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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位者再,南面讓天子位者三。夫許由一讓,而陛下 五以天下讓,過許由四矣。

按《漢書文帝本紀》:「元年三月詔曰:『方春和時,草木群 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 或阽於死亡而莫之省憂,為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 以振貸之』。」又曰:「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 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 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 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已上 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賜 帛,人一匹,絮三斤。賜物及當稟鬻米者,長吏閱視,丞 若尉致不滿九十,嗇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 不稱者督之。按《景帝本紀》,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 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 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 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 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此皆上世之所不及, 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 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為孝文 皇帝廟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 於萬世,永永無窮。」按《刑法志》:「孝文即位,躬修元默, 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 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 下,告訐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 濅息,風流篤厚,禁罔疏闊。」選張釋之為廷尉,罪疑者 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即 位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繫長 安。淳于公無男,有五女,當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 生男,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悲泣,迺隨其 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 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後 欲改過自新,其道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 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遂下令曰: 「制詔御史: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 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姦不止,其 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故夫 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弟君子,民之父母』。今 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 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 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 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 具為令。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言:「肉刑所以禁 姦,所由來者久矣。陛下下明詔,憐萬民之一,有過被 刑者終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於 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謹議請定律。按《東方朔傳》, 武帝時,天下侈靡趍末,百姓多離農畝。上從容問朔: 「『吾欲化民,豈有道乎』?朔對曰:『孝文皇帝貴為天子,富 有四海,身衣弋綈,足履革舄,以韋帶劎,莞蒲為席,兵 木無刃,衣縕無文,集上書囊以為殿帷,以道德為麗, 以仁義為準。於是天下望風成俗,昭然化之』。」按《賈 捐之傳》,捐之曰:「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斷 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里馬 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三 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里費, 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毋求來獻。」當此之 時,逸游之樂絕,奇麗之路塞,鄭、衛之倡微。夫後宮盛 色則賢者隱處,佞人用事則諍臣杜口,而文帝不行。 故諡為孝文,廟稱太宗。

景帝

按《漢書梁孝王傳》:「孝王二十五年來朝,上未置太子, 與孝王宴飲,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王辭謝, 雖知非至言,然心內喜。太后亦然。二十九年,孝王入 朝,景帝使使持乘與駟,迎梁王於闕下。既朝,上疏因 留。以太后故,入則侍帝同輦,出則同車遊獵上林中。 梁之侍中郎、謁者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門』。」與漢宦官 亡異。按《刑法志》:「後元三年下詔曰:高年老長,人所 尊敬也;鰥寡不屬逮者,人所哀憐也。其著令:年八十 以上,八歲以下,及孕者未乳,師朱儒當鞠繫者頌繫 之。」師古曰頌讀曰容寬容之不桎梏

武帝

按桓譚《新論》:「武帝才質英妙,有崇文廣業之規,故即 位而開發大志,考合古今,獲前聖代事跡,改正朔制 度,招選俊傑,奮揚威怒,武藝四加,所征者服,興起六 藝,廣進儒術。至開闢以來,漢家最為盛圖,故顯為世 宗。可謂卓爾絕世之主。」

昭帝

按《漢書昭帝本紀贊》:「昔周成以孺子繼統,而有管、蔡 四國流言之變。孝昭幼年即位,亦有燕、蓋、上官逆亂 之謀。成王不疑周公,孝昭委任霍光,各因其時以成 名。大矣哉!承孝武奢侈餘敝師旅之後,海內虛耗,戶 口減半,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於民休息。至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