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9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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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賓雲循升二資,罵賊而死者。海陵簿吳哲特贈朝 奉郎,官其一子將仕郎。」壬辰,史嵩之進大理卿、權刑 部侍郎、京湖安撫制置使、知襄陽府。壬寅,新作太廟 成。二月癸丑,帝謁太廟。三月乙酉,詔京城內外免征 商。三月丁酉,日生抱氣、承氣。夏四月癸亥,以寶章閣 直學士桂如淵、項帥蜀日,北兵攻城,不能合謀死守, 而迫致軍民罹殃,反以捷聞,詔褫職罷祠。丁卯,起魏 了翁以集英殿修撰知遂寧府。五月己丑,詔:「昨鬱攸 為災,延及太室,罪在朕躬。而二三執政,引咎去職。今 宗廟崇成,神御妥安。薛極、鄭清之、喬行簡並復元官。」 辛卯,臣僚言:「積陰霖霪,歷夏徂秋,疑必有致咎之徵。 比聞蘄州進士馮杰,本儒家,都大坑冶司抑為鑪戶, 誅求日增。杰妻以憂死,其女繼之,弟大聲因赴愬死 於道路。杰知不免,毒其二子一妾,舉火自經而死。民 冤至此,豈不上干陰陽之和?」詔都大坑冶魏峴罷職。 癸巳,太白經天,晝見。戊戌,詔:「今後齊民有罪,監司守 臣毋輒籍沒其家,必具聞俟命。」六月乙丑,熒惑、填星 合於婁。熒惑順行犯填星。丙子,詔諸獄官不理他務。 秋七月甲申,詔:「近歲北兵再入利、閬,迫近順慶,承奉 郎胡元琰攝郡事,能收散卒,定居民,諭叛將以全闔 郡,以」功特轉官三資。太白入井。丙戌,監楚州大軍倉 富起宗軍變死難,詔贈宣教郎,官一子。文林郎張煥 同時被創害及其家,詔轉官一資。丁酉,以吳潛為太 府少卿、總領淮西財賦,陳貴誼端明殿學士、同簽書 樞密院事。八月乙卯,起真德秀為徽猷閣待制、知泉 州。丁巳,泗州路分劉虎、副都統董琳焚斷盱泗橋,遏 金兵。己未,魏了翁以寶章閣待制、潼川安撫使知瀘 州。乙丑,賜進士徐元杰等四百九十三人及第、出身 有差。壬申,太白、歲星合於張。甲戌,新作玉牒殿,奉安 累朝玉牒。九月己巳,雨雹、雷。閏月己酉,有流星大如 太白。庚戌,彗星出於角。戊辰,史彌遠乞歸田里,詔不 允。冬十月戊子,以星變,大赦。金將以盱眙軍來降。赦 盱眙,改為招信軍。十一月己巳,喬行簡累疏乞歸田, 詔不允。十二月丙子朔,進封才人賈氏為貴妃。辛巳, 皇太后不豫。壬午,大赦。皇太后崩。癸卯,群臣凡七表 請聽政,從之。詔:「外朝大典,不敢輕改,宮中自服三年 喪。」時宋與大元兵合圍汴京,金主奔歸德府,尋奔蔡 州。大元再遣使議攻金,史嵩之以鄒伸之報謝。 六年春正月己酉,以少傅、保寧軍節度使、嗣秀王師 彌判大宗正事,趙善湘光祿大夫、江淮制置大使兼 知建康府、行宮留守,加食邑四百戶。戊辰,史彌遠加 食邑千戶。二月丁丑,上大行皇太后諡曰恭聖仁烈 皇后。以趙范為工部侍郎兼中書門下省檢正公事, 趙葵祕書監兼侍講,余天錫禮部侍郎兼侍讀。癸卯, 熒惑犯東井。三月丙辰,大雨雹。夏四月壬寅,葬恭聖 仁烈皇后於永茂陵。五月庚戌,太白、熒惑合於柳、鄧 州移刺以城來降。六月丁酉,史嵩之刑部侍郎兼京 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秋七月,敗武仙於浙江。 八月,拔唐州。九月壬寅朔,日有食之。辛亥,祀明堂,大 赦。辛酉,經筵官請以御製「敬天、法祖、事親、齊家」四十 八條及《緝熙殿榜》《殿記》宣付史館。冬十月,江海領襄 軍從大元兵合圍金主於蔡州。甲申,史宅之太府少 卿,史宇之將作少監,並賜同進士出身。丙戌,史彌遠 進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魯國公,加食邑一千戶。鄭 清之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加食邑一千戶。丁 亥,史彌遠保寧昭信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會 稽郡王,仍奉朝請,加食邑封。以薛極為樞密使,喬行 簡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陳貴誼參知政事兼 簽書樞密院事。詔:「史彌遠有定策大功,勤勞王室,今 以疾解政,宜加優禮。長子宅之權戶部侍郎兼崇政 殿說書。次子宇之,直華文閣、樞密院副都承旨。長孫 同卿,直寶章閣。次孫紹卿、良卿、會卿、晉卿」,並承事郎。 女夫趙汝禖,軍器少監。孫女夫趙崇。官一轉。己丑, 詔崔與之、李𡌴、鄭性之赴闕。庚寅,以顯謨閣待制、知 福州真德秀兼福建安撫使。乙未,史彌遠薨,贈中書 令,追封衛王,諡忠獻。詔戒貪吏。十一月乙巳,給事中 莫澤等言,「差提舉千秋鴻禧觀梁成大暴狠貪婪,苟 賤無恥。」詔奪成大祠祿。丙午,詔改明年為端平元年。 己未,以魏了翁為華文閣待制、知瀘州、潼川安撫使, 賜金帶。癸亥,進趙葵兵部侍郎、淮東制置使兼知揚 州。甲子,臺臣劾刑部尚書莫澤貪淫忮害,罷之。丙寅, 權二部尚書趙范言:「宣和海上之盟,厥初甚美,迄以 取禍,其事不可不鑑。」帝嘉納之。丁卯,詔趙葵任責防 禦。戊辰,禮部郎中洪咨夔進對:「今日急務,進君子,退 小人,如真德秀、魏了翁,當聚之於朝。」帝是其言,命咨 夔、洎王遂同為監察御史。己巳,趙葵入見,帝問以金 事,對曰:「今國家兵力未贍,姑從和議。俟根本既壯,雪 二帝之恥,以復中原。」十二月戊寅,史宅之繳納賜第, 詔給賜本家,仍奉家廟。庚辰,以許極為觀文殿大學 士、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甲申,吳潛太府卿,仍淮 西總領財賦,暫兼沿江制置、知建康府。戊申,洪咨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