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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極刑,家屬當罷不錄。上曰:『士勤苦學問,始登一第, 棄之可惜。朕記皇祖時,一進士以極刑家當罷,念其 成材之難,特命吏部錄用,此故事也。其以懋為州判 官』。 八年,敕三法司言:『朕體上帝好生之心,惟刑是 恤。今爾等覆詳天下重獄,而犯者遠在千萬里外,需 奏當即決,亦何能無冤抑者乎?人命至重,死不復生。 其遣廉能官分詣所在,同三司、巡按御史及府州縣 官公同詳審。若情犯深重無冤者,聽從處決。如情可 矜疑及審異不服者,具奏遣官審錄』。」自此始。 又諭: 「古孟夏斷薄刑,出輕繫;仲夏挺重囚,益其食,所以順 時令而重民命也。我祖宗時,遇隆寒盛暑,命法司審 囚繫。卿等皆先代舊臣,親所聞見。今嚮暑,宜量情罪 區別。」 又諭:「朕夜來觀《周書立政篇》有云:『式敬爾繇 獄,以長我王國』。此深有意味。蓋能敬慎用刑,不致枉 濫,則仁恩浹洽,足以培固國本,福祚靈長。」

英宗

按名山藏《典謨記》:天順元年十一月,上曰:「山東連年 災傷,民甚艱難,雖已遣賑,朕尚念之。吏部其就于本 布政司推選廉能官一員,專行撫恤。」吏部舉右布政 王宇,遂以命之。命左僉都御史王儉賑貧于徐州,陛 辭,上曰:「徐南北要衝,民艱,朕惻然,設心賑濟,毋恤庾 倉。」 二年九月,上謂李賢曰:「朕朝罷膳後,閱章奏易 決者下有司,可議者送先生參詳。」當乃出。左右乃曰: 「陛下自勞,非養生道。」又曰:「內閣可無送。」朕荷天下之 重,五更二鼓起,齋潔拜天畢,省奏章。既剖決謁奉,先 出視朝,不爽于時。度退朝,召問大臣商略機務,于文 華復省奏章。省訖還宮,至申,又如之。暇則聽內政,暮 乃休。母后所旦朝有命,則間一日。隆冬「盛暑則五日。」 左右亦曰:「陛下自勞,非養生。」道賢對曰:「陛下孝敬精 勤,古賢君何以加此?願持毋衰。」上曰:「朕之行此,亦有 何勞?便于安逸,怠荒至矣。」 五年六月,命花木、鳥獸、 梨板及追馬清匠、刷卷、採薪之役悉停罷。蓋所罷皆 民最苦,而採薪之役歲省可三十餘萬。 十一月,上 曰:「朕五鼓拜天,雖足疾不廢。」拜畢,閱章奏,亦拜于八 廟。出則視朝,退朝母后畢,復視政。既罷,進膳飲食,未 嘗揀擇,衣服亦隨宜。雖衣布,天子也。

按《春明夢餘錄》:天順三年諭: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復 生,自天順三年為始,每至霜降後,但有應決重囚,三 法司奏請會多官從實審錄,庶不冤枉,永為定例。 按《孤樹褎談》:英宗嘗論景泰不與大臣接言,賢曰:「自 古明君未嘗一日不與大臣商確治道,所以天下常 安。先儒謂對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 于君德方有益。」又言:「朕自復位以來,未嘗一日忘在 南城時,每以此戒左右。」賢曰:「安樂不忘患難,古昔聖 賢之君存心正如此。」又以戒左右最善。又善飲食隨 分,曾不揀擇,衣服亦隨宜,雖著布衣,人不以為非天 子也。賢曰:「如此節儉,天下自然富庶。前代如漢文帝、 唐太宗、宋仁宗皆節儉,是以當時海內」富庶,非其餘 可及。

憲宗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二年十月,監察御史以反賊 劉通疏屬,并傅錄財產解奏。上曰:『族誅非聖世法,其 亟發寧家財產還之』。」 二十年正月乙巳,英宗睿皇 帝忌晨,上祭奉先殿,遣祭于裕陵。退朝,顧左右曰:「先 皇奄棄天下,忽二十年,今晨行禮,追念罔極,感傷于 懷,潸然淚下,不能自已。」

按《窺天外乘》,孝宗敬皇帝親萬機,任賢臣,天下熙熙。 庶乎無德可名,無機可運者歟!

按《郊外農談》:鳳翔之麟遊有虎臣者,慷慨有氣節,成 化末,貢入太學。適聞萬歲山架棕棚以備登眺,臣上 疏極諫,憲廟奇之,祭酒費誾不知也,懼其賈禍。會六 堂鳴鼓聲罪,以鋃鐺鎖之。俄官校至,宣臣至左順門, 中官傳旨勞之曰:「爾言是也,棕棚拆卸矣。」命吏部予 七品官。誾聞而大慚。臣知雲南鶚嘉縣事,卒于官。

孝宗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辛巳,憲宗 喪百日矣。先是上服喪二十七日,禮官請易服如制 入朝,上素服如故,群臣服吉者皆趨出。至是百日又 如之。進士潘府請行三年喪,下輔臣詳議,禮部侍郎 倪岳定《儀注》,三年不鳴鐘鼓,不受朝賀,朔望宮中素 服舉奠。繇是上孝德感動中外。 弘治二年五月,路、 沁」二衛所屯田被水災,不及三歲,例不免糧。上曰:「民 饑方賑,豈可復徵?」特免之。 五年五月,致仕太子少 保、禮部尚書鄒幹疏言:「浙江水旱相仍,民窮而盜,請 行蠲恤。」上曰:「幹老致仕尚憂公,其持羊酒、綵幣,即家 勞勉之。」 十七年二月,巡撫北直隸都御史縉以淮、 揚、廬、鳳四府并徐州災傷,請折收今歲免糧「十五萬 五千石,備賑三年後補還。」上曰:「既災重民饑以流亡, 其即如奏,不用補也。」兵部尚書劉大夏等言:「江北、南 諸府災甚,陝西往歲困用兵,江、浙諸省亦多事。乞命 撫按蠲減租役,專務生養。」上曰:「中外災傷民困,朕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