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4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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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率多從黑,是又自然合應,元同漢始。且秦并天 下,革剏法度,漢仍其制,少所變易,猶仰推五運,竟踵 隆姬,而況劉、石、苻、燕,世業促褊,綱「紀弗立。魏接其弊, 自有彝典,豈可異漢之承木,捨晉而為土邪!夫皇統 崇極,承運至重,必當推協天緒,考審正次,不可雜以 僣竊,參之彊狡。神元既晉武同世,桓、穆與懷愍接時, 晉室之淪,平文始大,廟號太祖,抑亦有由。紹晉定德, 孰曰不可?而欲次茲偽僣,豈非惑乎!臣所以慺慺惜 之,唯垂察納。」詔令群官議之。十五年正月,侍中、司空、 長樂王穆亮,侍中、尚書左僕射、平原王陸叡,侍中、吏 部尚書、中山王王元孫,侍中、尚書、駙馬都尉、南平王 馮誕,散騎常侍、都曹尚書、新秦侯游明根,散騎常侍、 南部令鄧侍祖,祕書中散李愷,尚書左丞郭祚,右丞 霸城子衛慶,中書侍郎封琳,中書郎泰昌子崔挺,中 書侍郎賈元壽等言:「臣等受敕共議,中書監高閭、祕 書丞李彪等二人所議,皇魏行次,尚書高閭以石承 晉,為水德,以燕承石,為木德,以秦承燕,為火德,大魏 次秦,為土德,皆以地據中夏,以為得統之徵。皇魏建 號,事接秦末,晉既滅亡,天命在我,故因中原有寄,即 而承之。彪等據神元皇帝與晉武並時,桓、穆二帝,仍 脩舊好。始自平文,逮於太祖,抗衡秦、趙,終平慕容。晉 祚終於秦方,大魏興於雲、朔。據漢棄秦承周之義,以 皇魏承晉為水德。」二家之論,大略如此。臣等謹共參 論,伏惟皇魏世王元朔,下迄魏、晉、趙、秦、二燕,雖地據 中華,德祚微淺,並獲推敘,於理未愜。又國家積德脩 長,道光萬載,彪等職主東觀,詳究圖史,所據之理,其 致難奪。今欲從彪等所議,宜承晉為《水德》。詔曰:「越近 承遠,情所未安。然考次推時,頗亦難繼。朝賢所議,豈 朕能有違奪?便可依為《水德》。」《祖申》,《臘辰》。

北周

周以「木德王。」

按《隋書崔仲方傳》:「高祖受禪,仲方與高熲議正朔服 色事,仲方曰:晉為金行,後魏為水,周為木。」

文帝開皇元年詔以火德王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元年二月,即皇帝位。六月癸 未,詔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為火色。其 郊及社廟衣服冕之儀,如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 上赤,戎服以黃。」按《禮儀志》:「高祖即位,將改周制,詔 曰:三代所尚,眾論多端。朕初受天命,赤雀來儀。兼姬 周已還,於茲六代,三正迴復,五德相生,總以言之,並 宜火色。垂衣已降,損益可知。尚色雖殊,常兼前代。其 郊丘廟社,可依袞冕之儀。朝會衣裳,宜盡用赤。昔丹 烏木運,姬有大白之旗;黃星土德,曹乘黑首之馬。在 祀與戎,其尚恆異。今之戎服,皆可尚黃,在外常所著 者,通用雜色。祭祀之服,須合禮經。宜集通儒,更可詳 議。」按《崔仲方傳》,「高祖受禪,仲方與高熲」議正朔服 色事。仲方曰:「晉為金行,後魏為水,周為木。皇家以火 承木,得天之統。又聖躬載誕之初,有赤光之瑞,車服 旗牲,並宜用赤。」上從之。

高祖走以土德王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隋義寧二年 五月,恭帝傳位於唐,唐王即皇帝位。推五運為土德, 色尚黃。」

後梁

梁以《金德王》。

按《宋史律曆志》:「自唐室下衰,土德隤圯,朱梁氏強稱 金統。」

後唐

莊宗仍唐舊。以《土德王》。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按《宋史律曆志》,莊宗 中興唐祚,重新土運。

後晉

晉以「《金德》王。」

按:《宋史律曆志》:「五運相承,晉以金。」

按《冊府元龜》:「同光纘服,再承絕緒,晉承唐後,是為金 德。」

後漢

漢以水德王。

按:《宋史律曆志》:「漢以水。」

按《冊府元龜》,「漢氏承晉,實當水行。」

後周

太祖廣順元年定以木德王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按《宋史律曆志》,「周以 木」

按《冊府元龜》,周太祖廣順元年,司天上言,「歷代帝王 以五運相承,前朝紹承水德。今國家建號周朝,合以 木德代水。准經法,國以歲暮為臘。今曆日所行,合以 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丁未為臘。」從之。

臣欽。若等曰:「晉承後唐,漢承晉」,本文不載「承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