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6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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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廟,以補前禮之缺;次謁世廟,以成今禮之全。」宏一 清等復上言:「璁、萼所引乃《開元禮》,不可為法。國初禮 文未定之制,二臣欲追復廟見,是彰祖宗之闕也。不 可。」席書、劉龍等亦上言:「高皇帝準古廟見禮,為大婚 冊后之制。未及施行。復定冊后,止謁奉先殿,蓋嚴內 外之辨,立萬世家法也。璁、萼所引俱大婚禮。今世廟 告成,是大祭禮,本不相涉。章聖皇太后宜於奉主之 後祗見觀德殿,則祖宗家法,守之益堅矣。」璁、萼復上 疏言:「周天子宗廟之祭,王服袞冕而入,立於東序。后 副褘而入,立於西序。」九獻王后各四。時天子與后共 承宗廟也,皇上毅然舉行,雖追復古帝王之盛,未為 不可。因自具儀以上。帝命禮部復集議之。於是席書 復上疏,遂持兩端矣。大學士石瑤上言:「祖宗家法,凡 后妃入宮,未有無故復出者。太廟尊嚴,乃天子對越 之所。非時享祫祭,亦未輕出入,而況后妃乎?漢、唐之 季,事不師古,女禍時作,其患不可勝言,可不慮哉!」帝 切責之。席書等乃上請「聖母謁廟,必得皇上同行,以 主斯禮。」從之。

嘉靖六年、昭聖皇太后行謁殿禮。

按《大政紀》:「嘉靖六年夏四月甲戌,崇先殿成,帝奉獻 皇帝神位其中,昭聖皇太后行謁殿禮。