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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事烏林答愿罷。丁酉,樞密使唐括貢率百官請上尊

號,不允。以參知政事裔代左丞相襄行省於北京。夏 四月甲寅,如萬寧宮。丙辰,命有司祈雨,望祭嶽鎮海 瀆於北郊。甲子,祈雨於社稷。尚書省奏:「比歲北邊調 度頗多,請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 從之。癸酉,親王宣敕始用女直字。五月甲戌朔,諭宰 臣曰:「比以軍須隨路賦調,司縣不度緩急,促期徵斂, 使民費及數倍,胥吏又乘之以侵暴。其令提刑司究 察之。」丙子,集官吏於尚書省,詔諭之曰:「今紀綱不立, 官吏弛慢,遷延苟簡,習以成弊。職官多以吉善求名, 計得自安,國家何賴焉?至於徇情賣法,省部令史尤 甚。尚書省其戒諭之。」丁丑,北京行省參知政事裔移 駐臨潢府。庚辰,升撫州為鎮寧軍。以雨足,報祭於社 稷。甲申,望祭嶽鎮海瀆於北郊。丁亥,左丞相襄詣臨 潢府。己丑,皇子生。庚寅,詔中外降死罪,釋徒以下。六 月乙巳,命禮部尚書張暐報祀高禖。丙午,雨雹。戊申, 以澄州刺史王遵古為翰林直學士,仍敕無與撰述, 入直則奏聞,或霖雨免入直,以遵古年老,且嘗侍講 讀也。庚戌,詔罷瑤光殿工作。甲寅,置全州盤安軍節 度使,治安豐縣。乙卯,封皇子為壽王。閏月甲午,出西 橫門觀稼。秋七月壬寅朔,幸天長觀,建普天大醮,禁 屠宰七日,無奏刑,百司權停決罰。己未,命西上閤門 使劉頗賜參知政事裔宴於行省。戊辰,天壽節,御紫 宸殿受朝。八月庚辰,敕計議官「所進奏帖,可直言利 害,勿用浮辭。」辛巳,以邊事未寧,詔集六品以上官於 尚書省,問攻守之計,凡中外臣僚,不以職位高下,或 有方略材武,或長於調度,各舉三五人以備選用,無 有顧望,不盡所懷。期五日封章以進。議者凡八十四 人,言攻者五,守者四十六,且攻且守者三十三。召對 睿思殿,論難久之。癸未,至自萬寧宮。丙戌,以左丞相 襄為左副元帥,參知政事董師中尚書左丞、左宣徽 使。尚書右丞,戶部尚書楊伯通參知政事,尚書左 丞夾谷衡罷,右丞胥持國致仕。庚寅,參知政事裔罷。 樞密使唐括貢致仕。壬辰,以左副元帥襄為樞密使 兼平章政事。九月辛丑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 賀。壬寅,遣官分詣上京、東京、北京、咸平、臨潢、西京等 路,招募漢軍,不足則簽補之。乙巳,以夏使朝辭,詔答 「許復」保安、蘭州榷場。丁未,以知歸德府事完顏愈為 賀宋生日使。癸丑,以上京留守粘割訛特剌為平章 政事。辛酉,以樞密使兼平章政事襄知大興府事,胥 持國為樞密副使、權參知政事,行省於北京。乙丑,始 置軍器監,掌治戎器,班少府監下設甲方、利器二署 隸焉。丁卯,分遣官於東西北路、河北等路、中都二節 鎮買牛五萬頭。冬十月庚午朔,初設講議所官十員, 共議錢穀,以中都路轉運使孫鐸、戶部侍郎高汝礪 等為之。庚辰,尚書省奏,「高麗國牒報,其王以老疾,令 母弟晫權國事。」壬午,尚書省行推排。丁亥,皇子壽王 薨。壬辰,詔獎諭西南路招討使僕散揆等有功將士。 甲午,大雪。以米千石賜普濟院,令為粥以食貧民。丙 申,以禮部員外郎蒙括仁本為夏國生日使。十一月 甲辰,冬至,有事於南郊。乙巳,以薪貴,敕圍場地內無 禁樵採。壬子,諭尚書省:「猛安謀克既不隸提刑司,宜 令監察御史察其臧否。」庚申,北京留守裔以行省失 職,杖一百、除名。右諫議大夫納蘭昉杖九十,削官二 階,罷之。甲子,諭宰臣曰:「朕居九重,民間難以遍知,宰 相不見賓客,何以得知民間利害?」十二月己巳朔,敕 御史臺糾察諂佞趨走有實跡者。己卯,始鑄承安寶 貨。癸未,遣戶部侍郎上官踰體究西京逃亡,勸率沿 邊軍民耕種。戶部郎中李敬義規措臨潢等路農務。 乙酉,諭宰臣,今後水潦、旱蝗,盜賊竊發,命提刑司預 為規畫。戊子,諭西南路將士。庚寅,豫王永成進馬八 十匹,賜詔獎諭,稱「皇叔豫王」而不名。

三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辛丑,宋、夏遣使來賀。 癸卯,諭有司:「凡館接伴并奉使者,毋以語言相勝,務 存大體。奉使者亦必得其人乃可。」乙卯,詔罷講議所。 丙辰,如城南春水。丁巳,併上京、東京兩路提刑司為 一,提刑使副兼安撫使副。安撫專掌教習武事,毋令 改其本俗。己未,以都南行宮名建春。甲子,至自春水。 乙丑,宋主以祖母喪,遣使告哀。二月己巳朔,幸建春 宮。辛巳,諭宰臣曰:「自今內外官有闕,有才能可任者, 雖資歷未及亦具以聞,雖親故毋有所避。」以武衛軍 都指揮使烏林答天益等為宋弔祭使。甲申,至自建 春宮。丙戌,斜出內附。辛卯,平章政事粘割斡特剌薨。 三月戊戌,以禮部尚書張暐為御史大夫。壬寅,始榷 醋。甲寅,如萬寧宮。丁巳,敕隨處盜賊毋以強為竊,以 多為少,以有為無,嘯聚三十人以上奏聞,違者杖百。 丙寅,高麗王王皓以弟晫權國事,遣使奉表來告。夏 四月戊辰朔,諭有司,「宰相遇雨,可循殿廡出入。」丙申, 諭御史臺曰:「隨朝大小官,雖有才能,率多苟簡,朕甚 惡之,其察舉以聞。」提「刑司所察廉能汙濫官,皆當殿 奏,餘事可轉以聞。」以侍御史孫俁為宣問高麗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