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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紀之司正當問民疾苦以撫卹之。若有修造,俟歲 豐足然後為之,庶得先後緩急之宜。今不卹民,而以 廨舍祠廟為先,失其序矣。」遂命停止。

九月甲辰,敕諭戶部曰:「數年以來,頗致豐稔,聞民間 尚有衣食不足者,其故何也?豈徭役繁重而致然歟? 抑吏緣為奸而病吾民歟?今歲豐而猶如此,使有荒 歉,又將何如?四民之中,惟農最苦,有終歲勤動而不 得食者,其令有司務加存撫,有非法苛刻者重罪之。」 《明昭代典則》:洪武十八年二月,上問近臣:「今天下百 姓安否?」左春坊左贊善劉三吾對曰:「陛下威德,四方 無虞,盜賊屏息,歲比豐登,民皆安樂。」上曰:「天下人民 之眾,豈能保其皆安!朕為天下主,心常在民,惟恐其 失所,每加詢問,未嘗一日忘之。」三吾對曰:「聖心拳拳 若此,恩德之及民者深矣。」上曰:「恩德亦非汎然。醫如 盧、扁,不施藥石;疾不自瘳;匠如公輸」,不施繩墨;木不 自正。君如堯、舜,無紀綱法度之施,而但曰「恩德」,所謂 徒善,不足以為政也。

《明寶訓》:「洪武十八年三月壬戌,太祖諭戶部臣曰:『善 為政者,賦民而民不困,役民而民不勞,故民力紓,財 用足。今天下有司能用心於賦役,使民不至於勞困, 則民豈有不足?田野豈有不安?爭訟豈有不息?官府 豈有不清?如此則民豈有不受其福者乎?民既受福, 為官長者亦得以享其福矣。近來有司不以民為心, 動即殃民。殃民者禍亦隨之。苟能憂民之貧,而慮民 之困,使民得以厚其生,此可謂善為政者。爾等勉之』。」 九月,太祖諭戶部臣曰:「人皆言農桑衣食之本,然棄 本逐末,鮮有救其弊者。先王之世,野無不耕之民,室 無不蠶之女。水旱無虞,飢寒不至。自什一之塗開,奇 巧之伎作,而後農桑之業廢。一農執耒,百家待食;一 女事織,而百夫待衣,欲人無貧,得乎?」朕思足食在于 禁末作,足衣在于禁華靡。爾宜申明天下,四民各守 其業,不許遊食,庶民之家不許衣錦繡,庶幾可以絕 其弊也。

《大政紀》:「洪武十八年十一月,上與侍臣論保國之道。 上曰:『保國之道,藏富于民。民富則親,貧則離。民之貧 富,國家休戚係焉。自昔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 至于亂亡。朕思微時兵荒飢饉,日食藜藿。今日貴為 天子,富有天下,未嘗一日忘于懷,故宮室器用亦從 朴素,飲食衣服皆有常供,惟恐過奢,傷財害民也』。」 洪武十九年正月戊午朔,上曰:「治民猶治水,治水者 順其性,治民者順其情。人情莫不好生惡死,當省刑 罰、息干戈以奠之;莫不厭貧喜富,當重農事、薄賦斂 以厚之。莫不好逸惡勞,當簡興作、節徭役以安之。若 使之不以其時,用之不以其道,但抑之以威,迫之以 力,強其所不欲,而求其服從,是猶激水過顙,終非其 性也。」

《明寶訓》:「洪武十九年四月丁亥,詔遣御史蔡新、給事 中宮俊往河南檢覈被水人民,有賑濟不及者補給 之。太祖諭之曰:『民之被水旱者,朝夕待餔,己遣人賑 濟。朕恐有司奉行不至,有賑濟不及者,不得粒食,瀕 於死亡,深用閔念。特命爾往彼覈寔,有未賑濟者,即 補給之』。」又曰:「君之養民如保赤子,恆念其飢寒,為之」 衣食。故曰:「元后作民父母。」爾等其體朕至懷。

二十年正月丙子,府軍前衛老校丁成言:「河南陝州 地有上絞、下絞、上黃塘、下黃塘者,舊產銀礦,前代皆 嘗採取,歲收其課。今錮閉已久,若復採之,可資國用。」 太祖謂侍臣曰:「君子好義,小人好利。好義者以利民 為心,好利者以戕民為務。凡言利之人,皆戕民之賊 也。朕嘗聞故元時,江西豐城之民,告官採金,其初歲」 額猶足,取辦經久,民力消耗,一州之民卒受其害。蓋 土地所產有時,而窮民歲課成額,徵取無已。有司貪 為己功而不以言,朝廷縱有恤民之心而不能知,此 可以為戒,豈宜效之?

二十二年四月己亥,命湖、杭、溫、台、蘇、松諸郡民無田 者,許令往淮河迤南滁、和等處就耕,官給鈔,戶三十 錠,使備農具,免其賦役。三年,太祖諭戶部尚書楊靖 曰:「朕思兩浙民眾地狹,故務本者少而事末者多。苟 遇歲歉,民即不給。其移無田者於有田處就耕,庶田 不荒蕪,民無遊食。」靖對曰:「去年陛下念澤、潞百姓衣」 食不足,令往彰德、真定就耕,今歲豐足,民受其利。太 祖曰:「國家欲使百姓衣食足給,不過因其利而利之。 然在處置得宜,毋使有司擾之也。」

二十三年四月庚子,武定侯郭英奏:「魯王墳塋成,惟 享堂周垣未備,請築之。」太祖為工部尚書。秦逵曰:「事 有不急者,毋用勞民也。方當耕種之時,而英請築堂 垣,此豈使民以時之道?英武人不學,惟知築垣為急, 而不知奪農時為重也。」遂止之。

《名山藏典謨記》:「洪武二十五年七月上謂侍臣曰:『治 有緩急。治亂民不可急,急則益亂;撫治民不可擾,擾 則不治』。」

《明寶訓》,洪武二十七年正月辛酉,太祖退朝,顧謂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