巳,措置淮東山水砦。丙申, 從太上皇、太上皇后幸玉津園。戊戌,直祕閣、前廣東 提刑石敦義犯贓,刺面,配柳州,籍其家。三月甲辰,從 太上皇、太上皇后幸聚景園。辛亥,詣德壽宮,恭請裁 定醫官員額。丁巳,詔「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置司所 在屯駐。」壬戌,伯母秀王夫人張氏薨。夏四月辛未,蠲 諸路州軍逋負。癸酉,為秀王、王夫人成服於後苑,百 官進名奉慰。丁丑,合利州東、西路為一。戊寅,以吳璘 知興元府,充利州路安撫使、四川宣撫使。五月癸卯, 葉顒等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及太宗真宗《玉牒》、哲 宗《寶訓》。甲寅,吳璘薨。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 管宣撫司事,移司利州。修揚州城。壬戌,大減三衙官 屬。六月己巳,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御前軍 馬。辛未,復分利州東、西路為二。甲戌,以虞允文為資 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乙亥,金遣使來取被俘人。 詔實俘在民間者還之,軍中人及叛亡者不預。戊寅, 復以虞允文為知樞密院事,充宣撫使,帝親書九事 戒之。罷淮西、江東總領所營田,募人耕佃,壯丁各還 本屯,癃老存留,減半請給。甲申,詔「鎮江都」統制戚方、 武鋒軍都統制陳敏各上清河口戰守之策。追封吳 璘為信王。丁亥,詔後省參攷理檢院典故。辛卯,皇后 夏氏崩。振泉州水災。秋七月己亥,立薦舉改官額。壬 寅,以皇太子疾,減雜犯死罪囚,釋流以下。乙巳,皇太 子薨,諡曰「莊文。」己酉,東宮醫官杜揖除名、昭州編管, 尋改瓊州。閏月辛未,詔諸「軍復置副都統制,文字,與 都統制連書,軍馬調發從都統制,違者奏劾。」戚方罷。 癸酉,權欑安恭皇后於臨安修吉寺。丁亥,戚方落節 鉞、信州居住。八月丁酉,內侍陳瑜、李宗回坐交結戚 方受賂,瑜除名、決杖、黥面配循州,宗回除名、筠州編 管,方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籍所盜庫金以 犒軍。甲寅,以久雨,命臨安府決繫囚。丁巳,葉顒等請 罷,不許。蠲光、濠、廬三州、壽春府賦一年。戊午,遣官分 決滯獄。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軍制置 使,自鹽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軍悉 隸之。癸亥,詔給、舍討論考課舊法。四川旱,賜制置司 度牒四百,備振濟。九月戊子,太白晝見。冬十月乙未 朔,占城入貢。丁酉,遣唐瑑等使金賀正旦。戊戌,修真 州城。以嗣濮王士輵為開府儀同三司。庚子,定內外 薦舉改官人歲額。癸卯,詔歸正借補官資人充樞密 院效士,於指定州軍以官庫酒息贍之者,毋罷其給。 乙卯,金遣蒲察、莎魯窩等來賀會慶節。十一月丙寅, 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戊辰,雷。己巳,詔戒飭武臣及 百官。癸酉,以郊祀雷,葉顒、魏杞並罷,命陳俊卿為參 知政事,翰林學士劉珙同知樞密院事。甲戌,蔣芾、陳 俊卿請罷,不許。丁丑,以雷發非時,詔臺諫、侍從、兩省 官指陳闕失。辛巳,詔侍從、兩省、臺諫、卿監、郎官舉堪 郎官、寺監丞、監司、郡守者。癸巳,罷川路馬船。十二月 丙申,增修六合城。己亥,遣王瀹賀金主生辰。乙巳,置 豐儲倉,增印會子。辛亥,以吳益為太傅。庚申,金遣徒 單忠衛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兩浙水,四川旱,江東 西、湖南北路蝗,振之。

四年春正月戊辰,籍荊南義勇民兵,增給衣甲,遇農 隙日番教。壬午,奪秦塤、秦堪郊恩蔭補。癸未,雨雹。甲 申,幸天竺寺,遂幸玉津園。辛卯,罷吳益郊恩蔭補。壬 辰,葉顒薨。二月甲午朔,罷福建路賣鈔鹽蠲,轉運司 歲發鈔鹽錢十五萬緡。詔「四川宜撫使虞允文集四 路漕臣,會計財賦所入,對立兵額。」丁酉,命湖北安撫 司給田募辰、沅、靖三州刀弩手。戊戌,置和州鑄錢監。 己亥,以蔣芾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 樞密使兼制國用使,觀文殿大學士史浩為四川制 置使,浩辭不行。庚子,詔蔣芾常朝贊拜不名,芾辭,許 之。乙巳,賜王炎出身,簽書樞密院事。癸丑,五星皆見。 乙卯,雪、雨雹。三月庚午,以敷文閣待制晁公武為四 川安撫制置使。戊寅,詔贈果州團練使韓崇岳立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