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3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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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使其黨呼延攸詣鄴,以謀告之。元海請歸會葬,穎弗

許。乃令攸先歸,告宣等,招集五部,引會宜陽諸胡,聲 言應穎,實背之也。穎為皇太弟,以元海為太弟屯騎 校尉。惠帝伐穎,次於蕩陰,穎假元海輔國將軍,督北 城守事。及六軍敗績,穎以元海為冠軍將軍,封盧奴 伯、并州刺史、東瀛公。騰安北將軍。王浚起兵伐穎,元 海說穎曰:「今二鎮跋扈,眾餘十萬,恐非宿衛及近都 士庶所能禦之。請為殿下還說五部,以赴國難。」穎曰: 「五部之眾,可保發不?縱能發之,鮮卑、烏丸勁速如風 雲,何易可當邪!吾欲奉乘輿還洛陽,避其鋒銳,徐傳 檄天下,以逆順制之,君意何如?」元海曰:「殿下武皇帝 之子,有殊勳於王室,威恩光洽,四海欽風,孰不思為 殿下沒命投軀者哉,何難發之有乎!王浚豎子,東瀛 疏屬,豈能與殿下爭衡邪!殿下一發鄴宮,示弱於人, 洛陽可復至乎?縱達洛陽,威權不復在殿下也!紙檄 尺書,誰為人奉之?且東國之悍,不踰五部,願殿下勉 撫士眾,靖以鎮之。當為殿下以二部摧東瀛,三部梟 王浚,二豎之首,可指日而懸矣。」穎悅,拜元海為北單 于,參丞相軍事。元海至左國城,劉宣等上大單于之 號。二旬之間,眾已五萬,都於離石。王浚使將軍祁弘 率鮮卑攻鄴,穎敗,挾天子南奔洛陽。元海曰:「穎不用 吾言,逆自奔潰,真奴才也。然吾與其有言矣,不可不 救。」於是命右於陸王劉景、左獨鹿王劉延年等率步 騎二萬,將討鮮卑。劉宣等固諫曰:「晉為無道,奴隸御 我,是以右賢王猛不勝其忿。屬晉綱未弛,大事不遂, 右賢塗地,單于之恥也。今司馬氏父子兄弟自相魚 肉,此天厭晉德,授之於我。單于積德在躬,為晉人所 服。方當興我邦族,復呼韓邪之業,鮮卑、烏丸可以為 援,奈何距之而拯仇敵!今天假手於我,不可違也。違 天不祥,逆眾不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願單于勿疑。」 元海曰:「善當為崇岡峻阜,何能為培塿乎!夫帝王豈 有常哉!大禹出於西戎,文王生於東夷,顧惟德所授 耳。今見眾十餘萬,皆一當晉十,鼓行而摧亂,晉猶拉 枯耳。上可成漢高之業,下不失為魏氏。雖然,晉人未 必同我。漢有天下世長,恩德結於人心,是以昭烈崎 嶇於一州之地,而能抗衡於天下。我又漢氏之甥,約 為兄弟,兄亡弟紹,不亦可乎?且可稱漢追尊後主,以 懷人望。」乃遷於左國城,遠人歸附者數萬。永興元年, 元海乃為壇於南郊,僭即漢王位。下令曰:「昔我太祖 高皇帝以神武應期,廓開大業;太宗孝文皇帝重以 明德,升平漢道;世宗孝武皇帝拓土攘裔,地過唐日。 中宗孝宣皇帝搜揚儁乂,多士盈朝。是我祖宗道邁 三王,功高五帝。故卜年倍於夏商,卜世過於姬氏。而 元、成多僻,哀、平短祚,賊臣王莽,滔天篡逆。我世祖光 武皇帝誕資聖武,恢復鴻基,祀漢配天,不失舊物。俾 三光晦而復明,神器幽而復顯。顯宗孝明皇帝、肅宗 孝章皇帝累葉重暉,炎光再闡。自和安已後,皇嗣漸 頹,天步艱難,國統頻絕。黃巾海沸於九州,群閹毒流 於四海」,董卓因之肆其猖勃,曹操父子凶逆相尋,故 孝愍委棄萬國,昭烈播越岷蜀,冀否終有泰,旋軫舊 京。何圖天未悔禍,後帝窘辱,自社稷淪喪,宗廟之不 血食,四十年于茲矣。今天誘其衷,悔禍皇漢,使司馬 「氏父子兄弟迭相殘滅,黎庶塗炭,靡所控告。孤今猥 為群公所推,紹脩三祖之業,顧茲尫闇,戰惶靡厝。但 以大恥未雪,社稷無主,銜膽棲冰,勉從群議。」乃赦其 境內,年號元熙。追尊劉禪為孝懷皇帝,立漢高祖以 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立其妻呼延氏為王后。置 百官,以劉宣為丞相,崔游為御史大夫,劉宏為太尉, 其餘拜授各有差。東瀛公騰使將軍聶元討之,戰於 大陵,元師敗績。騰懼,率并州二萬餘戶下山東,遂所 在為寇。元海遣其建武將軍劉曜寇太原、泫氏,屯留、 長子、中都,皆陷之。二年,騰又遣司馬瑜、周良、石鮮等 討之,次於離石汾城。元海遣其武牙將軍劉欽等六 軍距瑜等,四戰,瑜皆敗,欽振旅而歸。是歲,離石大饑, 遷於黎亭以就邸閣穀。留其太尉劉宏、護軍馬景守 離石,使大司農卜豫運糧以給之。以其前將軍劉景 為使持節、征討大都督、大將軍,要擊并州刺史劉琨 於板橋,為琨所敗,琨遂據晉陽。其侍中劉殷、王育進 諫《元海》曰:「殿下自起兵以來,漸已一周,而顓守偏方, 王威未振。誠能命將四出,決機一擲,梟劉琨,定河東, 建帝號,鼓行而南,剋長安而都之。以關中之眾,席卷 洛陽,如指掌耳。此高皇帝之所以創豎鴻基,剋殄《彊 楚》者也。」元海悅曰:「此孤心也。」遂進據河東,攻寇蒲坂、 平陽,皆陷之。元海遂入都蒲子,河東、平陽屬縣壘壁 盡降。時汲桑起兵,趙、魏、上郡四部鮮卑陸逐延氐酋, 大單于徵東萊王彌及石勒等並相次降之,元海悉 署其官爵。永嘉二年,元海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內,改 元永鳳。以其大將軍劉和為大司馬,封梁王;尚書令 劉歡樂為大司徒,封陳留王;御史大夫呼延翼為大 司空,封鴈門郡公;「宗室以親疏為等,悉封郡縣王;異 姓以勳謀為差,皆封郡縣」公、侯。太史令宣于脩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