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0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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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釋其罪,若執蒲速越父子以來者,仍官賞之。左副 元帥紇石烈志寧復取宿州,河南副統孛朮魯定方 死於陣。乙卯,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復為右副元帥。 中都蝗,詔參知政事完顏守道按問大興府捕蝗官。 六月庚申朔,日有食之。以刑部尚書蘇保衡為參知 政事。丙子,詔曰:「正隆之末,濟州路逃回軍士,為中都 官軍所邀殺者,官為收葬。」己卯,觀稼於近郊。甲申,太 師、尚書令張浩罷。以宿直將軍阿勒根和衍為橫賜 夏國使。七月庚戌,太白晝見。以太子太師宗憲為平 章政事。以孔總為襲封衍聖公。八月丙寅,太白經天。 庚午,詔曰:「祖宗時有勞效未曾遷賞者,五品以上奏 聞,六品以下及無職事者,尚書省約量升除。」甲戌,詔 參知政事完顏守道招撫契丹餘黨。戊寅,詔罷契丹 猛安謀克,其戶分隸女直猛安謀克。命諸官員年老 者許存馬一二匹,餘並括買入官。敕殿前都點檢唐 括德溫:「重九出獵,國朝舊俗。今扈從軍二千,能無擾 民,可嚴為約束。」仍以錢萬貫分賜之。乙酉,如大房山。 丁亥,薦享於睿陵。戊子,還宮。癸巳,宿直將軍僕散習 尼列為夏國生日使。九月丁酉,秋獵,以重九,拜天於 北郊。丙午,詔翰林待制劉仲誨等廉問車駕所經州 縣。乙卯,還宮。十月甲子,大享於太廟。丙寅,以許王府 長史移剌天佛留為高麗生日使。癸酉,冬獵。十一月 庚寅,太白晝見,經天。壬辰,還都。戊申,詔「求仕官輒入 權要之門,追一官,仍降除以請」求有所餽獻及受之 者,具狀奏裁。庚戌,百官請上尊號,不允。詔:中都、平州 及饑荒地,并經契丹剽掠,有質賣妻子者,官為收贖。 壬子,尚書左丞翟永固罷。癸丑,罷貢金線段疋。甲寅, 以尚書右丞紇石烈良弼為左丞,吏部尚書石琚為 參知政事。十二月丁丑,臘獵於近郊,以所獲薦山陵。 自是歲以為常。詔「流民未復業,增限招誘。」己卯,參知 政事蘇保衡至自軍。辛巳,以為尚書右丞。

四年正月丁亥朔,高麗、夏遣使來賀。戊子,罷路、府、州 元日及萬春節貢獻。上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於 國,何乃無嗣?」皆未知所對。上曰:「朕嘗聞宗翰在西京 坑殺丐者千人,得非其報耶?」癸巳,百官復請上尊號, 不允。丁酉,如安州春水。壬寅,至安州。大雪。詔扈從人 舍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甲辰,元帥府言,宋 遣審議官胡昉致尚書右僕射書,來議和好,以其言 失信,拘昉軍中,以書答之。及以書進,上覽之曰:「宋人 失信,行人何罪?當即遣還。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乙巳,尚書省奏:「徐州民曹珪討賊江志,而子弼亦在 賊中,并殺之,法當補二官,敘雜班。」上以所奏未當,進 一官,正班用之。辛亥,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 為常。二月丁巳,免安州今年賦役及保塞縣、御城邊、 吳二村,凡扈從人常止其家者,亦復一年。辛酉,獵於 高陽之北。庚午,還都。庚辰,以北京粟價踴貴,詔免今 年課甲。三月丙戌朔,萬春節,高麗、夏遣使來賀。詔免 北京歲課段疋一年。庚子,京師地震。壬寅,百官復請 上尊號,不允。四月丁巳,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甲戌, 出宮女二十一人。五月,旱。癸卯,敕有司審冤獄。禁宮 中音樂,放毬場役夫。乙巳,詔禮部尚書王競禱雨於 北岳。己酉,命參知政事石琚等於北郊望祭禱雨。壬 子,雨。窩幹餘黨蒲速越伏誅。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壬戌,尚書左丞紇石烈良弼至自征南元帥府。甲子, 以雨足,命有司祭謝嶽鎮海瀆於北郊。己巳,幸東宮 視皇太子疾。庚午,初定祭五嶽四瀆禮。辛未,觀稼於 近郊。庚辰,詔諭元帥府曰:「所請伐宋軍萬五千,今以 騎三千、步四千赴之。」詔陝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 聞。七月壬辰,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庚子,以尚書左丞紇石烈良弼為平章政事。辛丑,大 風雷雨拔木。八月甲寅朔,詔征南元帥府曰:「前所請 收復舊疆,乞候秋涼進發。今已秋涼,復俟何時。」戊午, 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為尚書左丞,大興尹唐括安 禮為參知政事。壬申,上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 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便於民者,未嘗及也。如此則宰 相之任,誰不能之。」己卯,如大房山。辛巳,致祭於山陵。 九月癸未朔,還都。乙酉,上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識 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己 丑,上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 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 多冒鬻為奴,朕甚憫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 物贖之。」乙未,幸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上怒 曰:「此宰相廳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 己亥,以宿直將軍烏里雅為夏國生日使。辛亥,以太 子少詹事烏古論三合為高麗生日使。十月癸亥朔, 獵於密雲縣。丙寅,還都。己卯,命泰寧軍節度使張弘 信等二十四人分路通檢諸路物力。十一月乙酉,征 南都統徒單克寧敗宋兵,取楚州。己丑,封子永功為 鄭王。辛卯,冬獵。乙未,詔進師伐宋。戊戌,次河間府。辛 丑,尚書省火。甲辰,次清州。閏月壬子朔,還都。十二月 丁亥,尚書省奏,「都統高景山取商州。」己丑,臘,獵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