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2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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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燮理陰陽之政,官兼太子賓客,位列公侯都府之 次,告於太廟,而後命之。以王本、李佑、龔斆為春官,杜 斆、趙民望、吳源為夏官,秋冬官未得其人,使兼攝,命 坐講圖像,賜襲衣,若待漏院記。敕曰:「有莘為政,咸有 一德,傅巖在朝,用佐思道。朕命爾四輔,必欲均調四 時,合德人天,卿等慎之!」詔曰:「曩奸臣弄權,百職罔忠, 遂致刑典。邇所授有司,皆出編氓,宜知稼穡艱難,民 生疾苦,舊任未代者,若仍前非,則國有常憲。」復諭王 本等曰:「卿受斯任,民生繫焉,可不重乎!卿等昨為庶 民,今輔朕掌茲二儀,敬事不可有乖。」十月,敕王本等 曰:「是春徂秋,天災疊見,惟秋之暮,天氣尚暄。諭爾齋 沐精勤,爾等奉命盡誠,候及立冬,朔風釀寒,以成末 令。嗚呼!感應如響。古者三公四輔,論道經邦,理陰陽, 順四時,乖戾則曰失職。卿等尚竭忠勤,用佐厥終,申 諭有司,舉士非人者,罰無貸。」是時,朝臣所舉賢能,莫 不徵用。因再諭天下有司,加意詢訪,必求真才。吏部 引見國子監生二十四人,命為府州縣官,面諭之以 撫民事君之道。十二月,敕曰:「朕聞士有五患焉:患同 庶人,不同庶人矣;患無學」,學矣,患不齒於志學者;齒 於志學者矣,患無官;官矣,患不忠;忠矣,患不孝。承敕 郎儀等以生員選入國學,異庶人矣,未及數年,授以 官,出同學者矣。今各言歸,有云省親者,有云家無尊 長將歸祭者,亦斯知孝矣。惟志學忠君,未審何若?若 患不出於志學而忠君,則當思孟軻三鼎五鼎之厚 薄也,民之「享也,無鼎乃微;士之享也,有鼎乃貴。貴有 厚薄,以三五鼎者,則必思志學而忠君矣。」是月,天下 郡縣,所舉聰明正直、孝弟力田,賢良方正、文學才幹 之士八百六十餘人,悉授官。封李新為崇山侯。 十四年正月,故元平章乃兒不花等寇邊,命徐達為 征鹵大將軍,湯和為副將軍,傅友德為右副將軍討 之。命新授官者各舉文學、賢良方正、聰明正直、孝弟 力田及才幹之士,凡五等。命吏部凡郡縣所舉,至諸 科賢才日引至端門廡下,令四輔官、諫院官與論議, 以觀其才能。命諸公侯武臣遣子弟授經國學。詔曰: 「哲士幽潛而關世,天道動忍以增能。士隱耕釣,困羈 旅,高才至智不能伸者,有司以禮敦致,朕將尊顯之。」 命刑部聽兩造之辭,果有罪驗正,以五刑議定入奏。 既奏錄所被旨送四輔官、諫院官、給事中覆覈無疑, 然後覆奏行之。有疑讞四輔官封駁。著為令。二月,以 諫院右司諫石中判祿司、左司副夏守忠公直敢言, 人賜鈔千錠。諭禮部申明《鄉飲酒禮》。更設承宣布政 使司,布政使分兩人,曰左、右。三月,詔曰:「唐、虞三代,刑 措不用。朕夙夜究心,未臻斯效,良繇委任非人,其大 赦天下,與更始。」復置諸道提刑按察司,并定諸道分 司。詔刑部犯流、徒罪者,毋處以荒地,定道里遠近,居 之生聚之處,以全其生。敕內外倉庫司局官,各舉賢 良方正、文學才幹之士一人。敕致仕刑部尚書李敬、 禮部侍郎劉崧曰:「古賢能之士,人君不忍其去以益 國也。朕用非人,賢才避位,卿忍去?朕特召爾敬為國 子祭酒,崧為司業,其來毋稽。」乙亥,月食。賜宋國公馮 勝。命節制河南,息民練士,佐大將軍北征。敕刑部官 吏受賂者,必求通賂之人,併罪之,家徙邊。命郡縣訪 求明經老儒士為儒學訓導。敕致仕四輔官龔斆曰: 「曩官卿四輔,卿乃告老。今司業缺員,為朕一來,坐以 教道,無奔趨筋力之勞,而有成就後學之美,亦儒者 素志也。」四月,改建國子學於雞鳴山下。諭祭酒李敬 曰:「劉向《說苑》,多載前言往行,朕時觀省,深有勸戒。律 令,國家法制,參酌古今,可遠刑辟。宜令諸生相兼讀 講。」大將軍徐達等北征,克之。上謂刑部臣曰:「惡名人 所恥,仕者孰不欲保爵祿,彰善譽?或差或誤,雖悔無 及。自今犯者宥罪復職,榜過門端,改則除之。」五月,五 溪蠻作亂,賜江夏侯周德興手書曰:「忠武之臣,盡其 筋力,禦災捍患,身終乃已。朕史書見之,常歎羨焉。溪 蠻為盜,方命壯帥,卿時侍傍,即願請征,朕不覺興歎, 豈謂古有今無。朕憫卿年邁,卿必固請。凱旋之日,賜 田一莊,以為世祿。嗚呼!勤忠不怠,非卿者誰?」六月,賜 國子生布帛各一匹。時於諸生中選才學優等聰明 俊偉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極群書,講道德經濟 之學,以期大用,曰老秀才。累有羅綺襲衣、巾靴之賜。 九月,元遺孽把匝刺瓦爾密據雲南,未服。命潁川侯 傅友德為征南將軍,永昌侯藍玉為左副將軍,西平 侯沐英為右副將軍,率軍士三十餘萬往征。師行,上 餞諸將龍江。命徐達鎮北平。建滁陽王廟滁州。敕刑 部曰:「唐虞之世,罪疑唯輕;四凶之誅,止於流竄。有司 既不能宣明教化,使民無犯,及小過或加苛刻,朕甚 憫焉。自今十惡真犯決如律,餘皆減死論。」上謂四輔 官王本曰:「天於君猶父於子,有警敢不懼?朕與卿等 皆當謹慎無違。」周德興征五溪蠻,蠻人皆散走。復命 討諸洞長官之作亂者。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命法 司論囚奏聞,從翰林院給事中及春坊正字、司直郎 會議,平允然後覆奏論決。詔曰:「朕思創業之初,勞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