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9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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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齊中興元年十二月,高祖封建安 郡公,下令曰:「朱爵之捷,逆徒送死者,特許家人殯葬。 若無親屬,或有貧苦,二縣長尉即為埋掩。」建康城內, 不達天命,自取淪滅。亦同此科。天監元年夏四月 景寅,高祖即皇帝位,詔曰:「宋氏以來,並恣淫侈,傾宮 之富,遂盈數千,推算五都,愁窮四海,並嬰羅冤橫,拘 逼」不一。撫絃命管,良家不被蠲織,至繡房幽厄,猶見 役,敝國傷和,莫斯為甚。凡後宮樂府,西解暴室,諸如 此例,一皆放遣。若衰老不能自存,官給稟食。六年 正月己卯,詔曰:「夫有天下者,義非為己。凶荒疾癘,兵 革水火,有一於此,責歸元首。今祝史請禱,繼諸不善, 以朕身當之,永使災害,不及萬姓,俾茲下民,稍蒙寧 息,不得為朕祈福,以增其過。特班遠邇,咸令遵奉。」 十一年春正月壬辰,詔曰:「夫刑法悼耄,罪不收孥,《禮》 著明文,史彰前事。蓋所以申其哀矜,故罰有弗及。近 代相因,厥網彌峻,髫年華髮,同坐入愆。雖懲惡勸善, 宜窮其制,而老幼流離,良亦可愍。自今逋讁之家,及 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四月戊午,詔曰:「去 歲《胊山》,大殲醜類,宜為京觀,用旌武功。但伐罪弔民, 皇王盛軌,掩骼埋胔,仁者用心,其下青州,悉使收藏。」 十二年二月景寅,詔曰:「掩骼埋胔,義重《周經》,槥櫝 有加,事美《漢策》。朕向隅載懷,每勤造次,收藏之命,亟 下哀矜。而㝢縣遙深,遵奉未洽,髐然路隅,往往而有。 言愍沉枯,彌勞傷惻。可明下遠近,各巡境界,若委骸 不葬,或蒢衣莫改,即就收斂,量給棺具。庶夜哭之魂 斯慰,霑霜之骨可歸。」十六年春正月辛未,輿駕親 祀南郊。詔「民有產子,即依格優蠲。孤老鰥寡不能自 存者,咸加賑卹。」十七年八月壬寅,詔以兵騶奴婢, 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免為平民。普通二年春 正月辛巳,輿駕親祀南郊。詔曰:「春司御氣,虔恭報祀, 陶匏克誠,蒼璧禮備。思隨乾覆,布茲亭育。凡民有單 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咸加收養,贍給衣食,每 令周足,以終其身。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 髮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尤窮之家,勿收租賦。」 四年春正月辛卯,輿駕親祀南郊,大赦天下,應諸窮 疾,咸加賑卹。大同七年十一月丙子,詔停在所役 使女子。十年四月乙卯,詔鰥寡孤獨尤貧者,贍卹 各有差。高祖生知淳孝,年六歲,獻皇太后崩,水漿 不入口三日,哭泣哀苦,有過成人,內外親黨,咸加敬 異。及丁文皇帝憂,時為齊隨王諮議。隨府在荊鎮,髣 髴奉聞,便投劾星馳,不復寢食,倍道就路,憤風驚浪, 不暫停止。高祖形容本壯,及還至京都,銷毀骨立,親 表士友,不復識焉。望宅奉諱,氣絕久之。每哭輒歐血 數升。服內不復嘗米,惟資大麥,日止二溢。拜掃山陵, 涕淚所灑,松草變色。及居帝位,即於鐘山造大愛敬 寺,青溪邊造智度寺。又於臺內立至敬等殿,又立七 廟堂,月中再過,設淨饌。每至展拜,恆涕泗滂沲,哀動 左右。帝勤於政務,孜孜無怠,每至冬月四更竟,即敕 把燭看事,執筆觸寒,手為皴裂,糾姦擿伏,洞盡物情。 常哀矜涕泣,然後可奏。日止一食,膳無鮮腴,惟豆羹 糲食而已。庶事繁擁,日儻移中,便嗽口以過。身衣布 衣,木綿皁帳,一冠三載,一被二年。常克儉於身,凡皆 此類。五十外便斷房室。《後宮職司》,貴妃以下六宮,褘 褕三翟之外,皆衣不曳地,傍無錦綺。不飲酒,不聽音 聲,非宗廟祭祀大會饗宴及諸法事,未嘗作樂。性方 正,雖居小殿暗室,恆理衣冠,小坐押。盛夏暑月,未 嘗褰袒,不正容止,不與人相見,雖覿內豎小臣,亦如 遇大賓也。歷觀古昔人君,恭儉莊敬,藝能博學,罕或 有焉。按《本紀》贊,「齊季告終,君臨昏虐,天棄神怒,眾 叛親離。高祖英武睿哲,義起樊鄧,仗旗建號,濡足救 焚。總蒼兕之師,翼龍豹之陣,雲驤雷駭,翦暴夷凶,萬 邦樂推,三靈改卜。於是御鳳曆,握龍圖,闢」四門,弘招 賢之路;納十亂,引諒直之規。興文學,修郊祀,治五禮, 定六律,四聰既達,萬機斯理。治定功成,遠安邇肅。加 以天祥地瑞,無絕歲時。征賦所及之鄉,文軌傍通之 地,南超萬里,西拓五千,其中瓌財重寶,千夫百族,莫 不充牣王府,蹶角闕庭。三四十年,斯為盛矣。自魏晉 以降,未或有焉。按《范雲傳》,高祖納齊東昏余妃,頗 妨政事,雲嘗以為言,未之納也。後與王茂同入臥內, 雲又諫曰:「昔漢祖居山東,貪財好色。及入關定秦,財 帛無所取,婦女無所幸,范增以為其智大故也。今明 公始定天下,海內想望風聲,奈何襲昏亂之蹤,以女 德為累?」王茂因起拜曰:「范雲言是,公必以天下為念, 無宜留惜。」高祖默然。雲便疏令以余氏賚茂,高祖賢 其意而許之。明日,賜雲、茂錢各百萬。天監元年,高祖 受禪,柴燎於南郊,雲以侍中參乘。禮畢,高祖升輦,謂 雲曰:「朕之今日,所謂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雲對曰: 「亦願陛下日慎一日。」高祖善之。

簡文帝

按《梁書簡文帝本紀》:「太宗幼而敏睿,識悟過人。既長, 器宇寬弘,未嘗見慍喜。自年十一,便能親庶務,歷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