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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明帝本紀》: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郟 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於是改年,改摩 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 賦。」

青龍五年改為景初元年共三年

按《魏志明帝本紀》: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 黃龍見。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 為正。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 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旂,朝會建大白之旂。 改《太和歷》曰《景初歷》。」

景初三年春正月齊王即位改明年為正始元年共九年

按《魏志齊王本紀》,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立為皇太 子,是日即皇帝位。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 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雖違先 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 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 月為後十二月。

齊王正始十年改為嘉平元年共六年

按:《魏志齊王本紀》,嘉平元年:「夏四月乙丑,改年。」

嘉平六年冬十月高貴鄉公即位改為正元元年共二年

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正始五年,封郯縣高貴鄉公。 齊王廢,公卿議迎立公,十月己丑,即皇帝位,大赦,改 元正元。」

按《冊府元龜》,高貴鄉公以嘉平六年九月,司馬景王 廢齊王,十月己丑即位,詔曰:「昔三祖神武聖德,應天 受祚,齊王嗣位,肆行非度,顛覆厥德。皇太后深惟社 稷之重,延納宰輔之謀,用替厥位,集大命于予一人, 以眇眇之身,託于王公之上。夙夜祗畏,懼不能嗣守 祖宗之大訓,恢中興之洪業,戰戰兢兢,如臨于谷。今」 群公卿士,股肱之輔,四方征鎮,宣力之佐,皆積德累 功,忠勤帝室,庶憑先祖先父有德之臣,左右小子,用 保乂皇家,俾朕蒙暗,垂拱而治。蓋聞人君之道,德學 侔天地,潤澤施四海,先之以慈愛,示之以好惡,然後 教化行于上,兆民聽于下。朕雖不德,昧于大道,思與 宇內,其臻致慶。《書》不云乎:「安民則惠,黎民懷之。」大赦, 改元正元。

高貴鄉公正元三年以甘露降改為甘露元年共五年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甘露元年五月鄴及上谷並言甘露降夏六月丙午改元為甘露

甘露五年六月陳留王即位改為景元元年共四年摟魏志陳留王本紀甘露二年封安次縣常道鄉公高貴鄉公卒公卿議迎立公六月甲寅即皇帝位於

太極前殿大赦,改年《景元》。

陳留王景元五年改為咸熙元年共二年

按:《魏志陳留王本紀》:「咸熙元年夏五月甲戌,改年。」

武帝受魏禪即皇帝位改魏咸熙二年為泰始元年共十年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受禪,即洛 陽宮,幸太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 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 熙諸夏。至於皇考文王,叡哲光遠,久協靈祗,應天順 時,受茲明命,仁濟於宇宙,功格於上下。肆魏氏弘鑒 於古訓,儀型於唐虞,疇咨群后,爰輯大命於朕身。予 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惟朕寡德,負荷洪烈,託於 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 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 王,光隆我大業,思與萬國共饗休祚』。」於是大赦,改元。 賜天下爵,人五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 復天下租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除 舊嫌,解禁錮。亡官失爵者悉復之。

泰始十一年。改為「咸寧元年。」共五年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元年春正月戊午朔,改元。」

咸寧六年改為太康元年共十年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元年三月壬申,王濬以舟師 至於建鄴之石頭。孫皓大懼,面縛輿櫬,降於軍門。濬 杖節解縛,焚櫬送於京都,收其圖籍,克州四,郡四十 三,縣三百一十三,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 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其牧守已下,皆因吳 所置,除其苛政,示之簡易,吳人大悅。乙酉,大赦,改元。」 大酺五日,恤孤老困窮。

太康十一年改為太熙元年止四月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熙元年春正月辛酉朔,改元。」

太熙元年四月惠帝即位改為永熙元年一年

按:《晉書惠帝本紀》:「太熙元年四月己酉,即皇帝位,大 赦,改為永熙。」

惠帝永熙二年春正月詔改元為永平三月又改為元康元年共九年

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臨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