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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振者,李斯之故也。」悲夫!

《秦論下》

或謂袞曰:「子言秦亡與存,秦之計明矣。吾聞國之興 亡,乃有天命。設使李不失其計,秦果不亡乎?」袞曰:「吾 雖不言天,其寔天之道!子雖稱天以問我,而未識天 之說。夫所謂天者,平無私也。故曰:『皇天無親,唯德是 輔』。君人者有德,天則贊而興之;無德,則革而亡之。興 亡之命在乎天,而所以興亡在乎人也。《商書》曰:『夏王 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不保,監於萬方,啟迪有命, 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此言桀不能常有德,不敬神明, 不恤下民,天下不安桀之所為,乃廣視萬邦有堪天 命者,則開而導之,以湯有純一之德,求使代桀為天 地神祇之主也。故曰:「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 二世無德,為所以亡之道,天是以革「而亡之。使扶蘇 果立,則固有德,為所以興之道,天必贊而興之矣,不 當奪嬴與劉,代夏以商也。」或曰:「李斯之失,當責其不 任職,雖曰不忠不智也。子加以亡秦之諡,不亦重乎?」 袞曰:「吾豈欲加諸斯也?蓋聖人之道不得易焉。昔鄭 公子殺靈公也,謀於子家。子家權不足以禦亂,懼譖 而從之。《春秋》以首惡」,故《書》曰「鄭公子歸弒其君夷。」斯 其類也。子欲易聖人之道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