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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發視御容,左右皆感絕。將斂,復召侍臣觀入梓宮 物,親舉一玉絃曰:「此太后常所御也。」又慟幾欲仆。禹 玉為挽辭云:「誰知老臣淚,曾及見珠襦。」又云:「朱絃湘 水急,玉碗漢陵深。」皆紀實也。

按《清波雜志》:「元豐六年冬祀,中書舍人朱服導駕,既 進輦,忘設扆褥,遽取未至。上覺之,乃指顧問他事,少 選得至,乃登輦,以故官吏無被罪者。又一日,群臣方 奏事垂拱殿,見御衣有蟲,自襟沿至御巾,上既拂之 至地,視之乃行蟲,其蟲善入人耳。上亟曰:『此飛蟲也』。」 蓋慮沿及暬侍者聖德寬大如此。 按可談,元豐間先公為右史,神考遣使治楚州新河, 面戒之曰:「東南不慣興大役,卿且為朕憂惜兵民。」大 哉王言,簡而有體。

按《談苑》:「神宗初享之際,雪寒特甚,上秉圭露腕,侍祠 諸臣襄手執笏,見上恭虔,皆恐惕宣袖。」

按《甲申雜記》:曾彥和旼云:「神宗嘗手詔云:『求於所不 產,取於所非時,不可也』。」余贊曰:「德音之謂歟。」 陳刑 部縝云:「荊公作相時,嘗欲作當十錢。神宗曰:『刑獄自 此滋張矣』。遂已。」《時政記》載之。

哲宗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 珪乞早建儲,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甲 午朔,皇太后垂簾于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 從學穎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為帝祈福。」因出以 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為皇太 子。

按《甲申雜記》:「吳沖卿孫犯大戮,法當族,上止令貶湖 浙間,又俾諸子隨其父所在。方按上議法,上屢涕下。」 仁聖之度,真類祖宗。

按《道山清話》:周穜言:「垂簾時,一日,執政因理會事,太 皇太后命一黃門於內中取案上文字來。黃門倉卒 取,至誤觸上愨頭墜地。時上未著巾也,但見新剃頭 撮數小角兒,黃門者震懼,幾不能立。旁有黃門取愨 頭以進,上凝然端坐,亦不怒,亦不問。既退,押班具其 事取旨。上曰:『只是錯』。太后命押班,只是就本班量行」 遣。

按《老學菴筆記》,禁中有「哲宗皇帝宸翰」四大字曰:「罰 弗及嗣」,更無他語。此必紹聖、元符間有欲害元祐黨 人子孫者,故帝書此言祖宗盛德如此。故老言:大臣 嘗從容請幸金明池,哲廟曰:祖宗幸西池必宴射,朕 不能射,不敢出。又木工楊琪作龍舟,極奇麗,或請登 之,哲廟又曰:祖宗未嘗登龍舟,但臨水殿略觀足矣。 後勉一幸《金明》。所謂「龍舟」非獨不登亦終不觀也。

徽宗

按:《揮麈前錄》:明清家有徐東湖所記太上皇帝聖語, 其略曰:「大宗正行司將至行在,南班宗子所居當作 屋百間。」上曰:「修營舍宇,固非今所急,然事有不得已 者,故《春秋》於此事,得其時制則不書,不書者,聖人之 所許也。」近時營造之制一下,百姓輒受弊,蓋緣州縣 便行科配矣。又嘗語宰臣等曰:「為法不可過有輕重, 惟是可以必行,則人不敢犯,太重則決不能行,太輕 則不足禁姦。朕嘗語徐俯,異時宮中有所禁,初令之 曰:『必行軍法,而犯者不止』。朕深推其理,但以常法處 之,後更無犯者。乃知立法貴在中制,所以決可行也。」 按《揮麈後錄》:政和四年戊寅,御筆取會到入內內侍 省所轄苑東門藥庫,見置庫在皇城「內北隅拱宸門 東,所藏鴆鳥、蛇頭、葫蔓藤、鉤吻草、毒汗之類,品數尚 多,皆屬川廣所貢典掌官吏三十餘人,契勘元無支 遣,顯屬虛設。蓋自五季亂離,紀綱頹靡,多用此物以 勦不臣者。沿襲至本朝,自藝祖以來,好生之德,洽于 人心,若干憲綱,莫不明寘典刑,誅殛市朝,何嘗用此? 自今可悉罷貢額,並行停進,仍廢此庫放散官吏,比 附安排。應毒藥并盛貯器皿,並交付軍器所,仰於新 城門外曠闊迥野處焚棄,其灰燼於官地埋瘞,分明 封堠摽識,無使人畜近犯,疾速措置施行。仰見祐陵 仁厚之心,德及豚魚,敬錄于編,以昭無極。」 靖康元 年正月戊辰,金人犯濬州,徽考微服出通津門,御小 舟,將次雍丘,命宦者鄧善詢召縣令至津亭計事,善 詢以他事召之,令前驅至近岸,善詢從稠人中躍出, 呼令下馬,厲聲斥之,令曰:「某出宰畿邑,宜示威望,安 有臨民而行者乎?」善詢曰:「太上皇帝幸亳社,聊此駐 蹕。」令大驚,捨車疾趨舟前,山呼拜伏,自劾其罪。徽宗 笑曰:「中官與卿戲耳。」遂召入舟中。是夕阻淺,船不得 進。徽宗患之,夜出堤上,御駿騾,名鵓鴿青,望雎陽而 奔,聞雞啼。濱河有小市,民皆酣寢,獨一老姥家張燈, 竹扉半掩,上排戶而入,嫗問上姓氏,曰:「姓趙,居東京, 已致仕,舉長子自代。」衛士皆笑。上徐顧,衛士亦笑。嫗 進酒,上起受嫗酒,復傳爵與衛士。嫗延上至臥內,擁 爐,又爇勞薪,與上釋襪烘趾。久之,上語衛士,令記嫗 家地名。及龍舟還京,嫗沒,乃以白金賜其諸孫。 按《玉照新志》:宣和元年十一月乙未,知溫州蘇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