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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朝會,以疾患未痊,故改元。」

泰豫元年四月後廢帝即位改明年為元徽元年共五年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泰豫元年「四月庚子,即皇帝位。 元徽元年春正月戊寅,改元,大赦。」

後廢帝元徽五年七月順帝即位改為昇明元年共三年

按:《宋書順帝本紀》:「元徽五年七月壬辰,即皇帝位。昇 明元年改元,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二等。」

按《南史宋順帝本紀》,昇明元年:「秋七月壬辰,皇帝即 位,大赦,改元徽五年為昇明元年。」

南齊

高帝受宋禪即皇帝位改宋昇明三年為建元元年共四年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建元元年夏四月甲午,上即皇 帝位於南郊,設壇柴燎告天,禮畢,大駕還宮,臨太極 前殿。詔曰:『五德更紹,帝跡所以代昌;三正迭隆,王度 所以改耀。世有質文,時或因革。其資元膺曆,經道振 民,固以異術同揆,殊流共貫者矣。朕以寡昧,屬值艱 季,推肆勤之誠,藉樂治之數,賢能悉心,士民致力,用 獲拯溺龕暴,一匡天下,業未參古,功殆侔昔。宋氏以 陵夷有徵,曆數攸及,思弘樂推,永鑒崇替,爰集天祿 于朕躬。惟志菲薄,辭弗獲昭,遂欽崇天人,式由景命, 祗月正于文祖,升禋鬯于上帝。猥以寡德,光宅四海, 纂革代之蹤,託王公之上,若涉淵水,罔知所濟。寶祚 初啟,洪慶惟新,思俾利澤,宣被億兆』」,可大赦天下,改 昇明三年為「建元元年。」賜人爵二級,文武進位二等。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逋租宿債勿復收。 有犯鄉論清議,贓汙淫盜,一皆盪滌,洗除先注,與之 更始。長徙敕繫之囚,特皆原遣。亡官失爵,禁錮奪勞, 一依舊典。

建元四年三月,武帝即位,改明年為永明元年。共十一年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建元四年「三月壬戌,上即位。永 明元年春正月辛亥,大赦,改元。」

武帝永明十一年鬱林王即位改明年為隆昌元年一年

按,《南齊書鬱林王本紀》,「永明十一年即位,隆昌元年 春正月丁未,改元,大赦。」

鬱林王隆昌元年海陵王即位改為延興元年

按《南齊書海陵王本紀》,「隆昌元年,鬱林王廢,尚書令 西昌侯鸞議立昭文為帝。延興元年秋七月丁酉,即 皇帝位。詔曰:『太祖高皇帝英謀光大,受命作齊;世祖 武皇帝宏猷冠世,繼暉下武;世宗文皇帝清明懿鑠, 四海宅心,並德漏下泉,功昭上象,聲教所覃,無思不 洽。洪基式固,景祚方融,而天步多阻,運鍾否剝,嗣君 昏忍,暴戾滋多,棄侮天經,悖滅人紀,朝野重足,遐邇 側視,民怨神恫,宗祧如綴。賴忠謨肅舉,霄漢廓清,俾 三后之業,絕而更紐;七百之慶,危而復安。猥以沖人, 入纂乾緒,載懷馭朽,若墜諸淵,思與黎元,共綏戩福』。」 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

海陵王延興元年冬十月明帝即位改為建武元年共四年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太后令廢海陵王以上入纂。建 武元年冬十月癸亥,即皇帝位。詔曰:「皇齊受終建極, 握鏡臨宸,神武重輝,欽明懿鑠,七百攸長,磐石斯固。 而王度中蹇,天階薦阻,嗣命多違,蕃舋孔棘,宏圖景 曆,將墜諸淵。宣德皇后遠鑒崇替,憲章舊典,疇咨台 揆,允定靈策,用集寶命,于予一人。猥以虛薄,纘承大 業,仰繫鴻丕,顧臨兆民。永懷先構,若履春冰,寅憂夕 惕,罔識攸濟。思與萬國,播此惟新。大赦天下,改元,宿 衛身普轉一階,其餘文武賜位二等。逋租宿責,換負 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悉原除。劫賊餘口在臺府者, 可悉原放。負舋流徙,並還本鄉。」

明帝建武五年改為永泰元年一年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永泰元年夏四月甲寅,改元赦, 三署囚繫,原除各有差,文武賜位二等。」

永泰元年七月東昏侯即位改明年為永元元年共三年

按,《南齊書東昏侯本紀》,「永泰元年七月己酉即位。永 元元年春正月戊寅,大赦,改元。」

東昏侯永元三年三月和帝即位改為中興元年共二年

按《南齊書和帝本紀》:中興元年「春三月乙巳,即皇帝 位,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 穀人五斛。」即永元三年也。

武帝受齊禪即皇帝位改齊中興二年為天監元年共十八年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元年夏四月丙寅,高祖即皇 帝位于南郊,設壇柴燎,告類于天。禮畢,臨太極前殿, 詔曰:「五精遞襲,皇王所以受命;四海樂推,殷周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