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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戊戌,以改葬熙陵,詔中外。上謂侍臣曰:「凡修身者, 喜怒不可太極。怒極則心勞,喜極則氣散,得中甚難, 是故節其喜怒,以思安身。今宮中一歲未嘗責」罰人 也。庚子,太白晝見。詔南京、大名府等處避水逃移不 能復業者,官與津濟錢,仍量地頃畝,給以耕牛。甲辰, 以河中尹田彥皋等為賀宋正旦使。戊申,上謂宰臣 曰:「制條以拘於舊律,間有難解之辭。夫法律歷代損 益而為之,彼智慮不及而有乖違本意者,若行刪正, 令眾易曉,有何不可?宜修之務令明白。」有司奏重修 上京御容殿,上謂宰臣曰:「宮殿制度,苟務華飾,必不 堅固。今仁正殿遼時所建,全無華飾,但見他處歲歲 修完,唯此殿如舊,以此見虛華無實者,不能經久也。 今土木之工,滅裂尤甚。下則吏與工匠相結為姦,侵 剋工物;上則戶、工部官支錢度材,唯務苟辦,至有工 役纔畢,隨即欹漏者。姦弊苟且,勞民費財,莫甚於此。 自今體究,重抵以罪。」庚戌,上謂宰臣曰:「朕近讀《漢書》, 見光武所為,人有所難能者。更始既害其兄伯升,當 亂離之際,不思報怨,事更始如平日人不見戚容,豈 非人所難能乎?此其度量,蓋將大有為者也。其他庸 主,豈可及哉!」右丞張汝霖曰:「湖陽公主奴殺人,匿主」 車中,洛陽令董宣從車中曳奴下,殺之。主入奏光武 欲殺宣,及聞宣言,意遂解,使宣謝主,宣不奉詔。主以 言激怒光武,光武但笑而已。更賜宣錢三十萬。上曰: 「光武聞直言而怒解,可謂賢主矣。」令宣謝主,則非也。 高祖英雄大度,駕馭豪傑,起自布衣,數年而成帝業, 非光武所及。然及即帝位,猶有布衣「麤豪之氣,光武 所不為也。」癸丑,幸太尉克寧第。十二月丙寅,以大理 正移剌彥拱為高麗生日使。乙亥,上不豫。庚辰,赦天 下。乙酉,詔皇太孫璟攝政,居慶和殿東廡。丙戌,以太 尉、左丞相徒單克寧為太尉兼尚書令,平章政事襄 為尚書右丞相,右丞張汝霖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 完顏婆盧火罷。以戶部尚書劉暐為參知政事。戊子, 詔「尚書令徒單克寧、左丞相襄、平章政事張汝霖宿 於內殿。」

二十九年正月壬辰朔,上大漸,不能視朝。詔遣宋、高 麗、夏賀正旦使還。癸巳,上崩於福安殿,壽六十七。皇 太孫即皇帝位。己亥,殯於大安殿。三月辛卯朔,上尊 諡曰「光天興運文德武功聖明仁孝皇帝」,廟號世宗。 四月乙酉,葬興陵。

贊曰:「世宗之立,雖由勸進,然天命人心之所歸,雖古 聖賢之君,亦不能辭也。蓋自太祖以來,海內用兵,寧 歲無幾。重以海陵無道,賊役繁興,盜賊滿野,兵甲並 起,萬姓盻盻,國內騷然,老無留養之丁,幼無顧復之 愛,顛危愁困,待盡朝夕。世宗久典外郡,明禍亂之故, 知吏治之得失,即位五載,而南北講好,與民休息。于」 是躬節儉,崇孝弟,信賞罰,重農桑,慎守令之選,嚴廉 察之責,卻任得,敬分國之請,拒趙位,寵郡縣之獻,孳 孳為治,夜以繼日,可謂得為君之道矣。當此之時,群 臣守職,上下相安,家給人足,倉廩有餘。刑部歲斷死 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號稱「小堯舜」,此其效驗也。然 舉賢之急,求言之切,不絕於訓辭,而「群臣偷安苟祿, 不能將順其美以底大順,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